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報導】跨世代接力,公義不斷前行

「Djalan‧路」Payuan中會原權講座

(攝影/林婉婷)

【林婉婷專題報導】8月1日是台灣的「原住民族日」。今年原住民族日前夕,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將原住民族正名運動成果簡化並歸功於特定政黨,引起曾參與正名運動的族人與教會團體抗議,並出面澄清。

Payuan(排灣)中會教社部於8月1日假Iziuci i Vecekadan(中村)教會舉辦「Djalan・路」原權講座,講師之一、Kacedas Payuan(東部排灣)中會Kaaluwan(嘉蘭)教會牧師Lavakaw Rakerak(拉娃告・拉歌拉格),從親身參與經驗回顧原權運動脈絡與當年國會表決的波折,原住民族權利是如何在不同世代、政黨與民間團體的長期投入下逐步推進,並非任何單一政黨或團體所能獨力促成。

這場原權講座邀請Lavakaw Rakerak、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理事長Yapasuyongu Akuyana(陳旻園),以及台灣原住民族青年公共參與協會理事長Savungaz Valincinan主講。三位講者來自不同世代與專業領域,卻同樣關心原住民族權益,帶領與會者共同思考如何與上帝同行,走在公義的道路上。

Payuan中會議長Dremdreman Tjausunug(稜樂曼‧導穌努克)牧師請安時表示,講座主題令她想起過去參與原住民族權益運動的歷程。她指出,原住民族權益的改變,不是靠單一場社會運動促成,而是經過漫長的累積。中會教社部部長Ljegcan Patiavang(陳恩惠)牧師則分享,自己過去曾以為投身社會運動者都是反對政府的異議分子,後於1990年代首次走上街頭,參與「還我土地」等原住民族權益行動。她盼望透過第一線參與者的說明,讓人們在不同版本與聲音中,對相關歷程有更完整的理解。


爭取專責機構,推動族群正名

(攝影/林婉婷)

Lavakaw Rakerak在第一場講座中回顧台灣原住民族權益運動。他曾擔任第三任台灣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會長;該會成立於戒嚴時期,是台灣早期重要的原住民族權益團體。Lavakaw Rakerak年輕時即進入玉山神學院就讀,九年後又進入台南神學院。他曾以為政治距離教會相當遙遠,但神學院的教導讓他逐漸理解,身為傳道人,也需要關心實際影響人們生活的政治與公共議題。

1989年,Lavakaw Rakerak擔任台北原住民大專學生中心主任,1991年獲選為原權會第三任會長。在正名運動以前,他便主張將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機構與組織名稱中的「山地」改為「原住民」。期間,原權會持續向中央爭取成立原住民事務專責機構,也參與廢除蒙藏委員會、成立台灣原住民族委員會等行動。

Lavakaw Rakerak回憶,擔任其中一場行動總指揮的Icyang Parod(夷將・拔路兒)及副總指揮Mayaw Kumu(馬耀・谷木),後來因違反《集會遊行法》遭判刑入獄。此後地方政府陸續設置原住民事務專責機關,中央也於1996年成立「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2002年更名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談到正名運動,Lavakaw Rakerak說明,1994年7月28日,國民大會三讀通過《憲法》增修條文,將《憲法》中「山胞」正名為「原住民」,同年8月1日公布施行;1997年進一步將「原住民族」入憲。2005年行政院正式核定成8月1日為「原住民族日」。

1994年,Lavakaw Rakerak擔任台灣原住民族憲法運動聯盟執行幹事,參與相關推動與宣導,也進入議場監督表決。他回顧,表決過程並非一路順利。民主進步黨國代陳菊所提「台灣原住民族」修正案未獲通過,之後「原住民」版本第一次表決也未達修憲門檻。

Lavakaw Rakerak隨即與不同政黨國代討論,在各方折衝下重新表決,才驚險通過二讀,最終於7月28日完成三讀。Lavakaw Rakerak也補充,時任總統李登輝公開支持正名,使此案更有機會取得政治共識。

|延伸閱讀|瑪家水庫事件|

除了全國性原權運動,各地也有許多與土地、生存及環境權益相關的抗爭。1990年代,政府為因應高屏地區用水需求,規劃在屏東縣瑪家鄉隘寮溪流域興建瑪家水庫。族人質疑當地泥沙淤積與地質問題將縮短水庫壽命,也可能影響Ngudradrekai(魯凱)族Kucapungane(好茶)部落與Ila(伊拉)部落,造成再次遷徙,並威脅下游居民安全,因而發起連署及陳情。

1994年,水利單位與屏東縣政府持續推動計畫,好茶、霧台、神山等部落族人前往縣政府請願。行動總指揮Sasala Taiban(台邦・撒沙勒)事後遭依違反《集會遊行法》起訴,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1996年,環保署認定計畫有重大環境影響之虞,要求進入第二階段環評,並應充分反映當地原住民意願。此後水利單位另提用水方案,瑪家水庫未再推動,但也未以正式行政處分公告停建。


不只保障個人,更強調集體權益

(攝影/林婉婷)

第二場講座探討原住民族的權利與定位。Yapasuyongu Akuyana首先從殖民歷史談起,指出不同政權對原住民族的治理態度與政策,如何持續衝擊族群社會與文化。

Yapasuyongu Akuyana舉例,1895年日本統治開始後,土地調查、林地治理及遷移等政策,使原住民族傳統土地受到限縮,生活方式也隨之改變。近現代的教育、就業與經濟制度,使不少族人移往都市,從事建築、礦業、遠洋漁業、幫傭等工作,也有兒少陷入童工、兒少性剝削等處境。

「然而,原住民族在教育、經濟及健康等方面長期存在的落差,卻經常被簡化為族人懶惰等刻板印象。」Yapasuyongu Akuyana指出,這些差距不能脫離歷史上的權力關係理解,包括遷徙與土地利用受到限制、語言與文化知識遭壓抑等。過去並沒有真正成為過去,原住民族轉型正義至今仍有其必要性。

Yapasuyongu Akuyana接著以「原住民」與「原住民族」的差異,說明權利視角如何從個人走向群體。若只停留在個人層次,關注的往往是如何協助個人脫離困境;當眼光轉向「原住民族」,則必須進一步看見群體共同面對的結構處境與集體權利。他進一步提問:法律對「原住民」個人的保障,是否就等同於「原住民族」的權利?基於分配正義或補償正義設計的弱勢保障、優惠性差別待遇,主要仍屬個人福利與保障政策。

Yapasuyongu Akuyana強調,這些補助對個人而言當然重要,但並不能涵蓋原住民族權利的全部內容。例如同樣涉及土地,個人的土地買賣權與原住民族作為群體所享有的諮商同意權,處理的就是不同層次的問題。因此社會有時會質疑原權運動者:「已經有這麼多保障,為什麼還要繼續爭取?」在他看來,個人福利與民族集體權本來就是不同性質的權利,不能彼此取代。
講座最後,Yapasuyongu Akuyana回顧《原住民族與台灣政府新的夥伴關係》及後來的「再肯認」。1999年的協定及2002年的再肯認,曾提出自然主權、自治、土地、傳統領域、自然資源使用與民族自主發展等主張,將原住民族權利推向新的高度。

Yapasuyongu Akuyana認為,此後似乎較少再出現同樣幅度的突破,但這些年間所做的許多工作,其實是在嘗試將既有的權利概念真正落實到部落,並重新以當代法律與政策可以理解的語言表述、建構,使原有的文化與制度得以進入國家治理與社會對話。

|延伸閱讀|法律與原住民族|

社會如何理解原住民族,也可從法律論述的變化看出端倪。2014年公布的釋字第719號,處理政府採購得標廠商進用原住民制度是否合憲。大法官認為,該制度屬促進實質平等的積極保障措施,原則上並未違憲。然而Yapasuyongu Akuyana指出,其論述仍將原住民視為需要制度協助的就業弱勢,置於被動的「受保障者」位置。

Yapasuyongu Akuyana表示,相較之下,2022年的111年憲判字第17號及第4號,則進一步觸及民族認定、身分認同及原住民族自主決定等議題。前者源自西拉雅族正名訴訟;後者則認定,通婚家庭子女須從具原住民身分父母之姓或使用傳統名字,才能取得身分的舊制,違反身分認同權與平等權。

西拉雅族於2026年7月30日,正式成為台灣第17個原住民族。對於正名引發的討論,Yapasuyongu Akuyana指出,部分疑慮源自過往資源分配與立場衝突,但相關歷史有其特殊背景,應重新理解。若將問題簡化為「新增一群人瓜分資源」,則可能是假議題,因為西拉雅族並非外來人口,而是原本就生活在台灣的族群。真正需要處理的,是保留地政策、立委席次等制度及資源分配問題,而非以此排除其原住民族身分。

現行《原住民身分法》雖已放寬通婚子女取得身分的方式,仍以父母一方具有原住民身分為基礎,未落實由各民族自主決定成員資格。Yapasuyongu Akuyana對此表示遺憾,並以Katratripulr(卡大地)部落為例:該部落在知本光電案後修訂章程,即使依法未取得原住民身分,也可能因長期參與、付出及認同而獲得接納。這或許更接近民族自主決定的方向。


尋回身分認同,讓族群被看見

(攝影/林婉婷)

第三場講座由Savungaz Valincinan從自己的生命經驗出發,回顧她如何從街頭抗爭走向體制參與,並在過程中不斷重新建構自己的身分與族群認同。母親是Bunun(布農族)、父親為非原住民的她,小時候知道母親的族群身分,也知道自己的布農族名字,卻沒有真正感覺自己是原住民;假期回到原鄉,對她而言比較像是一次出遊。高中時,因家庭經濟困難、需要申請學費減免,父母替她辦理改從母姓,她也因此取得法律上的原住民身分。

Savungaz Valincinan回憶,高中時曾有老師對她說「看起來跑不快」,她當下雖然生氣,卻還沒有意識到這句話背後存在對原住民的刻板印象。進入大學後,她曾詢問教授《原住民族基本法》是否能真正落實,得到的回應卻是「有加分就好」。

「身分認同是一段漫長的過程。」Savungaz Valincinan指出,一開始她先透過網路論壇接觸原住民族議題,也在選修外系課程時認識其他原住民學生,逐漸意識到過去校園裡缺少讓原住民學生彼此認識、互動與串聯的空間,因此後來進一步籌組原住民學生社團。當時許多學生也面臨各自的身分認同問題。有人即使從未使用原住民升學加分,成績仍遭他人質疑;也有人因原住民身分受到交往對象家長歧視。

Savungaz Valincinan表示,原住民學生社團成立時,正值馬英九第二任總統任期,她觀察到兩岸政策、開發與其他公共議題引起不少社會抗爭;社團曾邀請Panai Kusui(巴奈‧庫穗)演講,Savungaz Valincinan自己也參與2012年反美麗灣行動,並有遭警方架離的經驗,讓她第一次切身感受到公權力作用在身體上的力量,也開始思考,國家制度若缺乏適當平衡,同樣可能成為傷害人民的工具。

Savungaz Valincinan指出,原住民族在主流社會中的發聲管道有限,因此必須不斷學習如何表達訴求、讓議題被社會看見。2013年,原住民族青年陣線成立,陸續參與或聲援亞泥、知本反遷葬、蘭嶼反核廢、拉瓦克部落反迫遷、獵槍與狩獵權、傳統領域等議題,也逐漸從抗議走向倡議,並跨越原住民族議題,聲援不同領域的社會運動。

後來,Savungaz Valincinan投入輔選、擔任國會助理等工作,更進一步理解體制內改革的可能與限制。她也重新回到部落與家族關係中,更深入認識親人、布農族文化及家族故事。這些歷程使她逐漸理解,集體權並不是許多個人權利的簡單累計與加總,而是群體所具有的特殊權利;但個人要理解集體,也需要重新回到與群體的關係中。對她而言,認識自己的過程正是如此。

Savungaz Valincinan也回顧王光祿案,以及布農族、魯凱族社會與黑熊事件所引發的爭議。這些事件讓她看見原住民族文化實踐與國家法制之間長期存在的張力,也看見文化傳承一旦發生斷裂,族人有時甚至可能不熟悉原有的文化規範與禁忌,形成更複雜的處境。王光祿案自2013年發生,歷經多年訴訟與釋憲,直到2024年,最高法院才撤銷原確定判決,改判無罪;霧台大武部落黑熊案件則主要發生於2022年前後,之後進入司法程序。

長年參與社運與公共事務的累積,也促使Savungaz Valincinan投入2024年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她沒有政黨支持與大型資源,主要透過小額募款等方式展開競選。她認為,參政本身也是一種與社會對話的方式,並藉此挑戰既有的參政體系與政治結構。

從最初懵懂地接觸議題,到走上街頭、投入倡議,再進入體制工作,最後以參選開啟另一條路徑,Savungaz Valincinan的體會是:許多問題不是單靠一個人就能解決,現在做的事情甚至不一定能在自己這一代看見成果,但唯有現在開始,後來的人才有機會看見改變。她也提醒,不是只有政治人物重要,也不是只有投票那一天才重要;人們每天做出的選擇與行動,都可能形成影響。

│延伸閱讀│關於原青陣│

問答時,Savungaz Valincinan補充原住民族青年陣線的成立脈絡。原青陣最初為回應「多元成家」引發的爭論而出現。青年看見部落與教會的不同反應,也意識到族群文化尚未充分討論當代性別議題,因而共同發表聲明,之後才成立粉絲專頁,逐漸形成團體。

Savungaz Valincinan表示,隔年太陽花運動發生,原青陣開始與其他團體接觸。隨著成員畢業及生活狀態改變,後來逐漸轉為個人參與及網路社團形式。這種彈性帶來開放性,也使執行力不穩定。後來成立「台灣原住民族青年公共參與協會」,便是希望建立較完整的組織,以利提報計畫、接受募款及執行事務。

Savungaz Valincinan強調,沒有任何組織是完美的。原青陣成員先成為彼此的夥伴,再共同討論議題;組織也不必永遠存在,每個世代都可能依當時需要,發展自己的行動方式。與會者另就原住民選舉分類、青年公共參與、教會如何面對社會公義議題的內部歧見、原住民族發展與福利政策、城鄉宣教運動(URM)及新時代發聲工具等議題進行交流。

針對監督者是否只能留在體制外,Savungaz Valincinan回應,每個位置都需要有人。體制內外各有功能,也能合作促成改變;當體制內的人受限於制度與身分時,更需要外部力量持續監督並給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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