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有道】恩典是使人改變的力量

(相片提供/Freepik)

◎小匹

在台灣出版多本基督教譯作的名作家,前陣子公開承認與一名已婚女子持續八年的外遇。原則上,他已經認罪,我們就不太能對其口誅筆伐,或甚至否定其著作一切的價值,但也不能因著同情共感,就試圖為其錯誤塗脂抹粉。聽來有點事後諸葛,但我的確早在多年前就對此作家的恩典觀抱有疑慮。我想這是一個好機會,讓我們重新思考聖經的恩典。

我們對上帝可以不顧羞恥、不講禮貌、像在市場裡討價還價嗎?上帝的包容與忍耐,是恩典唯一的表達方式嗎?若是,我們還需要謙卑與順服嗎?一味將恩典描繪為赦免與寬容,對深陷罪中的軟弱肢體的確是很大的安慰,但也可能誤導眾人,以為恩典等同於接受罪而不需改變,正如保羅明確警告的:「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羅馬書6章1~2節)

根據聖經,恩典的目的並不止於讓人卸下負罪感,而是進一步帶來生命更新、行為改變,令人離開罪惡、活出聖潔。事實上,稱義與成聖本就是恩典的一體兩面,聖經對恩典改變人的敘述並不少於恩典赦免人過錯,「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提多書2章11~12節)

我們往往高舉恩典、拒斥律法,但恩典和律法並不對立,因為基督的恩典包括祂成全了律法(馬太福音5章17節),這是救贖恩典不可或缺的一環。律法主義的確是不敬虔的,但廢弛律法主義同樣是不敬虔的,是「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並且不認獨一的主宰──我們主耶穌基督」(猶大書1章4節)。基督付重價成就的恩典既包含律法的成全,我們便不只因信基督得著稱義的恩典,也因信基督得著成聖的力量。持守律法,是對恩典的回應;輕忽律法,是對恩典的踐踏。

悔改不是一時的,而是生命的轉變。教會要展現基督的恩典,也要堅守聖潔的標準。對信徒的失敗,我們不能憑律法擊垮人,但也不能以恩典淡化罪。所以使徒主張,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教會必須用溫柔的心施行懲戒,目的是為了挽回,而非毀滅。如此,恩典便成為使人改變的力量,不至淪為罪的避風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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