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婉婷屏東報導】為落實「組織健全化、事工多元化、信徒使徒化、財務實務化」等宣教行動方案,Ngudradrekai(魯凱)中會於8月31日至9月1日在中會事務所召開「牧者宣教座談會」。本次座談聚焦「組織健全化」與「財務實務化」,從中會現行組織運作與財務管理實況出發,討論制度調整方向並凝聚共識。
會議首日邀請前Payuan(排灣)中會總幹事Ljegean Tudalimaw(樂歌安・督達理茂)牧師分享Payuan中會經驗,說明夥伴教會、宣教基金等制度的設計與推動,以及組織架構、人事規劃與經費運用。次日則依組織章程、強化宣教夥伴關係、基金管理及財務管理等主題,進行分組討論與報告。
在組織章程以及基金、財務管理方面,討論著重於檢視與調整既有規定,使相關制度更符合總會法規及教會現況。強化宣教夥伴關係方面,則討論退休牧者協傳事工的制度建置,並檢視「Mapalribulribulu 大手牽小手」(夥伴教會)與「Masangialalai 互助奉獻」等方案的推動情形及後續方向。
退休牧者協傳事工,主要是回應中會屬下Drangaw(恩濃)、Malialiare(黎明)教會有持續牧養需求,現階段卻缺乏固定牧者的處境。與會牧者針對協傳人選資格、角色與職責、服務期限、宣教事工費、保險與經費來源,以及如何與總會法規銜接等問題進行討論。

會中也交流牧者過去輪流前往兩間教會服事的觀察。有牧者指出,若服事僅限於主日講道,即使能夠分享上帝話語,仍難以取代長期陪伴、關懷與探訪所形成的牧養關係。會中也提到,當地信徒有更深入認識福音的需要,教會長老雖盡力投入服事,卻難以兼顧各項工作,加上部分信徒的下一代逐漸與教會疏遠,是無牧者教會目前面對的挑戰。
基於上述討論,會議初步形成的協傳規劃,除主日講道外,也納入主持聖餐、關懷與探訪;協傳牧者可主持同工會,並經小會議長授權後列席小會及長執會,但不主持洗禮。有協傳需求的教會,原則上應至少提前三個月向中會提出申請,協傳期限以一年為原則;相關安排也須完整通知總會傳福會,以避免影響退休牧者的安養金等權益。如有新進傳道師可供派任,則以派任傳道師為優先。
「Mapalribulribulu 大手牽小手」旨在由資源較充裕的中大型堂會,與資源較少或缺乏牧者的小型教會建立夥伴關係。現階段以Drangaw、Malialiare教會為主要對象,支持內容包括服事人力、經費及聘牧所需協助,以維持教會的牧養與事工運作。

「Masangialalai 互助奉獻」則以發揮基督肢體精神為理念,針對中會所屬教會在建堂、購堂、修建等方面的需要,建立共同支持機制。方案規劃由各教會依規模分擔奉獻額度,募款總目標為新台幣100萬元。
互助奉獻的三項原則為「非年度固定奉獻、全體教會適用、均等互助」。也就是依當年度實際需要受理申請及辦理募款,並非每年固定舉行;申請資格也不以教會規模為限,各教會如有相關需要皆可提出,小型教會亦共同參與奉獻。
由於上述三項方案仍涉及各教會的實際需要與制度安排,會後將帶回各教會進一步討論,後續預計提請明年春季議會討論及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