◎雪竹
在使徒行傳中,有一段令人震撼又感動的記載:「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內中沒有一個人缺乏的。」(使徒行傳2章44節,4章32~35節)這不是烏托邦,也不是制度命令,而是一群被聖靈充滿的人,從心底自然流露出來的生命共享。
「凡物公用」不代表取消財產制度,而是指出一種生活態度──我所擁有的,若弟兄姊妹有需要,我樂意分享;不是出於義務,而是出於愛。在今日教會中,這樣的精神仍然重要,卻也常常被誤解。奉獻,不只是每週主日的金錢投遞,更是一種關係的建立,是一種彼此相顧的團契生活。
教會不是捐錢的機構,而是愛的共同體。當我們把自己的時間、物資、能力、金錢奉獻出來,讓有缺乏的得補足、有軟弱的得支持,我們就在實踐凡物公用的福音見證。教會若只是建築,奉獻只是例行,那麼主的身體就會失去溫度。但若我們看重「凡物公用」的精神,從心開始分享,則教會將成為城市中最真實的光與鹽。
今日的我們,不一定需要變賣家產,但可以從小事開始。有人缺一份便當,有人需要一段陪伴,有人期待一雙聆聽的耳朵,這些,都是我們可以「奉獻」的領域。教會可否從團契、主日學、小組,慢慢建立起「分享而非擁有」的文化,讓更多人敢開口說出需要,也慷慨伸手去給予?
讓我們重拾初代教會的愛,讓「凡物公用」不只是聖經故事,而是今日教會生活的日常實踐。(作者為教育工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