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kie
近日教會被報出牧者利用牧職權勢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引起廣泛關注。許多人呼籲制度改革、通報機制、受害者支持及安全教會文化等重要方向,這些都十分必要。然而,我認為還需要補上一塊更根本的拼圖:神學教育中的靈性權力覺察與性倫理培育。
我們不應等到發生性侵案件,才開始討論牧者的性教育。神學院本來就是培養教會領導者的地方,而領導者最大的試探之一,就是未被覺察的靈性權力(spiritual power)。
宗教性侵往往涉及權力不對等、情感依附、靈性操控及界線破壞,不能只視為性衝動問題。即使沒有暴力,受害者也往往因加害者同時是牧者、屬靈導師或代表上帝的人而難以拒絕。因此,神學教育需要同時處理性倫理,以及權力如何影響關係。
我認為神學院應將以下課題納入牧職培育核心:權力不對等的辨識、牧養關係的界限、情感依附、移情與反移情、創傷知情及督導倫理。任何具有影響力的牧者,都需要藉由這些教育學習如何運用權力而不濫用權力;課程並非只為少數「有問題的人」而設。
創傷知情(trauma-informed)牧養亦不容忽視,因為高舉愛心的教會本來就吸引不少創傷倖存者。創傷經驗會影響依附模式、權威關係、守護界線及拒絕侵害的能力。不了解創傷的牧者,更容易誤判關係,也更容易造成再次傷害。
我特別主張應該重視「靈性魅力」(spiritual charisma)的教育。牧者可能因講道恩賜、關懷能力、人格特質或屬靈形象,而成為信徒情感投射與依附的對象。成熟的牧職會承認自身的魅力,辨識魅力如何影響他人,從而幫助對方恢復自主性,甚至願意把權力交還給對方。牧者離開神學院時,應該懂得建立清楚的界限、同儕問責及如何獲得持續督導。
牧靈神學作家、天主教神父盧雲曾提醒,基督徒領導者即使具備能力,仍可能落入最大的誘惑:誤以為他人的生命需要依賴自己。真實的屬靈成熟,包括對自身影響力的警覺,以及將權力交還給他人的能力。
安全教會的起點,在於神學教育一開始就培養能夠覺察權力、節制魅力、尊重界限的靈性領導者,不能等到案件發生後才處理加害者。這不是額外的一門課,而是牧職養成不可缺少的一課。(作者為傳道、在台香港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