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佑生
有些弟兄姊妹對於新約聖經的關注,多於對舊約聖經的重視。這樣的傾向不難理解,畢竟攤開舊約聖經,映入眼簾的是許多莫名的禮儀條例、遙遠的地理風情、陌生的歷史家系、費解的文化習俗,實在令人望之卻步,因而草草讀過。更有人主張,我們既是信靠耶穌,因著耶穌的救贖而罪得赦免,因著耶穌完全的義行而被上帝算為義,那麼,舊約聖經似乎與我們關係不大。
使徒們卻不做此想。我們查考新約聖經,很容易觀察到,新約作者對律法和先知的理解、領會,或許與猶太教有別,但他們仍舊忠誠且認真地查考律法和先知,也都承認律法和先知是上帝的默示。
正如保羅在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裡開宗明義宣示:「這福音是上帝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羅馬書1章2節)耶穌基督的福音,雖然直到祂道成肉身才完全彰顯,實則這福音可以追溯到伊甸園裡的啟示(創世記3章15節)、族長和眾先知宣講的信息(以賽亞書53章1~12節)、律法中獻祭和禮儀的預表。在上帝啟示的歷史中,這些記載在在向人們傳達上帝的福音,如幽夜進入黎明,從朦朧到清晰。
不僅保羅,引用律法和先知闡明基督福音是每位使徒的共識。馬太指出耶穌應驗律法和先知的記載,俯拾即是(馬太福音8章17節),路加也引用耶穌對自己的告白,解釋律法關於自己所說的話(路加福音24章25~27節),約翰對耶穌的見證,更是與創世記遙相呼應(約翰福音1章1節)。這不只是亞波羅的服事(使徒行傳18章28節),也是希伯來書的主軸(希伯來書1章1節)。
在聖靈的幫助下,使徒們曉得,拿撒勒人耶穌正是那位上帝已經多次多方應許的受膏者。而我們在使徒所得的默示中,認識到新舊兩約聖經或有文體、時代背景、適用範圍等諸多差異,但仍是出於同一位上帝的話語。
因著舊約聖經的關係,我們曉得人類在上帝面前犯了罪,因而陷入死亡與審判的困境。因著舊約聖經的關係,我們曉得上帝一直在介入人類的歷史,顯明祂對人的救贖與挽回。因著舊約聖經的關係,我們認識上帝的信實,不僅在早先預示拯救的工作,持守祂與人所立的約,也在末後差遣祂設立、預備的基督。因著舊約聖經的關係,我們體會到上帝的聖潔、公義、恩慈與良善。
給合新舊約聖經的啟示,我們得以看明整本聖經的完整性及一貫性。這本聖經,出於同一位以話語啟明自己的上帝,指向祂所設立的基督,表明祂藉著基督工作所成就的福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