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中有道】《下西奈山》出自恩典與真理的律法

《Descent from Mount Sinai》

◎虛吾

在聖經中,有些記載堪稱家喻戶曉,不僅在教會裡廣泛討論,就連沒有讀過聖經的人也略有耳聞,記載於出埃及記20章的頒布十誡,無疑是個中代表。在摩西一生中,頒布十誡此事件有著重要的意義,因此在西斯汀禮拜堂(Sistine Chapel)規劃描繪摩西生平時,便根據此段記載創作《下西奈山》(Descent from Mount Sinai),與位在北牆的耶穌生平《登山寶訓》(The Sermon on the Mount)遙相呼應。

憑己意雕刻偶像

這兩幅帶有對比性的作品,以及北牆另一幅畫《最後的晚餐》(Last Supper),亦是耶穌生平最後一幅,均出自義大利畫家柯西莫‧羅塞利(Cosimo Rosselli,1439~1507年)。西斯汀禮拜堂多數壁畫為連續敘事畫(Continuous Narrative),同一畫面中呈現不同時間發生的情節,《下西奈山》亦不例外。自中間上方開始,依逆時針方向呈現摩西在山上從天使手中領受十誡、下山、摩西因金牛犢而怒摔法版、以色列人受懲戒等事件,其中又以畫作下方正中央摩西擲法版最為醒目。老人高舉右臂,綠色外袍也被掙開,足見何等驚怒。

相比於一側的《穿過紅海》(The Crossing of the Red Sea)中摩西仍是壯年之姿,羅塞利筆下的摩西已是髮鬚盡白的垂暮老者。帶著石版下山的摩西臉上放光,致使身前人們紛紛掩臉,不敢直視。而一位著藍色外袍、與摩西同款黃色內袍的年輕人,隨侍於摩西身後,應是約書亞。教宗西斯篤四世(Sixtus IV,1414~1484年)委託作畫具有確認統緒與權柄的政治意圖,而約書亞接續摩西帶領以色列人,自然暗示任務、職位的傳承。

值得注意的是,畫家描繪金牛犢頗為用心,採取幾近正面的視角,使金牛犢朝向觀賞者。跪於雕像正前方的人,應該是此事件要角亞倫。「以色列啊,這是領你出埃及地的神。」(出埃及記32章4節)此話顯示他造金牛犢乃是憑己意雕刻偶像。可嘆的是,金牛犢四周的人們喧嘩熱鬧,猶如趕集,渾然不覺已然得罪至高者。右側中上處描繪事件的結局,根據聖經記載,摩西用火焚燒金牛犢,磨粉碎後撒在水面上,叫以色列人喝,並命令利未人殺弟兄、同伴與鄰舍,被殺的約有3000人,情況慘烈可見一斑。但畫家筆下,只見三人舉刀、一人倒地,較文字描寫隱諱許多。

聖潔的律法

畫家技法上乘自不待言,但仔細體會出埃及記中西奈山下的情境,不禁感嘆畫家對經文理解再深入,都難以重現聖經的記載,僅能顯示事件的要素,指向事件的局部。且不提從寫實的角度,人物衣著等細節有欠考究,就是上帝降臨西奈山當時的雷轟、閃電、密雲及角聲,百姓的驚顫(出埃及記19章16節),其氣勢之磅礴與震撼,便難以在畫中表現。

即令畫作能顯現讓人敬畏的情境,仍然不是出埃及記這段敘事的核心。19章的重點,在於上帝說話,並且賜下聖潔的律法,以色列人曾信誓旦旦地說:「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8節)然而,及至他們有機會聽到上帝說話,卻連聽都不敢聽,「不要上帝和我們說話,恐怕我們死亡。」(20章19節)連摩西因上帝和他說話而面上有榮光,他們也怕挨近他(34章30節)。如此罪人在聖潔上帝面前戰兢不已的情景,不易藉人的作品體會,應當回到聖經的啟示中了解。

恩典的律法

即使以色列人對上帝在西奈山賜下的律法,有排斥、懼怕甚至不信的反應,卻不妨礙上帝設立誡命的威信。使徒保羅論到上帝的聖言交託給猶太人,說:「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上帝的信嗎?」(羅馬書3章3節)

在稱義、得救的事上,立功之法與信主之法固然是對立的(羅馬書3章27節),但我們若依循改革宗的聖約神學探索,會發現上帝與摩西立的約也在恩典之約的範疇。「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拉太書2章16節)律法雖然是上帝聖潔的要求與命令,且犯一條就是犯眾條(雅各書2章10節),卻是在上帝拯救、釋放的前提下,「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出埃及記20章2節)是以,以色列人從來不是憑靠行律法頒布得到拯救,律法亦是恩典的一部分。

按著出埃及記的起承轉合,我們不難看到在上帝頒布律法之先,以色列人已經驗了上帝出人意料的保守與拯救。在雅各的子孫都已經忘記上帝應許的時候,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興起祂的僕人摩西,在以色列人為奴之地顯出十件神蹟震懾埃及人,分開紅海供他們通行,立雲柱、火柱在前頭引領他們,賜下日用的飲食,又使磐石破開讓他們飲用活泉……這些都不是以色列人基於行為所得的賞賜,而是上帝照著自己的旨意、主權賜下的恩典。即便是金牛犢事件惹上帝震怒,以色列人仍然蒙祂憐恤,沒有被全然滅絕。
律法誠然指明了聖潔之道,也教我們曉得人無法憑己力遵守律法,「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馬書3章20節)由此,律法便將我們引到耶穌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加拉太書3章24節)。

律法與福音

西斯汀禮拜堂以摩西生平與耶穌生平相對,指出一個重要真理,就是耶穌道成肉身雖然在時間上遠遠晚於摩西,但摩西確實預表著耶穌的到來。尤其馬太福音記述耶穌在山上的教訓,確實連結了上帝在西奈山賜下的律法。但我們可否順理成章地說,耶穌是新摩西呢?不,這樣的說法實在有失周延。

摩西所做之事固然與耶穌有所關聯,但耶穌所做之事無疑更加偉大,意義也更加豐富。約翰寫道:「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約翰福音1章17節)扼要地對比了兩人的差別。我們提到律法時常會想到摩西,但律法只是藉著摩西傳的,並非源於摩西。耶穌卻不是傳律法而已,祂就是恩典與真理的源頭。

我們注意到,十誡的信息主要是要求或限制,最常出現的詞彙是「不可」,似乎較著重於消極面的約束。然而,耶穌基督帶來的福音是全備的,「祂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上帝的性情有份。」(彼得後書1章4節)不是人憑自己達到律法的要求,而是聖靈內住於人而結出果子(加拉太書5章22~23節),「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馬書8章2、4節)

如此,藉著摩西所傳的律法,我們看到主基督的恩典。本著新舊約聖經的啟示,我們曉得律法不是我們得以在上帝面前站立的依據,我們倚靠的是主基督成就的恩典、帶來的真理、賜下的聖靈,這才是我們得以稱義、得救、成聖的根基。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