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廣場】對社會性的罪小小反思

(相片提供/Freepik)

◎李秀鑾

一個反社會行為的發生,常可從小時候接觸的環境看出蛛絲馬跡。試想,一個在學時期努力尋求師長認同、樂於助人的人,若僅一次失誤便失去熱愛的工作與身分,那有多傷?

或者,一位熱愛教育的老師,認真盡責卻因反射性的防衛動作而被裁罰;明明有實力,卻因內定而落榜;甚至因用心帶班而遭資深同僚構陷。例如跟車時偷換幼兒褲子,或趁其不在時拿走學生湯匙,製造家長誤解,再加上拒絕上司潛規則而被封殺。這些接二連三的打擊,何其沉重?

很多時候,反社會行為反映的是「社會病了」。這股勢力即是聖經所言的「群」(參馬可福音5章9節)。這群烏合之眾藉由權力與利益形成無形的刀刃,一步步撕裂社會的道德與良善,迫使那顆本無意作惡的心靈崩潰。

這並非誰沒接住誰,而是某種絕望正在穿透人心。被擊碎、撕裂的心無力消除恐懼,無法恢復受損的自尊。因為受害者深知,要找回公義需賠上難以估量的時間、金錢與信任,且往往徒勞無功。最終只能硬吞,承受精神煎熬與無盡內耗。在無可自救又不願他人受害的絕境下,反社會行為便成為無法舒緩冤屈時的抗議,既然無法撼動這個結構性的罪,便讓大石頭激起難以抹滅的浪花。

這是社會性的罪、結構性的罪,也是眾人的罪,最終由社會付出代價。上述雖僅是關於「小人物」庶民的例子,卻足以令人警惕。反思在求生不易的環境中,若能為人開一道縫、留一條路,是否比探討心理學更實際?

願意活下來的人都在努力,與其為利益權力爭奪,甚至貪婪地壓榨他人生命,何不互相讓出空間,共存共榮?正如箴言17章1節所載:「設筵滿屋,大家相爭,不如有塊乾餅,大家相安。」令人不解的是,社會願給殺人犯機會,卻往往吝於給一個未曾傷人者生存的空間。(作者為台語文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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