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國榮台北報導】台灣勞工陣線(勞陣)3月14日下午在左轉有書舉辦《入陣者:台灣勞工運動三十年,一場尊嚴與抵抗的對話》新書發表會。作者、勞陣資深研究員孫友聯表示,台灣許多重要勞動保障制度並非憑空而來,而是源自一代代勞工抗爭與社會反省,從街頭行動到制度改革,逐步促成失業保障、勞動保護等法律建立。他形容,法律如同有生命般,隨著不同時代勞動議題持續演變與修正。

孫友聯指出,早在1970年代,台灣尚未建立完整勞政體系,因重大勞動事件衝擊,政府開始制定保障職業安全的法規,成為後來制度化勞動保障的起點。相關法規在2013年修法並更名為《職業安全衛生法》,近年再增列職場霸凌相關條款,顯示勞動法制會隨社會需求不斷發展。
回顧投入勞運歷程,孫友聯說明,1995年進入勞陣工作時,台灣正處於產業轉型與失業率上升時期。1996年前後,大量工廠關閉與勞資糾紛頻傳,許多勞工在工廠倒閉後失去退休保障,被迫走上街頭抗爭。他表示,當時社會常批評勞工運動「不理性」,但這些抗爭行動也促使大眾反思制度不足,進而推動改革。
針對推動失業保險立法往事,孫友聯提及,1990年代中期,勞團積極倡議建立失業保障制度,過程中曾遭部分政治人物強烈反對,甚至被斥責「失業回家吃飯就好」。經過多年努力,相關制度最終逐步建立,成為今日就業安全網基礎。

孫友聯表示,許多制度改革往往源於街頭抗爭,例如1996年勞團推動「顧飯碗大遊行」,促使社會關注失業問題,也與後來推動就業保險及勞動保護法制有密切關聯。同樣地,勞工長年倡議的勞動訴訟制度,從1991年提出構想,直到2018年才完成《勞動事件法》立法,顯示勞動制度改革往往歷經數十年。
孫友聯指出,2000年至2008年間是台灣勞動法制快速推進的重要時期,許多1980、1990年代勞工運動提出的訴求,在這段期間陸續轉化為法律制度,包括勞動保障、勞動訴訟及多項勞動權益法規的建立與修訂。
孫友聯強調,參與運動目的不是為了抗爭本身,而是為了改變。他以「住在海邊的人」形容勞運工作者,指出這群人不是為了欣賞風景,而是在浪潮來臨時,必須第一個承受衝擊。孫友聯期盼藉由書寫與分享,讓更多人了解台灣勞工運動歷史,並邀請新世代持續投入公共行動,「一代一代走下去,改變才可能發生。」

勞陣理事長黃曉玲表示,台灣勞工運動發展並非只侷限於街頭抗爭,也包含制度倡議與公共政策推動。例如勞陣過去曾參與推動全民健保制度及改革,也發起全台怠工行動等社會運動,顯示勞工團體在多項公共議題中扮演重要角色。
黃曉玲回顧早期勞工運動發展,指出當年不少國營事業工會因具備相對穩定的就業保障,能率先站出來帶頭行動,進而帶動更多民營企業勞工參與運動。她認為,這段歷史意義不應被忽略或誤解。
黃曉玲提到,勞陣多年來在有限資源下持續推動勞動議題,目前組織資產僅約200萬元,多為流動資金,仍需支應人事、行動與倡議工作,顯示公民團體長期經營並不容易。她說明,藉由書籍整理與分享勞工運動歷史,有助於讓新世代理解制度背後的努力,也能重新反思參與社會運動的初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