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宜瑩台北報導】包括李江却台語文教基金會等超過40個公民團體,5月18日赴行政院前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將今年《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簡稱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建議,納入第二期國家人權行動計畫,並要求立法院透過具體修法、預算編列與問責機制,落實兩公約承諾。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政策中心主任黃嵩立表示,台灣已經歷兩公約第四次國際審查,但國家人權委員會任期至今年7月底止,大法官缺額也長期未補齊,部分人權問題仍未改善,國際審查專家認為,已傷害台灣憲政民主制度根基;他呼籲總統應繼續提名合適人選擔任國家人權會、大法官,也須釐清國家人權會與監察院職能分工。

台灣原住民族青年公共參與協會秘書長Yuli Ciwas表示,台灣長期未真正落實原住民族的諮商同意權,甚至現行制度已讓相關機制淪為政策投票工具。她表示,雖然《平埔族群身分法》已通過,但只是被四等化的原住民族類別。此外,蘭嶼核廢料存放多年,政府雖持續表示將尋找遷出地點,卻始終未提出明確時程。她也批評,原住民族語言推動預算遭無預警拔除,對原民語言教育是一大迫害,呼籲政府制定長期原住民族國家策略。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秘書長林君潔表示,障礙者議題是橫跨貧窮、居住、教育、司法、醫療、勞動、性別與社會參與等人權問題。她指出,台灣障礙者就業率不到兩成,全台約120萬名障礙者中,僅1326人能取得自立生活所需協助服務。她建議政府檢討以家戶而非個人為基礎的制度設計,並依據兩公約修訂《反歧視法》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李江却台語文教基金會執行長陳豐惠直言,雖然台灣已通過《國家語言發展法》,但社會長期在威權體制下獨尊華語、排除其他語言,導致原住民族語、台語及客語等遭受歧視與排斥。她呼籲政府檢討華語教育政策,保障民眾接受本土語言義務教育的選擇權,落實聯合國《消除教育歧視國際公約》所保障的教育自主權,並讓人民能以自身語言參與升學、國家考試、司法及公職、軍職等制度,保障兩公約所強調的平等參政權與文化權。
除原住民族、障礙者及語言團體外,現場也有勞工、貧窮者、性別、同婚及死刑議題等團體代表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