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行政院國情簡介網站說:「台灣目前已設戶籍人口2.6%為原住民族群,另外來人口占1.2%,其餘人口占96.2%。」其實,台灣的組成人口可分成原住民與非原住民。能走到這一步,源自1980年代原住民族的正名運動,主要參與者是原住民族前輩、青年、學者、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牧者、神學生、信徒們共同流淚流汗,無懼中國國民黨威權政府的迫害,一次次從部落走上台北街頭,最終在1994年完成《憲法》修改,將「山胞」正名為「原住民」。
「釘根本地,認同所有的住民」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信仰告白,立基於上帝創造萬族萬民,肯定各族共榮共存,致力活出原住民兄弟姊妹的語言與文化,這是長老教會通過各群族中區會努力不懈的目標。長老教會先行於國家的制度更改:1989年3月28日,第36屆總會通常議會,來自全台灣1200多間長老教會,代表近27萬會友的700名與會者通過阿美中會的提案,正式決議採用「原住民」一詞,將原本的「山地宣教委員會」更名為「原住民宣教委員會」,對傳播原住民正名運動有很大的影響。
正名運動繼續開展於平埔族原住民。2005年原台南縣長蘇煥智任內率先認西拉雅族為「縣定原住民族」。長老教會總會常置委員在2009年7月17日決議承認西拉雅族為台灣原住民族,台南中會口埤教會長期成為西拉雅語及文化傳承的基地。2022年,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7號判決,確認平埔原住民族群取得身分憲法權利。2026年7月30日,行政院正式宣布西拉雅族為法定第17個原住民族,自8月中旬起,符合要件的族人可開始辦理名冊及身分登記。
原住民族主體性法制化後更加穩固。但若要綻放主體生命之美,須在語言、文化、信仰等各面向表達與傳承;族群主體之美的活力,只有在生活共同體中才得以生生不息。長老教會須以各中區會與教會為基地,用族語創造信仰共同體與社區共同體,栽培信徒、辦理主日學並編寫教材、傳承文化,彰顯上帝創造萬族萬民之奇妙大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