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氣候訴訟二次準備庭 審環權會追加原告適格

(相片提供/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邱國榮整理報導】我國首起青年氣候訴訟案,於1月6日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進行第二次準備庭,四名青年原告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環權會)律師團出庭,法院審理是否追加環權會為原告,焦點在於環境團體是否具備氣候訴訟的當事人適格。

七名青年於2025年7月提起訴訟,要求檢視環境部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認為該政策僅訂出2030年減量目標,未提出逐年減量路徑,無法回應氣候科學與世代正義。

根據中央氣象署統計,2024年台灣年平均氣溫達24.97°C,超越2020年紀錄成為自 1897年觀測以來史上最熱的一年;《國家氣候變遷科學報告2024》指出,台灣夏季已延長至約120至150天,冬季則持續縮短。科學模型推估,若暖化趨勢未緩,到2060年台灣恐徹底失去氣象定義下的冬季。

原告團體指出,2024年台灣年均溫創下歷史新高,氣候變遷已對社會與人權造成實質衝擊,顯示我國當前的氣候政策緩不濟急,加劇的極端氣候恐將帶來更多社會風險、人權侵害以及世代不正義。環權會律師則援引《氣候變遷因應法》及國內外判決,強調環境團體在環境與氣候案件中具有訴訟代表性。

準備庭結束後,青年原告廖崇倫表示,氣候管制目標若缺乏逐年規劃,難以落實執行。環權會呼籲,法院應讓氣候變遷議題在司法中獲得充分討論,使氣候政策納入人民基本權利與世代正義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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