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tok Kaying
台灣許多地方教會都有深厚的歷史,幾個家族長期投入、奉獻與服事,是教會能走到今天的重要力量。然而,當「我們為教會付出很多」逐漸變成「這間教會應該照我們的意思運作」,教會就可能從信仰共同體走向家族化。當新的事工因少數人的不認同而無法推動,教會便越來越難回應社區與時代的需要,年輕世代也容易在其中失去歸屬感。
這使我重新思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公眾性」。長老教會的教會觀,本質上不是建立在某個人的所有權,而是在基督裡共同承擔使命的信仰共同體。教會的決策不是由最資深、奉獻最多或最有影響力的家庭決定,而是透過長執制度、代議精神與群體共同辨識,在禱告中尋求上帝的心意。因此,教會的土地、建築、財產與事工,都不是某個家族的私人資產,而是受託於基督、為福音與公共使命所使用的資源。教會存在,不是為了守住「我們擁有什麼」,而是為了回答「我們要為這個土地與人民做什麼」。
因此,新的教會群體有時並非因為分裂而產生,而是因為宣教仍然需要新的空間。當既有教會難以容納新的世代、新的想法與新的社區需求,一個新的群體可能讓福音重新找到出口。新的教會群體並非要否定原來的教會,只是嘗試將教會的公共性重新帶回社區,走向還沒有進入教會的人,回應地方的需要,讓不同世代、族群與生活處境的人都能在基督裡找到位置。
最後,我認為教會特別需要害怕的,是教會失去產生新可能的能力,而不是出現新的教會群體。歷史值得珍惜,傳統值得承傳,但都不能成為未來的牢籠。長老教會若真正相信教會屬於基督,就必須願意讓教會不斷向公共領域敞開,接受土地、社區與人民的呼喚。當我們從「這是我們的教會」重新回到「這是基督的教會」,新的群體不是舊群體的結束,而正是教會重新恢復公共性與宣教性的開始。
給長執的幾個反思:我們今天守護的,究竟是基督的教會,還是自己的歷史與位置?當社區正在改變時,我們是否願意改變?當年輕人離開時,我們是否願意問「為什麼」,而不是只問「他們為什麼不來」。當新的事工與新的教會群體出現時,我們首先想到的是威脅,還是宣教的可能?也許長執真正的責任,不只是守住教會,更是確保教會永遠有能力向著基督所差派的方向前進。(作者為長老教會牧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