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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雕刻偶像》有前言、後記,受限於報紙形式,為免破壞讀者閱讀樂趣,而且前言、後記之信息頗適合在結局後供讀者反思,故而改放在全文完結之後。
作◎巴刻(J. I. Packer)
譯◎陳碧如
當那些想要成為作家的人來尋求我的建議,以便實現他們偉大的抱負,我會告誡他們寫作遠不止是伊妮‧布萊頓(Enid Blyton,註1)坐在打字機前絞盡腦汁那麼簡單。我告訴他們,寫作有三個要素:第一,要有話想說,有見聞而且想分享;第二,要有足夠的技巧,才能找到最好的書面表達形式;第三,要有強壯的屁股,讓你可以坐上好幾個小時,細細雕琢每個句子、段落和章節。有時候,我的建議會讓想成為作家的人當場打退堂鼓。這當中蘊含多少真知灼見,尚留待他人評判,我只知道,這是我自己嘗試寫作25年下來逐漸領悟到的。然而,伊莉莎白‧艾略特(Elisabeth Elliot)那些洞見犀利而結構勻整的著作,富含生動、精煉、考究的盎格魯—撒克遜式詞彙(註2),由此看來,我們大概是志同道合的人。
《不可雕刻偶像》(No Graven Image)這本小說孕育自伊莉莎白‧艾略特個人的宣教經歷,這些經歷她在其他著作也曾提及,尤其可見於《奇異的灰燼》(These Strange Ashes)、《野蠻人是我的同胞》(The Savage My Kinsman)、《順服的自由》(The Liberty of Obedience),以及1964年3月刊登於《永恆》(Eternity)雜誌令人難忘的文章〈守靈〉(The Wake)。我認為她之所以從傳記、自傳和散文轉向小說(即選擇特定的場景與事件,述說人與人之間關係的虛構故事),是因為小說這種形式最能表達她想說的話。確實,一位優秀的小說家激發讀者的想像力,使其沉浸於故事之中,從而產生的那種深刻意義,遠超過非虛構分析所能傳達。[因此,如果你想感受托爾斯泰基督教觀點的震撼,你應該讀他的小說《復活》(Resurrection),而不是《我的信仰》(What I believe)。]《不可雕刻偶像》展現了作者不俗的小說功力,任何與她在故事開頭篇章敘述的內心狀態產生共鳴的人,都會覺得這故事極具震撼力。

當今基督教小說家面臨艱巨的挑戰。世俗世界認為他們的人生觀缺乏說服力,基督教世界則對於他們藉故事表達觀點的努力興趣缺缺。部分問題來自另一種類型的基督教小說盛行,這類小說源於上個世紀的「教化性」小冊子及兒童故事,其本質並非小說,而是講道。正如音樂喜劇傾向體現P‧G‧伍德豪斯(P. G. Wodehouse,註3)所說的世界最老套的情節──男孩遇見女孩,男孩失去女孩,男孩最終贏得女孩芳心,那一類基督教小說也通常建立在一種雙線敘事情節的公式──有人背離上帝,然後遇到麻煩;有人遭遇困境後轉向上帝,然後蒙受祝福。遺憾的是,這些道德故事儘管不是小說,卻往往自詡為小說,因而散播「真正的」基督教小說理當如此的觀念。這帶來既可笑又可悲的後果,即當那些長期被餵養此類作品的人讀到基督教小說家真正的小說[例如葛拉罕‧葛林(Graham Greene)、查爾斯‧威廉斯(Charles Williams)、喬治‧塔吉特(George Target)、弗蘭納莉‧奧康納(Flannery O’Connor)、費奧多‧杜思妥耶夫斯基(Fyodor Dostoevski)、亞歷山大‧索忍尼辛(Aleksandr Solzhenitsyn)],就算他們有點欣賞,也會被惋惜及困惑掩蓋,因為作者沒有刻意擺弄角色,創作一個簡單明瞭的道德故事,清楚地闡明福音。他們絲毫不會意識到基督教小說與道德故事有什麼不同。
那麼,小說家的任務是什麼呢?卡爾‧巴特(Karl Barth)雖然不是文學評論家,但他既是基督徒,也是讀者、思想家,更是典型的現代人,他對這個問題的答案是:
我期待他(小說家)向我展現當代人,也就是我這個時代的人,他們身上始終如一的本質……我期待小說的每一頁都展現作者不僅真正了解這個人(他筆下的角色),洞察他的一切,從他的內心深處到他的外在舉止及談吐,而且他還真誠地對待這個角色,例如愛他的本相,無論他是什麼或不是什麼,不帶一絲遺憾或輕蔑。此外,小說應該告訴我作者認為這個人特別之處在哪裡──僅此而已,別無其他。換句話說,小說不應該試圖教化我,而應讓我根據小說刻畫的圖像來思考(或者不思考)。最後,小說的形式必須與描繪的人物相稱,它的形式應該是必要的、嚴謹的,而且令人印象深刻,以至我對該角色難以忘懷,無論暫存的時空或永恆的層面。我應當能夠與這個人物長久相伴,甚至,也許不得不回到他身邊,一次又一次。[節錄自埃博哈特‧布希(E. Busch),《卡爾‧巴特》,頁313]
就此而言,巴特會認為《不可雕刻偶像》是一部真正的小說,正如他會認同書中對上帝至高無上的自由的詮釋是聖經真理。
這本書最初在美國出版時,有些人認為它表達對福音派宣教事工的幻滅,因而感到被冒犯。但這顯然並非小說的主旨,儘管為了故事的需要,書中嘲笑(或譏諷)該項努力的某些文化層面,而這些嘲諷某種意義上恰如其分。《不可雕刻偶像》並不是一部充滿苦情或怨恨的小說(事實上,字裡行間充滿耐心及善意)。這是一個關於認識上帝,或者靈性成長的簡單故事(兩者其實是同一件事),而故事發生的地點就在敘事者的內心世界。她一開始是受害者,被那種出於好意卻貶低上帝、以成功為導向的「事工」(基督教事工、宣教事工、上帝的工作、我的工作)觀念影響。這樣的觀念讓她充滿盲目的自信,也讓她對自身和上帝都缺乏現實感。到了小說的結尾,她終於明白約伯記及傳道書兩位作者的教導──上帝的旨意深不可測,表面上的悲劇、挫折與虛耗,對上帝的僕人來說,不會少於其他人(也許,事實上是更多),而上帝藉著使我們卑微來彰顯祂,我們無權宣稱自己看透了所有事情發生的意義。明白這個真理後,她與原先認同的世界漸成陌路,再也無法認同先前擁抱的虛假表象,但正因如此,她重獲自由,體會到上帝的真實,享受生命的美好。讀者將會體驗到小說如何層層推進至高潮,如何以令人難忘的方式拋出「目的是否證明手段的正當性」、「結果是否嘲弄動機」以及「誤入歧途的真誠有何價值」這類問題。我必須就此打住,以免透露太多,破壞你的興緻去閱讀這部開頭會抓住你的注意力、結尾更令你震撼不已的小說。
十年前,我第一次讀《不可雕刻偶像》,便大為折服。無庸置疑,部分原因是作者對上帝的詮釋與我的個人經歷產生強烈的共鳴。當時我就認為這部小說是一個小小的經典之作,或許篇幅不長,卻是字字珠璣。如今再讀,雖然不像初讀時意外共鳴那樣驚喜和激動,但我發現自己想法依然如故。我很榮幸有這個機會可以向新一代讀者推薦這部小說,也非常樂意這麼做。
但請記得──這是一部小說,僅此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