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良智
負責撰寫《少年新眼光》2月5日的進度,經文是申命記25章1至19節關於「利未婚」的記載。拿到經文時,我們常習慣白紙黑字照單全收,甚至拿著經文指責他人未達聖經標準;然而,面對這段經文,我們只能說「礙難同意、未便照准」,承認自身與經文背景存在著巨大的鴻溝。
另一種極端,則是認定這些經文純屬男性沙文主義產物,應早日丟進垃圾堆甚至焚化爐。但參與新眼光讀經運動的人,仍會想探究:這些幾千年前的經文,對現代人究竟有何重要性?又能提供什麼幫助?
黃彰輝牧師提出的「去處境化」與「再處境化」,對我而言是重要的解讀工具。我們首先需要將當時的猶太文化「去處境化」,理解當時財產主要由男性繼承,單身女性雖可繼承土地,婚姻對象卻僅限同族男性。同理,利未婚的用意是為亡夫留下繼承人,同時讓未亡人藉由繼承人獲得生活保障。
這與出於慾望的結合截然不同,更像是一種為了亡兄傳宗接代的責任。不可諱言,此制度設計無疑將女性視為生產工具;但在這層標籤之外,它也試圖保障女性不因丈夫離世而失去生存依靠。
這些「去處境化」的過程對少年似乎難以理解,但現今資訊發達,有時只是家長不願面對,或孩子不想讓大人知道自己其實懂很多。接下來該如何「再處境化」呢?現代的社會安全網不再單獨寄託於家庭,政府也有義務保障每個國民的生活。
落實到個人生活,該如何應用呢?「發生關係就要負責」似乎稍嫌迂腐且離題;固然該提及安全防護,又怕被「黃標」。不妨回到利未婚的脈絡中:如今我們雖不執行利未婚,但對於曾因婚姻加入家族的姻親,若他們喪偶或失婚,我們該繼續保持關心,還是維持表面禮貌即可?又或者在教會遇見重組家庭,且剛好認識其前夫或前妻時,我們該如何拿捏關心與互動的尺度? (作者為七星中會汐止教會牧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