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廣場】基督徒如何面對安樂死法案?

(相片提供/Freepik)

◎愛主的弟兄

4月底,已送交立法院衛生福利及環境委員會審查的《安樂死法》草案,所召開的討論座談會中,有學術界、醫療界、法律界等學者及民間團體參與,國民黨、民進黨、民眾黨等立委也罕見跨黨派出席,一同就安樂死立法進行實質對話。那麼,基督徒又如何看待《安樂死法》呢?筆者認為,肉身之死是個毀滅的力量,人的肉身帳棚,就這樣給毀掉(哥林多後書5章),人的身體不再存在世上了。

我們閱讀聖經可以明白,聖經對死亡的看法是比較中肯的,雖不歡迎死亡,卻也不怕它。因為,死亡是生命的氣息重歸到神那裡,就像人歇了地上一切的勞苦,是人的靈魂重歸到神的手裡(路加福音20章3節、使徒行傳7章);或說是信徒暫別地上的生命,可以與神同在,這時信徒在地上與基督的靈交通,便可以完全體現於天上(路加福音2章10節、約翰福音10章1節)。

筆者認為,人若設立安樂死法,是侵犯「神的主權」。世人會感到死亡迫近;或害怕隨時會死,就更應該及早悔改,預備迎接神(列王紀下2章10節、路加福音10章2節)。况且,死亡一來人就不再有悔改的機會(希伯來書9章)。相信世人都在基督裡面,能完全地引到上帝面前,使人與上帝和好,使人恢復原有價值與地位。如此,「死亡毒釣」是釣不住信靠十字架救贖蒙福的兒女。我們能依靠主耶穌,信靠祂、攝取祂復活的大能,來跨越生命的危機。

可想而知人們面對死亡,最大的痛苦是「孤獨」。一個人獲悉罹患重病絕症,得知不久人世,牧者及臨終者的家屬皆不可面容愁雲,失去十字架救贖的盼望。我們深信,在不久的將來必相約在主裡,因為主耶穌曾說:「我就是復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仍要活著;活著信我的人一定永遠不死。」(約翰福音11章5節)總而言之,我們深信一切都有神的掌權,無論好歹境遇都是神最良善、美意的治理,凡信靠主耶穌者皆有永生的盼望。(作者為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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