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21章4~9節;
列王紀下18章3~4節;
約翰福音3章14節
◎蔡維民(台灣神學研究學院教授/校長)
銅蛇在聖經的記載最早出自民數記21章4~9節,內容描述以色列人漂泊於曠野──大概在約但河東岸,因缺飲食而再度埋怨上帝與摩西,結果上帝派火蛇(毒蛇)去咬以色列民。民數記中的「火蛇」,生物學家施密德(Karl Schmid)有找到其種類,叫鋸鱗蝰(Echis)或地毯毒蛇(carpet viper),它們隱藏在非洲、印度、中東等乾旱地區沙土中,不單獨行動。
在悔悟中凝望 得醫治和拯救
在恐懼與悔悟中,百姓求助於摩西;摩西為他們向上帝祈禱,上帝便叫他造一條銅蛇高掛於杆子上,凡被咬的,只要仰望牠,必得生存。值得一提的是,聖經說的「望」(הִבִּיט)不是簡單的「看」或「一瞥」,而是「注目凝視」。被蛇咬之人得到醫治,來自於「順服」耶和華的行動──就是得「注視凝望」那曾為他們帶來痛苦死亡的毒蛇。當然,醫治的能力不在銅蛇,而是指向上帝,銅蛇只不過是象徵。但是神可以藉這銅蛇,試驗百姓的信心和順服程度。
今日在巴勒斯坦尼波山上的觀景台,有義大利藝術家喬瓦尼‧凡托尼(Giovanni Fantoni)所創作的銅蛇雕塑──雖然尼波山並非火蛇咬人事件的發生地點。事實上,「銅蛇」主題是重要的基督教藝術素材。米開朗基羅在西斯汀禮拜堂祭壇右上方的三角穹隅,就以《銅蛇》(The Brazen Serpent)為主題創作濕壁畫,作為穹頂畫一部分。在此畫中,懲罰的青綠蛇盤據中央,救贖的黃銅蛇矗立柱上,遠處仍有從天而降之巨蛇。比利時的安東尼‧范戴克(Anthony van Dyck)的《銅蛇》(The Brazen Serpent,1618~1620年),荷蘭的魯本斯(Paul Rubens)的《銅蛇》(The Brazen Serpent,1635~1640年)及義大利的朱塞佩‧安傑利(Giuseppe Angeli)的《摩西與銅蛇》(Moses and the serpent of brass,年代不詳),都以「銅蛇」為題材。
聖經中提到蛇,大部分都視為魔鬼、撒但的化身──除了馬太福音10章16節耶穌警戒門徒,要靈巧像蛇。但在民數記,蛇卻代表醫治和拯救。醫療機構常用的蛇纏權杖之標誌,是源於希臘神話阿斯克勒庇俄斯的文化符號,也體現蛇所承載的療癒、重生之醫學意涵,以及人類對抗疾病的永恆希望。
其實,將「蛇」作為醫療象徵,許多民族都有類似之記載。古埃及人會使用蛇形護身符或結合眾神的圖案來驅邪與治病,例如貝斯神與荷魯斯手持蛇與蠍子的形象,用來驅邪治病。在台灣民間習俗也有這樣的記載,民間信仰中有一種「銅蛇鐵狗錢」,是一種用於化解小兒「鐵蛇關」的特殊紙錢,主要作用是鎮壓與療癒,可化解小兒的「麻痘之災」等劫煞,也能用於治療眼疾與被蛇、狗咬傷等傷害。而台灣原住民的排灣族,更是以蛇作為民族生命的來源,例如以百步蛇做為貴族祖先的象徵,以龜殼花做為平民階層祖先的象徵。
生死都因銅蛇 要高舉或打碎?
在約翰福音中,耶穌和尼哥底母聊天時便說到「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在此銅蛇預表被釘十字架的耶穌。蛇乃為始祖因罪受咒詛審判的標記,銅蛇被接掛在杆子上,預表耶穌也是受咒詛被舉起來(8章28節,12章32~33節),只不過是為了人類的罪而被釘掛於十字架上。「舉起」(ὑψωσεν)蛇和基督「被舉起」(ὑψωθῆναι)都來自於「高升」(ὑψόω),指的是地位的提高。銅蛇都是好的嗎?列王紀下18章3~4節提到希西家「打碎摩西所造的銅蛇」,因百姓仍向銅蛇燒香,甚至稱它為「尼忽士但」(נחושתן,銅塊、銅做的東西)。有趣的是,摩西製造銅蛇約是西元前1400年左右,距西元前715年希西家成為猶太王,已經700年了,換句話說,以色列人拜這銅蛇竟有700年的歷史了!
透過銅蛇,我們似乎可看到幾個有趣的內容:
1.死亡來自於蛇,而生命也來自於蛇。上帝以自己的旨意來使用萬物為工具,是超過我們的想像和邏輯──我所討厭的未必是神所厭棄的。就如同「蛇」,它可以是死亡的象徵,但是它同樣可以帶來生命;而「十字架」它其實是一種羞辱與刑罰的象徵,但是神卻讓它成為救恩榮耀的代表;耶穌將罪惡與死亡的權勢承擔在自己身上,使十字架從刑具變成了救恩的記號。
2.摩西說:仰望便得醫治!你信不信?真的嗎?什麼都不用做嗎?我們剛剛把摩西罵那麼慘,還得罪上帝,搞不好摩西還在生氣?……各位,你真的信耶穌救了你嗎?還是只是跟著別人「舉香跟拜」?我們是真正接受這個信仰?或者只是因為這個信仰或宗教組織帶來的利益?
3.好了!仰望了銅蛇真的得救了,太棒了!這條蛇是救命丹,要隨時帶在身邊,做成小一點的公仔,有空拜一下,說說好話,親戚朋友推廣一下,然後社區一起來蓋廟崇拜……。
各位親愛的兄弟姊妹,你們知道我想表達什麼嗎?請讓我們再一起來反省自己的信仰:
1.我的信仰是不是一直帶著成見和標準?「蛇代表撒但與邪惡,怎麼可以被高舉?」「這個牧師脾氣不好,得罪過我家,怎麼可能釋放愛的信息?」「那位教授表達過對某些議題非主流的看法,所以說的話都不可信!」是不是我們會以為只有我認為對的才是可信的──這個牧師我喜歡,所以他的講道才是真的,這個牧師我看著不順眼,所以他講道的可信度不足?
2.我真的信我所信的嗎?我的信仰本質是不是變成一種習慣?許多基督徒同時存在「單純相信」與「尋求益處」的動機,有時是並存的,有時是交織的。我們當中有的人從小在教會長大,對教會的依戀,有時是為了在群體中成長,有時也可能因為依賴教會提供的資源。但是我們真的單純相信神嗎?還是因著某些好處而離不開教會?
3.列王紀下18章3節說「希西家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其中包括「打碎摩西所造的銅蛇」,代表希西家的這個行為是「正確」的──請注意,是「摩西的銅蛇」耶!是神聖權威的傳統耶!說打碎就打碎?各位,銅蛇代表了上帝過去的作為,很多人過去真的有得救的經歷,卻將此「絕對化」,拒絕再感受神的「新事」,把神留在過去,把耶穌留在巴勒斯坦。因此,銅蛇是救恩,但是當它被絕對化時,就該被打碎!任何神學的建立、任何教會制度的建造,都應該有「非絕對化」的自我理解,否則就應該被打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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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帝的救恩與創造中,沒什麼可見之物是絕對的善或絕對的邪惡,當耶穌猶如銅蛇被釘在十字架上高舉時,祂代表的是上帝絕對的愛。我們無法管到眾人一開始接觸信仰的動機是否純粹,但我們卻應不斷自我省思:我自己是否真正因著信仰而信仰?而且要注意,一旦自己開始把某些制度或意識形態絕對化,就必須將其打碎!
反思與討論:
1.在教會生活中,我們對於講壇信息之接受與否,標準是什麼?是我對傳講者的喜好與印象?還是真正順服於聖靈的光照?
2.在我們的信仰生命中,有什麼東西的地位是慢慢高於聖經真理的?例如某些族群意識形態?某些教會團體的組織文化?我們肯不肯將其打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