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藝術看宗教改革3-1】維梅爾│居家日常中彰顯神聖

《戴珍珠耳環的少女》,1665年。

◎陳韻琳

《老鴇》(The Procuress)部分,據稱是維梅爾的自畫像。

一幅倒牛奶的的畫作,可以讓我們看到什麼?

首先,家居生活的畫作在文藝復興到巴洛克時期這300年間,其實並不尋常。大畫家不會把這種風俗畫看在眼裡,它是不入流市井小民之作;當時,宗教畫、神話畫作、肖像畫才是主流。可是以《戴珍珠耳環的少女》(Girl with a Pearl Earring)傳世的維梅爾(Jan Vermeer,1632~1675年)卻一直在畫生活畫作,不僅賣得出去,日後也成為經典作品,這絕對是因為社會文化出現了很激烈的轉變。

一個新時代的肇端

維梅爾生活的尼德蘭(今荷蘭),歷經戰亂後終於脫離西班牙的統治,他們不想走回頭路,因此堅持信仰、政治、文化的獨立,讓自己與西班牙有別,造成這塊土地上充滿了新創的機會與可能性。

在地理環境上,他們掌握緊鄰大海的特殊性,不僅讓風景畫獨樹一格成為繪畫之大宗,也描述出他們對海的依賴,以及對海的不確定、難以掌握之感。

而在繪畫買主上,這個首先掙脫了貴族、宗教掌權階級、開展以商業為主的中產階級的地域,促成了中產階級大量興起,他們是購畫之大宗,成為藝術主要的贊助人。在這新興的商業地,每個家庭幾乎都收藏藝術,他們的樸實,使藝術遠離氣派的英雄神話故事與巍峨殿堂裡的宗教畫,偏好風景、風俗畫、靜物畫,因為這些內容能與居家環境呈現和諧的調性,而商業性企業、行會的興起,更使他們需要「集體肖像畫」。

《倒牛奶的女僕》, 1658年。

藝術典範的轉移

不過,影響他們最深遠的,其實是從天主教掙脫出來的新教加爾文教派,他們的獨立戰爭,有一部分原因就是為了宗教的獨立自主而開打。

根據加爾文寫出來的教義,去教堂的目的是為了聆聽講道、讚美上帝,因此一切跟藝術之美有關的事物諸如建築裝飾、雕刻、繪畫,甚至是宗教聖樂,都不該分散崇拜者的注意力。於是教會變成最簡樸的場域,藝術家不再能從教會得到贊助,而必須從個人與家庭中尋找作品的出路。

相較於天主教、甚至是路德教派,加爾文教派有著更個人主義的內涵,這使信徒的生活重點集中於家庭。家庭這個小小的場域,呈現他們的生活與信仰觀點。對他們而言,每天的生活內容不外是生意、市場、家務,瑣碎的日常生活就是一切,就是上帝的禮物,這是加爾文教派既簡單又實際的真理。

在加爾文嚴格的信條之下,唯一可以留存的專業音樂工作者是教堂的管風琴手,其他歌手、演奏手都轉進了一般婚喪喜慶,因此音樂跟繪畫一樣開始集中於家庭。這就是為什麼在文藝復興時期,法蘭德斯(現今荷比一帶)曾因複調音樂稱霸歐洲,到了17世紀,那曾讓荷蘭輝煌一時的音樂主導性便走入歷史,讓位給其他地方了。

所以當我們欣賞維梅爾「倒牛奶」的一系列生活畫作時,其實是在見證一個大時代社會的變遷、思想的轉變、藝術典範的轉移。

《台夫特一景》,1660年。

寫實客觀的魅力

儘管維梅爾是大時代轉變中一個小小的縮影,但是他能從眾多藝術家中脫穎而出,為後世傳頌不已,還是有他個人在藝術形式上獨具的魅力。

維梅爾從未離開台夫特這個城市,他在畫中創造出靜止的幾何與色彩的世界,卻充滿了光與戲劇的動能,他抓住生活的真實,重現了台夫特的生活。他的畫作不多,頂多只有三十多幅作品流傳至今,《台夫特一景》(View of  Delft)是他現存少數僅存的都市景觀圖。

《倒牛奶的女僕》(The Milkmaid)這幅畫,首先讓我們看到的就是文藝復興時期以來,法蘭德斯或尼德蘭該地對窗外光源研究的傳統。光從窗外打進室內,照亮室內的人與物件,而每一個質地、紋理,都對光產生不同的反應。

譬如倒牛奶的女人身上的白頭巾或藍圍裙,會立刻讓我們感覺到不同的布的質感,更不要說正涓細流下的奶水、桌上的麵包、銀壺,或窗邊的掛籃、燈具。維梅爾用實證主義的精神,細膩研究著每一種材質對光產生的不同反應,這種寫實之道地,幾乎讓我們在觀看的同時,雙手都能產生觸感。當然我們也會發現這畫中光的動感,以及女人衣著上的黃色與藍色的彩度,是如何被後世另一個荷蘭繪畫大師梵谷(Vincent van Gogh,1853~1890年)繼承並發揚光大。

維梅爾與同時期的林布蘭特(Rembrandt,1606~1669年)相較,兩人畫中同樣都有戲劇感,但林布蘭特把自己變成一台戲,完全不吝於分享自己的心靈世界,維梅爾則理性客觀地把居家戲劇呈現在觀看者眼前,但他自己並不涉入,不做任何暗示。

維梅爾幾幅有名的女子讀信的畫作,如1657年《讀信的少女》(Girl Reading a Letter at an Open Window)及1664年《讀信的藍衣女子》(Woman Reading a Letter)皆相當有戲劇感地呈現女子讀信的複雜心情,但他不做任何詮釋,只讓我們自己想像,任由我們編出截然不同的戲劇張力。

《讀信的藍衣女子》,1664年。
《讀信的少女》,1657年。

發自信仰的批判

儘管基於婚姻的要求,維梅爾改信天主教,但他骨子裡徹底發揮著加爾文新教的生活觀,頌讚生活的簡樸與寧靜之外,也用當時一般認定是饒富象徵的一些物件,暗示著道德規範,譬如旋轉的陀螺是時間消逝的含意、梳子是潔淨道德的含意。

至於著名的台夫特街景,維梅爾則用讓人驚艷的幾何構圖,呈現樸實生活中的心靈寧靜,但他更用多幅隱含不道德事件的室內活動,批判商業發展下人性的色慾與貪婪。他還不時會用「畫中畫」的方式加強寓意,譬如《持天秤的女子》(Woman Holding a Balance)背後的《最後的審判》,說明了生活中的一切,盡在上帝的眼目之下。這種信仰觀點,絕對是新教加爾文教派的信仰強調。

《持天秤的女子》,1663年。

居家即神聖

最後我們再看看《拿水罐的女子》(Young Woman with a Water Pitcher)這幅畫作,然後回到文章前頭的思考:一幅女人倒牛奶的畫作、一個拿水罐女人的畫作,或一幅女人縫紉的畫作,維梅爾與他所身處的時代讓我們看到信仰的什麼面向?這些畫作讓我們看到宗教改革以來,把信仰從堂皇的祭壇與繁複的禮儀中釋放出來,回到最簡單、最務實的生活面向,或許這種釋放是走過頭了,以致於犧牲了美感,但信仰的生活化,終究能讓平凡的老百姓在每一天重複的、瑣碎的、勞動的生活中,擁有一種確信與自信,知道自己儘管平凡如斯,仍舊每一天與神聖的上帝相遇,居家場域就是神聖的場域。而這種信仰觀念的改變,其實是非常偉大,一點都不平凡的。  (待續)

《拿水罐的女子》,166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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