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
當人的價值觀建立在利益上,利益退去,如海水退潮,一切真相便顯露出來。組織治理的根本,在於用什麼標準判斷人、分配權力。若善良與正直讓位給私心和附和,權力便可能服務於利益,信任、公平與合作將逐漸受損。
巴菲特說過,評價一個人時,應考察四項特徵:善良、正直、聰明、能幹,若是不具備前兩項,那後面兩項會害了你。這提醒我們,能力必須受品格約束。組織用人與掌權,除了看能力,也要看品格,讓權力接受公義的衡量。
猶大書提醒,為利奔走、只餵養自己的人,終必顯出可恥的果子。職位是託付,不能成為私利工具。信仰要求我們尋求公義,將公平落實在用人與治理上。願我們為公司禱告,求上帝的國降臨,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馬太福音6章10節),也求上帝在公司掌權,使治理受公義引導。公義使邦國高舉(箴言14章34節),願我們在各自位置守住善良正直,讓公義成為共同準則。 (作者為基督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