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性造就】受洗而得救抑得救而受洗

羅馬書10章9~13節,6章1~4、12~1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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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力(《聖經:現代台語譯本》編譯小組組員)

長久以來,台灣的教會普遍存在「信耶穌→受洗→得救」觀念,最後竟被利用來敵擋傳揚「『上帝國』的福音」,阻礙牧者帶領教會做社會關懷、轉型正義,乃至「台灣出埃及」的服事。君不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常被批評,指稱「談政治會阻擋人『信主、受洗、得救』」。這類言論既不符聖經教導,又敵擋「上帝國的福音」,也阻礙了上帝對台灣「成為新而獨立的國家」的應許。

本主日是「主受洗主日」,透過經文提醒我們重新思考:聖經有關洗禮與得救的教導是什麼?受洗和得救的關係是什麼?接受洗禮就能得救?信了耶穌,還須領受洗禮才能得救嗎?為什麼要受洗?盼此文能使牧者和信徒更清楚信仰真義,扭轉教會以「上帝保庇、賜福」來吸引人信主的做法。

聖經時代的洗禮

舊約聖經中,沒有洗禮。外邦人要信猶太教,必須接受割禮,才算加入亞伯拉罕信仰和血統的共同體,成為上帝的子民。後來猶太教認為,外邦人若要皈信上帝,全家都須接受洗禮,以去除異教的汙穢,歸入猶太教後才出生的子女也要受洗。耶穌當代的猶太教就這樣施行,後來基督教會承續此做法,有了小兒洗禮。

公元前二世紀,猶太教有個新興的團體愛色尼派──庫蘭姆教團。他們認為猶太人罪惡深重,以致上帝國遲未降臨,包括新的以色列國尚未建立,所以主張猶太人也要受洗。他們每天以洗身體為宗教儀禮,祈求上帝洗滌他們的罪汙,以促進上帝國降臨和彌賽亞來到。然而,當時接受這種洗禮的人還是少數。

上述做法影響了施洗約翰和耶穌。約翰宣講悔改的信息,叫猶太人受洗,表示不只反悔,乃要改變,以得上帝赦罪。耶穌也前來受洗,表明作為人理當照本分接受洗禮,以符合上帝的要求。耶穌從未給人施洗,對洗禮也少有教導,但我們知道祂的洗禮是悔改、蒙救贖和要進入上帝國的洗禮(參馬太福音28章19~20節;使徒行傳1章3~8節)。

初代教會的「信而受洗」

在初代教會,使徒行傳最早出現洗禮的記事,是耶穌受死復活後的第一個五旬節。當時,群眾看到聖靈傾注在門徒身上所顯現的奇妙作為,並聽受彼得講述上帝通過耶穌所行的救贖,就為過去否定耶穌、甚至參與殘害耶穌的罪而悔改,相信耶穌是上帝所任命的主和基督。他們並「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這個洗禮除了有庫蘭姆教團(施洗約翰)和耶穌所傳「悔改─赦罪」的痕跡,還有信靠耶穌而皈依祂,以及領受聖靈等意義。

接著,使徒行傳多次記載人們信而受洗,除掃羅(保羅)外,他們是撒馬利亞人和外邦人。這些記載似乎印證馬可福音16章16節的話:「信來領受洗禮的人會得著救」(現代台語譯本)。

然而,使徒行傳還記載,彼西底的安提阿有猶太人和外邦人信了耶穌成為門徒,他們先已受聖靈充滿。從加拉太省的南部到敘利亞的安提阿,不少城市有很多人歸信耶穌,也選派長老。在帖撒羅尼迦和庇哩亞,有很多猶太人和外邦人歸信;在雅典,有一些知識分子信主。在這些地方皈依耶穌的人,保羅都沒有為他們施洗。在以弗所,起先有12個人接受保羅施洗,領受了聖靈,講靈語,傳講上帝的信息。可是,之後很多人從民間宗教悔改、歸信主耶穌,這些記載都沒提到保羅給他們施洗。

然而使徒行傳明記,使徒們所傳講得救的信息是:「耶穌以外攏無拯救,因為佇天下人間,上帝無賜別個名互咱通倚靠來得救」(4章12節)、「咱相信著通過主耶穌的恩典才會得著救」(15章11節)、「著信主耶穌,你及你的家就會得著救」(16章31節)。這些信息的主旨是,得救在於相信耶穌是主,並未涉及洗禮。

由此可知,洗禮與得救沒有直接的關係,更不能成為得救的條件。領受洗禮,是信主耶穌而得救之後對主耶穌的回應或另一個行動。

「嘴宣認、心相信就得救」與洗禮

關於如何得救,講得最直接的是保羅。他清楚說:「你若用嘴宣認『耶穌是主』,心信上帝有互伊對死人中閣活,就會得著救。」(羅馬書10章9~10節)既然一個人「嘴宣認,心相信」就得救了,為什麼還要接受洗禮?保羅有一番陳述。

在羅馬書,保羅到第6章才提到洗禮。在開頭他說:「按呢,咱欲講什麼?」這是承接1~5章的信息而來的。1~3章述說全人類都是罪人,但上帝通過耶穌基督救贖人類。第4章陳明人相信上帝/耶穌就得救了,受上帝接納為義人,與祂有合宜的關係。亞伯拉罕對上帝的信是「信」而得救的典範,外邦人基督徒透過相似於亞伯拉罕的信,因「有信上帝互咱的主耶穌對死人中閣活,咱嘛會受算做義。為著咱的罪過,上帝將主耶穌交互人害死,閣為著欲互咱及上帝有合宜的關係,上帝有互伊閣活」,他們就得救了。第5章陳述得救的內涵,接著便進入第6章。

「按呢,咱欲講什麼?」保羅指出,人(主要指外邦人)既然因信主耶穌得救了,就是蒙上帝稱為義人而與祂有合宜的關係,生活在上帝的恩典中,領受了上帝所賜「永活的生命」,這樣,人豈可繼續在罪惡中生活?於是人要決志接受洗禮。在聖靈感動下,通過洗禮,人領悟並公開表明,要與基督耶穌結連,參與、經歷祂的被釘十字架、受死、埋葬和復活,並倚靠上帝使耶穌復活的大能,過新的生活,就是要脫離罪的支配,不再順服本性的慾望,並將自己奉獻給上帝,作祂義的奴僕,過更新而有見證力的生活。

嘴宣認、心相信,就得救了

保羅向外邦人傳福音的同時,也向猶太人傳。猶太人受割禮,就是上帝的子民了,他們卻認為須完全遵行摩西律法才能被上帝稱為義人,與上帝有合宜的關係。但人性軟弱,「我知,佇我本性內面無良善;我有做好的意願,毋拘無做好的氣力。所意愛的好,我無去做,無意愛的歹,我顛倒去做」(7章19節)。而且遵行律法往往掛一漏萬,所以要靠遵行律法得救,其實反而與上帝疏離了,根本緣木求魚(參加拉太書3章10~12節,5章3節)。

「福音是上帝的大能力,欲拯救所有信的人,代先猶太人,後來外邦人……照聖經所記載:『對信來成做義的人會活。』」(羅馬書1章16節)「猶太人及外邦人攏無差別,因為有仝一位上帝是萬民的主,伊會豐豐富富賜福互所有求叫伊的人。」(10章12節)上帝為猶太人開了一條活路,和為外邦人開的活路是同一條,就是:凡是口宣認耶穌是主,心裡相信上帝使耶穌從死人中復活的人,就會得救。這是舊約中亞伯拉罕相信上帝的信仰模式,在新約中的內涵。

保羅沒有對歸信耶穌基督的猶太人特別提起洗禮,或許是照大多數猶太人沒有受洗的傳統(未受庫姆蘭教團的影響)。但更重要的是,保羅沒有將信主耶穌而得救多加一個條件,說「還需接受洗禮才能得救」。如果保羅舉出這個條件,就是把得救加了一條「律法」,他便自相矛盾了。

受洗之前,我們已經因為心中相信、口中宣認耶穌是主而得救了。我們已經確認,耶穌基督不是只供我們求保庇、得成功的救主,而是統轄人的心思意念,並且掌管社會、政治、經濟等各領域的主。受洗之前,我們已經得救了,因為我們不只相信會跟主耶穌結合而復活,不再作罪的奴隸,還會從黨國和帝國權勢中「出埃及」,勇於實踐轉型正義。

我們受洗,是因為清楚知道上帝拯救了我們,所以我們決志要倚靠上帝使耶穌復活的大能,活出順服耶穌的生命,以行動見證祂是我的主,是台灣的主,也是歷史與世界的主。

★進深閱讀:〈我受洗了,可是得救了嗎?〉,3839期17版,2025年9月22~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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