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墮胎除罪化 掀人權論辯

▲英國兩會針對墮胎法案討論。(相片來源/英國國會)

【陳俞含編譯】3月18日,英國上議院表決通過《犯罪與警務法案》(Crime and Policing Bill)修正案,正式將女性墮胎除罪化。修正案並未改變24週的墮胎期限,但讓自行終止妊娠的婦女無需再面臨刑事責任。

本修正案由工黨議員托妮亞.安東尼亞齊(Tonia Antoniazzi)於2025年提出。近年有逾百名女性因違反《1861年侵害人身罪法案》(1861 Offences Against the Person Act)遭起訴,倡議者批評該法案已經過時,且有可能對婦女造成傷害。

工黨議員阿耶莎.哈札利卡(Ayesha Hazarika)解釋,女性並非出於樂趣才在懷孕晚期墮胎,她們往往面臨虐待和暴力,或是屬於極度邊緣化的社群。工黨議員朵洛絲.桑頓(Dorothea Thornton)也指出,自2022年起,皇家檢察署(CPS)就根據墮胎罪條款設立了全國性監督機制,儘管審理案件的法官曾呼籲CPS重新考量起訴決定,仍有多名女性遭到問罪。

保守派議員羅莎.蒙克頓(Rosa Monckton)反對安東尼亞齊修正案,認為下議院僅辯論不到一小時就通過這項修正案,在這項嚴肅的議題上缺乏必要審查。她試圖提案推翻修正條款,最終以148票贊成、185票反對遭否決。她遺憾表示,人們過度強調母親的脆弱,完全忽略未出世嬰兒的人權,雖然表決結果在意料之內,但她仍會繼續奮戰。

莎拉.穆拉利。(相片來源/英國國會)

坎特伯里大主教莎拉.穆拉利(Sarah Mullally)於上議院強調,英國聖公會秉持「人命無價」的原則,而這也是英國法律的根本信念。她承認,在特定情況下,墮胎可能是最佳的解決方案,不過墮胎除罪化涉及非常複雜的法律、道德和實務考量,因此無法倉促藉由修正案處理,而是必須通過嚴謹的公眾討論和議會程序,確保每個面向都獲得充分討論和考慮。

上議院當日也討論是否應「恢復終止妊娠前的強制實體問診制度」,最終以119票贊成、191票反對的結果否決提案。提案者馬丁.斯諾(Martyn Snow)主教說明,本修正案的重點在於未滿18歲的案例,希望青少年在終止妊娠前可以獲得醫療人員的專業諮詢。

針對表決結果,利物浦大主教約翰.謝林頓(John Sherrington)擔心會有更多晚期墮胎,危及婦女和嬰兒。南華克大主教約翰.威爾森(John Wilson)憂心法律不再保護未出世的嬰兒。英國福音聯盟(Evangelical Alliance)總幹事彼得.利納斯(Peter Lynas)盼望孕婦和嬰孩都能在生產前後獲得尊嚴。(資料來源:Church Times、Catholic World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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