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國好民講座 姚嘉文回顧台灣爭取自由與人權歷程

(相片提供/台中市好民文化行動協會)

【洪泰陽整理報導】楊逵文教協會與台中市好民文化行動協會7月26日下午在台中市中央書局舉辦「台灣的民主化與主權發展」講座,邀請總統府資政姚嘉文主講。姚嘉文從1895年台灣民主國談到1996年總統直選,說明台灣人民爭取民主、人權與自由,以及主權觀念與民主制度的發展。

姚嘉文表示,1895年台灣民主國成立,雖然只存在短暫時間,卻把民主及「議院」觀念帶入台灣。1921年日治時期展開的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是台灣民主運動的萌芽,林獻堂等人以實際行動,向台灣民眾傳播民主與憲政觀念。

然1947年二二八事件與1949年在台實施戒嚴,摧殘台灣民主政治。國民政府採取威權與高壓統治,限制人民的政治參與、言論及組織自由,也抑制台灣民主政治發展。他指出,1950年代可謂是台灣反對運動的啟發期。1950年韓戰爆發後,美國總統杜魯門提出「台灣地位未定論」;1951年簽署《舊金山和約》,姚嘉文認為台灣地位由未定走向確定。

(相片提供/台中市好民文化行動協會)

姚嘉文說明,1958年金門砲戰後,蔣介石表示放棄以武力反攻中國,改以「三民主義」作為恢復中國人民自由的手段;他認為這項轉變瓦解了蔣家政權的「中國神話」。

姚嘉文也提到,彭明敏等人1964年印製〈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提出制定新憲法、建立新國家等主張,主張台灣與中國「一邊一國」。1971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第2758號決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權利,並驅逐蔣介石的代表。這些發展使台灣主權思想日漸成熟。

他指出,1977年中壢事件,打破國民黨長期控制地方選舉的局面,也帶動台灣人民參與政治。1979年美麗島運動提出解除戒嚴、國會全面改選及修憲等訴求,主張由台灣人民選出自己的國會、制定自己的憲法,台灣建國運動也持續發展。

1987年解嚴後,台灣陸續推動民主政治改革。1991年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1992年修正《刑法》第100條,將內亂罪限縮於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的行為,同年全面改選立法委員;1996年首次舉行總統直選,確定台灣的政府與國會由台灣人自己決定。

(相片提供/台中市好民文化行動協會)

好民文化行動協會常務理事林芳如表示,姚嘉文以精確用詞釐清許多似是而非的觀念。她指出,過去國民政府的教育體制,使台灣社會對自身歷史與主權發展產生錯誤認知,直到現在仍在爭辯「台灣到底是不是台灣人的」。林芳如認為,這反映台灣仍是年輕的國家,也顯示國民黨威權統治時期的大中國意識形態與文化霸權,持續對台灣社會造成負面影響。

林芳如表示,這種弔詭現象需要以嚴謹用詞與正確歷史認知來改變。她感謝姚嘉文分享,使與會者了解台灣民主化進程的艱辛,也看見台灣作為一個「不正常的民主國家」,仍有許多地方需要努力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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