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
教會建堂,是為了設立福音據點,在社區中作光,使更多人到教會聽福音、受洗得救。
有牧者在主日講台上問會友如何看待教會。會友回答:「教會是神的家,也是我的家……。」牧師表示,教會租用的房屋是屋主的家,不是大家的家,因此希望會友奉獻買屋建堂。
我記得某教會建堂時,要求弟兄姊妹無息借款給教會,並作見證說,有人因此蒙神祝福,工作順利。教會呼籲:「你為神的家,神為你的家。」這些話對會友而言,難道不會造成很大的精神與財務壓力嗎?
因信稱義表明,神的恩典與救贖白白賜下,人不須付費,也不是做多少好事便能得到。有些教堂高大美麗,內有主堂、副堂、主日學教室及咖啡廳,我不禁想問:這些空間的使用率有多少?冷氣、裝潢與公共設施又要多少維修費?牧者還要為維修經費呼籲會友奉獻。這些奉獻若能成為偏鄉傳福音的資源,是否更有意義?
在初代教會,弟兄姊妹在家中聚會,這個群體就是教會。教會並非有形的建築物,而是有主基督同在、會眾能感受主的愛,並在主裡彼此交通關懷的群體。有些牧者期望建立外觀雄偉的大教堂。在少子化的情況下,日後這些教堂會不會像歐洲一些大教堂,成為觀光景點,徒有外表卻失去基督?
基督在大使命中說:「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馬太福音28章19節)教會應走出去傳福音,為主做工、與主同工,並相信主必成全這工(腓立比書1章6節)。
即使只在一間茅草屋聚會,只要有主同在,就是教會。引人歸主的是福音,而不是漂亮的建築物。(作者為基督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