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天、地和水》
(The Creation of Heaven, Earth and Water)
創作者│威廉‧范‧赫普
(Willem van Herp,1614~1677年),比利時
創作年分│不可考
作品尺寸│69.6×86.2(公分)
原作材質│油畫
◎季靭
在一片幽暗、混沌的虛空中,神的聲音響起,綻放奪目的光輝。在聖經的第一卷書,強而有力開宗明義道:「起初,神創造天地。」(創世記1章1節)爾後的描述,顯示祂創造的美好國度。地原本是無序的狀態,隨著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天地按照祂的話語依次被創造,其彰顯的神性是多面向的,既展現神的主權,也顯示祂的全能,更讓人驚嘆祂的智慧。而多次提及「神看……是好的」,使人曉得祂是價值判斷標準的制定者。
聖經的創世敘事與近東宗教的分歧,顯出聖經的獨特性及獨一神觀。美國基督教學者桂丹諾(Sidney Greidanus,1935~)指出,創世記刻意避免使用日、月等稱呼,而是以「光體」或「大光」(創世記1章14~19節)代替,並且放在第四日才創造。如此講究的目的在於區別近東宗教常見的視日、月、星辰為神祇,以之為崇拜對象。藉著創世記,神挑戰他們崇敬的天體──它們與人相同,不過是受造之物,並不是神,更非崇拜的對象。
歌頌創造
聖經的創造敘事重要的意涵,即確定神與這世界的關係,以及人應當如何面對這位創造的神。藉著創造,我們可認定神所造的一切屬於祂的啟示。為了區別神所默示的特殊啟示(Special Revelation)聖經,將受造物稱為普遍啟示(General Revelation)。一如羅馬書所言,「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1章20節)人無法否定所處世界是神所造,受造之物存在本身就在述說神的榮美與智慧。
這也是詩篇面對創造的立場(19篇1~6節)。如果我們為一件精緻的藝術品讚嘆不已,那麼當我們抬頭見滿天星斗,其遼闊壯麗超過我們所能想像,低頭見野地花朵,其細膩精緻也非我們所能透析,難道我們不當如詩人般敬畏創造這一切的神嗎?詩人向我們示範合宜的回應方式(104篇),乃是稱頌、讚美,為著神所造的一切,要一生向耶和華唱詩、歌頌,要因祂歡喜!基督的門徒不能同意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視物質為邪惡的觀點,正因萬物為那位良善、稱受造為「好的」的神所造。對以色列人而言,創造之工更成為持守第四誡的依據。因為神在六日內創造了天、地、海與其中的萬物,第七日就安息,因此以色列人也當停止一切的工作,以此記念神(出埃及記20章8~11節)。凡此種種,都使我們體會創造的重要意義。
新舊呼應
神的啟示環環相扣,舊約聖經的創造敘事,在新約聖經延續,並且有更多層次與面向的展開。
第四卷福音書不僅呼應創世記,更進一步連結耶穌基督,「太初有道。」(約翰福音1章1節)我們由此得知,基督也參與了創造的工作(約翰福音1章2節、希伯來書1章2節)。無疑地,使徒約翰這樣宣告是將耶穌與造物者連結,在當時是極為大膽的舉措,遠超過自詡敬虔的猶太人能接受的範圍,但這確實是約翰經聖靈引領進入真理後作的見證(15章26節)。
使徒保羅領受福音後闡明:「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5章17節)這代表基督以祂所流的血、所捨的身設立的救贖恩典,能與起初的創造相提並論。神怎樣使塵土變成按著神形像所造、有靈的活人,基督的創造也怎樣使人重生,從此以後有基督的樣式。
聖經的創造敘事,不僅貫穿了新舊約聖經,甚且直指末世。在末後,先知和聖徒所盼望的新的天、新的地將要降臨,此為神所允諾,有義居在其中,神的帳幕在人間(彼得後書3章13節、啟示錄21章)。這新天新地,伴隨著基督的得勝而來,也實現了神人和好、永遠同住的應許。
畫作點評
- 整體色調偏黯淡,光影並不明確,但仍有許多值得玩味的細節。草木蔥鬱,流水潺潺,以透視技法呈現模糊的山巒。
- 日月星皆陳列天上看起來較不尋常,似乎為了避免人們誤解,赫普還在群星旁加入星座符號。
- 更耐人尋味的是三名容貌與衣著幾乎相同、頭上有光冕的人物,伴著雲穿梭其中。合理推測是三位一體的形象化,但如此便存在觸犯第二條誡命的爭議。
- 不以寫實為訴求,而是融會創世記關於創造的記載,但只涵蓋至第四日,之後的創物之工並未出現。
- 不是所有聖經內容都適合以繪畫型式呈現,論述性文體就不適合,超越人類觀察、理解者也不易繪為作品,譬如創造天地,《創造天、地和水》是此主題為數不多的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