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國榮整理報導】根據衛福部統計,台灣2024年失智症就醫人數已接近29萬人。立法院各黨團近期提出《失智症基本法草案》,並於5月28日進入委員會審查,內容納入輕度認知障礙(MCI)定義,以及早發型失智症患者的就業支持與勞動權益等議題。對此,台灣科技媒體中心邀請專家進一步解析早發型失智症與老年失智症的差異。
專家指出,早發型失智症是指65歲以前發病的失智症,患者多處於就業、育兒及家庭經濟責任階段,因此疾病帶來的衝擊往往比高齡失智症更為複雜。除記憶力衰退外,患者也可能出現工作能力下降、判斷錯誤、人格或情緒改變、語言障礙等症狀,臨床上容易被誤認為壓力過大、憂鬱症或職場倦怠。
台北榮總神經醫學中心副主任傅中玲表示,早發型失智症病因多元,除阿茲海默症外,額顳葉型失智症、血管性失智症及部分遺傳性疾病也較常見。若出現持續性的認知或行為改變,尤其影響工作與生活功能,應儘早至神經內科、記憶門診或精神科接受評估。
高雄榮總精神部醫師朱哲生指出,台灣45至64歲早發型失智症患者估計約1.1萬人。由於此類患者多仍在職場與家庭中扮演重要角色,疾病不僅是醫療問題,也涉及經濟安全、家庭照顧與社會參與等層面。
針對輕度認知障礙(MCI),專家說明,此類患者雖有認知功能退化,但多數仍可維持獨立生活。MCI不一定會惡化為失智症,部分個案甚至可透過改善睡眠、憂鬱或其他健康問題而恢復,關鍵在於及早找出病因並持續追蹤。
專家強調,早期發現失智症的目的並非為患者貼上標籤,而是協助個案及家屬及早獲得診斷、治療、心理支持、生活規劃及職場協助。未來若《失智症基本法》能建立更完整的支持體系,將有助於保障早發型與各類失智患者的權益,進而提升其生活品質與自主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