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佑生
在基督徒的信仰生活中,「信」有著特別的意義,尤其是與信徒得上帝拯救、蒙稱義等相關,信的重要性可見一斑。然而聖經對信的界定是什麼?是我們有著正確的信仰對象?是我們採取正確的決定、選擇等行動?還是我們堅定的意志?
上述這些可能都是人稱許的性情、認同的價值,不過基督徒的認知當以聖經為根基,建立合乎聖經的詮釋。特別是這麼重要的觀念,若我們的理解存在偏差,對於其他與信相關的議題,也會產生負面的連鎖反應。
我認為對信界定最為明確者,首推保羅具有連貫性的闡述,他在提及「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馬書10章13節)時,並沒有止步於此,接著便具體地提出追溯至上帝主權的順序:人能夠求告上帝而得救,是因為信靠上帝;假使沒有聽見人傳講福音,人就沒有可能信靠上帝;假使沒有傳講福音的人,人也沒有聽見的機會;傳講福音的人不是憑藉自己的熱誠,假使沒有上帝的差遣,並不會有傳講的人(14~15節)。
上帝差遣、傳講、聽見、信靠、求告、得救,在此環環相扣的論述中,可以窺見上帝在救贖歷史中的作為。祂選召、差遣人去宣講福音信息,使人歸向上帝,呼求主名而得救,而無數先知、使徒、宣教師均為此作見證,他們的腳蹤極為佳美,我們這些信徒都是他們工作的果實。
雖如此,保羅與以賽亞有著同樣的感嘆:「主啊,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羅馬書10章16節)耶穌基督捨己身成為挽回祭,流己血付上贖罪價,這樣的福音並不是每個人都相信,令使徒感到無比遺憾。
隨後,保羅提及另一個具有系統性的論述,表明信道是源於聽道,聽道又是從基督的話而來(羅馬書10章17節)。換言之,保羅領受的福音信仰有明確的內涵,即是基督的話。他不容許人以基督信仰為外衣,卻隨自己的意思填充其他的內容,這樣的信仰只是徒具外貌,名不符實。
這是極之重要的提醒,如果我們對上帝的話生疏,我們不會知道這我們與世界俱為上帝所造,我們也不曉得我們得罪上帝而使祂震怒,我們更不會知道上帝因著愛背離祂的世人,為世人捨了祂的愛子;這些福音信息,在在顯示基督徒的信仰與聆聽上帝的默示密不可分。祂不斷地說話,以完整的新舊兩約聖經向人表明祂自己,以及祂對人永恆的心意、為揀選之罪人預備的救恩,而我們因聽到這樣的大好消息,領受而求告主名,因此得蒙拯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