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圖◎李佑生
政治與宗教
英國倫敦塔(Tower of London)位於泰晤士河北岸,厚實的牆垣肩負防禦外敵入侵的任務。其歷史可追溯至1066年「征服者威廉」(William the Conqueror,1028~1087年)征服英格蘭,核心建築白塔則約於1078年開始興建,隨著後人擴建,今時已成數十座大小不等、風格不一的堡壘群。我們從西側進入,沿途可見多座塔樓,包括面向南側的血腥之塔,深入內堡後即見到白塔。出生於今日法國北部諾曼第法萊斯的威廉,率領諾曼人征服英格蘭,但也因征服者身分而統治不穩定,所以建造固若金湯的白塔以防禦叛亂並鞏固權力。


倫敦塔在中世紀晚期逐漸失去王宮功能,至都鐸王朝(1485~1603年),更轉為拘禁與處刑處所,曾有多名權貴被拘禁於此。亨利八世(Henry VIII,1491~1547年)統治期間,曾受國王器重的權臣、寵愛的女子先後被囚於倫敦塔,甚至遭到處死,其中就有安妮‧博林(Anne Boleyn,1501~1536年)。說來相當諷刺,亨利八世為了與博林成婚,千方百計要求天主教廷宣告他與王后亞拉岡的凱薩琳(Catherine of Aragon,1485~1536年)的婚姻無效。但博林登上后位後未滿三年,即因未誕下男性繼承人失寵,並被控通姦與叛國,最後在倫敦塔被斬首。她的女兒即伊莉莎白一世(Elizabeth I,1533~1603年),為英格蘭開創黃金時代。


當時,婚姻無效宣告必須經過教廷准許,而教廷不同意亨利八世的要求。除因天主教視婚姻為聖禮,更重要的是凱薩琳為西班牙王室,若答應亨利八世,將開罪大力支持教廷且聲勢如日中天的西班牙。為了擺脫梵蒂岡的約束,亨利八世最後決定脫離教廷,意外成為英國宗教改革的濫觴。


因此,英國的宗教改革起源,與揚‧胡斯(Jan Hus)、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慈運理(Ulrich Zwingli)、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等以神學與聖經為本的宗教改革不同。1534年《至尊法案》通過後,英國國王正式成為教會的最高領袖。政教關係極為緊密,王權凌駕教會之上,有別於天主教的教皇權威。爾後英國在不同王朝更替下,長期處於多方宗教力量的拉鋸之中。有推動英國國教改革者如亨利八世的繼任者愛德華六世(Edward VI,1537~1553年),有試圖復辟天主教者如瑪麗一世(Mary I,1516~1558年),更有人認為英國國教與天主教差異不大,希望有更多變革,除去天主教遺留的禮儀與主教制,他們被稱為「清教徒」(Puritans),此名帶有「潔淨教會」之意。而約翰‧諾克斯(John Knox,1514~1572年)在蘇格蘭推動的改革宗教會,則成為清教徒治理教會的典範。


權力與信仰
政治與宗教的角力,可不僅止於口誅筆伐,還引發武裝衝突與血腥殺戮。距離倫敦塔約四公里的國家美術館(National Gallery),俯瞰著倫敦市中心寬闊的特拉法加廣場,巍然的新古典主義建築吸引人們一探究竟。在諸多收藏中,法國畫家保羅‧德拉羅什(Paul Delaroche, 1797~1856年)的《簡‧格雷的處刑》(The Execution of Lady Jane Grey)即描繪其中一場血腥悲劇。
高246公分、寬297公分的巨幅畫作占了半面牆,畫中一身白裙的女子被蒙住雙眼跪伏於地,一手撐在腿上,一手懸浮空中似在摸索面前的木製刑台,即她擺放頭顱的地方。扶著她跪伏的男子略禿、衣著華貴,似是官員或貴族。一旁的兩個侍女,一個雙目緊閉,似已昏厥;一個張開雙手伏在牆上,似不敢目睹。劊子手持斧頭等候,預告即將進行的處刑。

格雷(1537~1554年)常被稱為「九日女王」,若自愛德華六世去世起算至多13天,她的繼承與死亡均與英國新舊教衝突有關。亨利八世的繼任者愛德華六世因擔心長姊瑪麗一世繼位後會恢復她信奉的舊教,於是更改繼承順位,讓信奉新教的遠房親戚格雷繼承王位(註)。但瑪麗一世不久後得到國王諮詢機構樞密院支持,登基為王。格雷被廢黜後,原只是拘禁於倫敦塔,卻因新教徒夥同格雷父兄造反,遭瑪麗一世下令處決。
註 亨利八世原定的繼承順位,第一是唯一的兒子愛德華,若他沒有生下兒女,則由長女瑪麗繼任,接下來是次女伊莉莎白。這三人後來先後登位,但由於伊莉莎白一世沒有後代,都鐸王朝就此結束。
王權與民意
國家美術館附近有許多重要機構,其中就有以國會大廈聞名的西敏宮(Palace of Westminster)。我們雖未進入參觀這座代表英國民意的建築,但仍搭乘位於泰晤士河對岸的摩天輪「倫敦眼」,遠眺西敏宮全貌。不過現存的西敏宮因1834年遭遇祝融而重建,並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再度受損,已不復中世紀時期原貌。

自1295年英格蘭在西敏宮召開「模範議會」,此後西敏宮逐漸成為英國議會主要召開地,但16世紀中葉前,西敏宮仍兼具王宮與議會功能。直至17世紀,議會與王權的張力達到高峰,致使1642至1651年爆發內戰。引發戰爭的因素很多,部分是國王查理一世(Charles I,1600~1649年)持英國國教且親天主教的立場,引發清教徒的反感與不信任。議會軍事領袖奧立佛‧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1599~1658年)是虔誠的清教徒,以卓越軍事領導擊敗國王軍,取得最終勝利。在克倫威爾等人推動下,法庭宣判查理一世死刑,招致極大非議。

今日與往昔
從現代人的角度看,可能難以理解上述這些衝突。尤其對於未信者而言,難免疑惑基督教不是高舉愛心嗎?更何況,既同信一位上帝,何以竟對待彼此如此暴力殘忍?
我們不能否認這些衝突背後有宗教因素,但也不能忽略其成因複雜,尤其是人以信仰為名滿足私慾的情形。譬如亨利八世為說服教廷取消與凱薩琳的婚姻,試圖以她未能誕下健康男嗣為由,又引利未記20章21節,主張不應娶嫁過兄長的女子為妻。但其實他不過是濫用聖經,實則違背婚姻的立約精神,「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瑪拉基書2章14~15節)。
再譬如瑪麗一世與克倫威爾皆信仰堅定,卻把屬靈與屬世的權柄混為一談。前者為鞏固天主教勢力,處死許多不願改信的新教徒,因而被稱為「血腥瑪麗」;後者視其軍隊是上帝之師,在幾次殺戮行動如1649年的德羅赫達圍城戰(Siege of Drogheda)中,宣稱此乃上帝的審判。但在新約使徒教導中,我們找不到殺害異議者的依據。事實上,使徒面對信仰錯謬者,最嚴厲的處置也不過是斥責並將其交給撒但(提摩太前書1章20節)。即令舊約聖經有滅絕種族、占領異族土地的記載(申命記31章3節),也是上帝直接啟示,並且在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應許及與摩西立約的特定救贖歷史情境中。舊約的權柄在基督裡已被成全與轉化,使教會不再是執劍者,而是見證者。由此觀之,瑪麗一世等人的行徑更近似耶戶,雖除去耶洗別,但仍因在耶斯列流人血而被追究罪行(何西阿書1章4節)。
英國的宗教改革不僅孕育英國國教,其後衍生的清教徒、循道宗及美國建立皆環環相扣。這些歷史應成為我們的殷鑑,提醒我們讓十字架限制人的權力與熱心。否則,若高舉基督之名,卻未按著上帝默示的聖經、未依循基督的腳蹤、未尋求聖靈的引領與更新,恐怕我們仍將以不同形式重演同樣的悲劇。
延伸閱讀:《神學的故事》(The Story of Christian Theology),奧爾森(Roger E. Olson),校園書房出版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