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睿銓(人本教育基金會政策專員)
「打你是為你好」這句話,大概是許多台灣人成長過程中,最熟悉也最沉重的共同記憶。從家裡到學校,我們都曾看過藤條、板擦、愛的小手。有時是因為考試少了一分,有時是因為頑皮頂嘴。那些操場罰跪、交互蹲跳的畫面,曾經被包裝成「愛」與「管教」。然而,對許多人來說,那其實是羞辱、恐懼與無助的童年記憶。
回首戒嚴時代,學校被視為實行操控人民思想的起點,校園如同軍隊。在這樣的制度下,體罰不只作管教手段,更是以恐懼與羞辱維持秩序的統治方式。在升學主義的籠罩之下,體罰成為教師達成績效的選項之一,有些時候連家長也默許,甚至主動要求老師「嚴格管教」。於是,體罰一代又一代地延續,服膺於各種形式的威權。
直到2006年,《教育基本法》修正,正式宣告校園體罰違法。這是台灣轉型正義的重要里程碑──我們確認,學生不該被羞辱,是具有尊嚴與權利的人。這份對人的尊重,也契合了聖經中的提醒:「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以弗所書6章4節)真正的管教,應是建立在公義與愛之上的引導,而非倚仗權威去壓制或羞辱弱小的人。
然而,即使校園早在二十年前已明文禁止體罰,社會對於「家庭不體罰」卻仍存疑。2024年,行政院通過《民法》修正草案,擬刪除「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條文,引發廣泛討論。這正顯示體罰迷思依然深植文化之中,許多人仍擔憂「不體罰就無法管教了」。但現代研究已指出,體罰不僅無助於學習,還會帶來諸多長期傷害。例如當孩子處於恐懼中,大腦會啟動求生本能,反而降低理性思考能力,更不用說還有其他隨之而來的心理健康問題。同樣嚴重的是,體罰傳遞了一個錯誤訊息:當你擁有權力時,可以用暴力讓別人服從。
雖然常有人提及英美等國校園仍存在體罰,但事實上整體趨勢是逐步淘汰,而非認可。讓體罰從校園走向家庭、全面消失,其實是我們學習脫離威權、建立平等關係的重要過程。讓我們再次一同省思:不打孩子,是對人最基本的尊重;家庭與校園真正的力量,並非來自疼痛,而是立基於尊重的愛與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