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企畫】壓垮基督徒的十根稻草 PartⅡ

Photo credit: Rob Danton

基督徒,你累了嗎?耶穌說:「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但是祂明明也說:「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那麼,你的疲累究竟是因為負不起耶穌的軛?還是負錯了軛?讓我們檢視一下常見的錯誤教導及觀念,因為這些都是你不需要背的稻草!本文分上、下兩期刊登。

◎Virginia Yip

作者於港、英、法、美深造語言學、法律及神學。從事護教及神學寫作、翻譯和教導等事工,在本報曾開設「每週一句凱樂」專欄。

插圖/Solomon Au Yeung

6.另一半沒信主,是我的錯嗎?

Q:

我是結婚後才信主的第一代信徒,另一半還沒信主,教會裡不少人關心,常問另一半的信仰狀況,雖然我知道他們多半是好意,但不免感到有壓力。有一次阿美姊問我,為什麼我信主這麼多年,我老公還不信主?當下我覺得很難過,難道老公不信主,是我的錯嗎?我也很希望他趕快信主啊……

A:

我先確定一下,妳「覺得很難過」,不是因為妳老公還沒有信主,而是妳覺得人家把妳老公不信的原因怪到妳頭上了,對嗎?若是這樣的話,那這個問題就得從兩方面來看了。

首先,會不會是妳自己多心了呢?因為,這句話,從表面來看,並不一定是在怪罪妳。但是,如果妳自己在潛意識裡已經有這樣一種觀念,就是妳老公信不信主,乃取決於妳的表現,如:妳有沒有積極向他傳福音,或者妳在家裡的見證好不好等,那麼,就算人家說一句出自善意的關心或嘆息,妳都會聽出「言外之音」來。所以,這是妳自己要問妳自己的問題。

其次,假如對方真的有未言明的怪罪,那麼她的理由一定不出上面所說。曾幾何時,華人教會盛行一種信念,就是非基督徒信主,不是靠對他們講什麼,不能與他們辯論真理或說教,最有效方法是要靠「在人前作美好的見證」。於是,我們看看華人教會信主多年的基督徒就知道,有多少人能夠將福音真理和基督教信仰的基本要義講解清楚呢?我們多半只會講講見證、喻道故事。若遇到一些頑梗的、重理性的、愛思辨的人,我們講不過人家,就會立即彼此勸勉說:「把他交託給神。我們用生命見證來吸引他信主。」那麼到底要叫人信什麼?

「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馬書10章17節)叫人信是聖靈的工作,聖靈乃是藉著道使人重生(提多書3章5節;彼得前書1章23節)。並不是說基督徒的生活見證無關緊要,而是我們不能總是不傳講真道,僅僅靠見證引人歸主。道是把人引到基督那裡去,個人見證最多只把人引到基督徒這裡來。基督徒也都是罪人,見證再好,也不可能完全。一個美好的見證,頂多讓人稀奇、羡慕,對我們的信仰產生好感,但接下來當人家問及我們心中盼望的緣由時(彼得前書3章15節),還是要傳講、辯解、說服,把他們引到基督那裡去。妳的困惑正是因為錯誤的傳福音原則導致。個人信不信、什麼時候信,主權在上帝。許多敬虔的上帝僕人,家裡都出過一兩個悖逆的兒女,許多掛名基督徒家中也產生上帝重用的僕人。妳在家中的見證,應該是基督徒生命的自然流露,而不應是為了讓丈夫信主而刻意做給他看的。非基督徒別的不知道,但是對基督徒是否表裡一致往往非常敏感。妳越是想透過自己的見證來吸引他歸信,妳的見證就越不可能真誠,妳丈夫也就越發厭惡、排斥基督教!

插圖/Solomon Au Yeung

7.教會比較重要,要支持男人服事?

Q:

我本來和男友計畫要結婚,也接受師母的婚前輔導,但聽完她的教導,我不敢結婚了。師母說,我們女人要把家裡顧好,讓男人全心在教會服事……我願意支持先生在教會服事,但難道男人對家庭沒有責任嗎?當家庭和教會有衝突,他也要以教會為優先嗎?那我不就要和教會搶丈夫?這和聖經說的夫妻要「二人成一體」不一樣啊!

A:

聖經從來沒有將教會放在家庭前面,反之,聖經的原則是,一個在教會服事的人,首先要在家中做好自己身為一家之主的責任,然後才有資格說他要去服事教會,「做監督的……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上帝的教會呢?」(提摩太前書3章4~5節)

那些把教會放在家庭前面,以此為敬虔、愛主表現的人,很可能是對聖經的教導有錯誤的理解。聖經要我們凡事讓基督居首位(歌羅西書1章18節),這話的意思是,基督在上,而我們生活中每一個部分,包括教會生活、家庭生活、公共生活、個人生活……都要與在上的基督有直線的關聯,好讓祂在凡事上都居首位。但是呢,許多人對這句話的理解是,把基督拉到與我們並列同一水準的橫線上,然後在我們人生中的各樣事情中,基督排名第一,然後呢?最接近基督的,當然是祂的教會了,所以教會就排第二,家庭自然就排在教會的後面了。

再加上,教會裡肯出來服事的基督徒不多,所以許多牧師、師母,為了讓更多人出來服事,就大力鼓吹這種教導,用這種違背聖經的教導來捆綁會友的良心。其實,妳是姊妹,妳有這個困惑是因為妳聽了一個以丈夫為大的師母的教導。那妳有沒有聽過,許多做丈夫的也和妳有同樣的困惑呢?因為許多做姊妹的,她們或許受到一些不甘心只服事家庭的師母的教導,或者受到牧師自己的教導,認為服事上帝的家比服事自己的家更榮耀、更重要,因此做太太的以不顧家、成天泡在教會裡為榮,以致她們的丈夫也覺得要與教會搶妻子了。這種把教會抬到比人生任何事情都重要的做法,何止在婚姻、家庭這些事上?上一期不就有一個做學生的,身為一個學生,卻猶豫著是不是可以為了服事教會而經常翹課?我給那名同學的答覆,也適合妳用。

插圖/Solomon Au Yeung

8.嫁給傳道人是靈命最高境界?

Q:

師母常常以她和牧師為會友的榜樣,說她當年立志非牧師不嫁,最後也真的嫁到牧師……難道做傳道人比一般會友神聖嗎?我男友只是平信徒,但我覺得他很敬虔愛主啊!

A:

首先,聖經的確有說,羡慕善工是件好事(提摩太前書3章1節);羡慕成為專職做善工的人(或者作他的妻子),都是美好的事。可是呢?罪人最大的本事,就是把「好事」製造成「偶像」!一旦好事變成了偶像,它就立即變得醜陋、可怕,且對人的良心具有不可言喻、無法擺脫的掌控力。

愛主的年輕人回應上帝的呼召去做傳道、愛主的年輕姊妹回應上帝的呼召做牧師娘,與牧師一同服事,這些本來都是很美的事。但是,「單身姊妹的靈命最高境界就是嫁給牧師」,這就很可怕了,而且完全變味了。但是這個觀念在華人教會中,尤其是老一輩的信徒中,是很常見的。為什麼會這樣呢?這與華人教會一直尊奉的苦肉主義神學脫不了干係。

華人基督徒一向認為,奉獻做傳道的人,日子就不應該過得好,要過受苦的日子才算敬虔。這樣,奉獻做傳道,就必定有兩件事會同時發生在他身上:一是他一生要清苦貧寒、沒好日子過,二是他會因此得來信徒對他一生的敬仰。然而,傳道人不結婚,教會不好聘用呀!可是一個連自己都養不活的人,誰會嫁給他呢?所以,咱們再來個「單身姊妹靈命的最高境界就是嫁給牧師」的教導!嫁給牧師的姊妹,雖說一生要吃苦受罪,但她畢竟得了個「女信徒表率」的美譽!這樣一來,本來是一件因為愛主、羡慕善工而做出奉獻的美事,就很微妙地變成了自高、自義、動機不純的惡事了。

傳道人是上帝自己呼召出來的,祂在他們尚在母腹中時,就呼召了他們,並非因他們的靈性夠高才選中他們。全職服事是呼召,其他工作也都是呼召;做傳道人的太太是呼召,做其他人的太太,甚至做太太、做母親本身以及不做人太太、不結婚生子,這些都是上帝給每個人不同的呼召,根本不存在哪個比哪個更神聖的道理!

如果下次再有師母把她的婚姻選擇當作妳的榜樣,要妳效法她的話,那我就建議妳去問她:「聖經中所記載的那些靈性備受稱讚的才德婦人,有幾個是嫁給傳道人的?」又或者,「聖經哪一處有將嫁給傳道人作為才德婦人的指標呢?」

9.給黑名單按讚影響教會向心力?

Q:

今天我去聽了一場音樂會,巧遇教會的小秋,她頻頻對我投來「關愛的眼神」,該不會是我洋裝拉鍊沒拉好,還是頭髮翹起來了?出門前我明明照過鏡子了啊!會後她走向我說:「最近妳很關注阿偉的臉書,按了不少讚喔!」我睜大了眼睛問她:「不能按喔?」她回道:「妳看不出來他是在批評教會喔!牧師已經把他列入黑名單,按他的讚就是和牧師作對,會影響大家對教會的向心力!」咦?牧師不喜歡的人,我們就不能當朋友?這樣真的會影響教會的向心力嗎?

A:

我不太明白,這種「黑名單」是什麼意思?阿偉究竟做了什麼事被列入「黑名單」?他是基督徒嗎?若不是,那乾脆所有非基督徒發的貼文,基督徒都不能點讚了。若是,那麼是因為阿偉「批評教會」所以被拉黑嗎?若真是這樣,那保羅、約翰、彼得、雅各,甚至連耶穌都應該被列入「黑名單」了。

教會不能被批評嗎?教會不可能有錯嗎?如果教會有錯,我們自己信徒不去批評糾正,難道要等到非基督徒來批評、指責、怒斥嗎?況且,現今這個網路時代,人們在社群網路留言、點讚已經是家常便飯,所代表的意義也已經廣泛、含糊到無法說清楚了。有人點讚,是表示贊同內容,但有的可能只是因為喜歡其中那個插圖,有的甚至只是想用按讚這個動作向友人說,對方發的貼文他讀過了,或者只是用按讚到友人的網頁報到。區區按個讚,就會「影響大家對教會的向心力」?這簡直是匪夷所思!

那位叫小秋的姊妹,用這種誇大其詞、扣大帽子的做法,其實是反映出一個掩飾著的問題,就是教會中一定是出現了某種結黨紛爭的事,而這個叫小秋的姊妹也可能是這場紛爭中的核心人物,想必她與那個叫阿偉的人之間,在教會的權力紛爭上結下了什麼怨恨,以致於她極度關注阿偉臉書上的動態。否則的話,她怎麼會這麼清楚近來有誰在阿偉的臉書上按了多少次讚呢?所以,我認為,問題根本不在於我們是否可以在臉書上給「被拉黑」的人按讚!這不過是她使出的障眼法。真正的問題在於,當發現教會中出現結黨紛爭的情況時,我們應該如何判斷是非?如何在可行的情況下,做一個使人和睦的橋梁?

妳應當考量的是,是否應該不要怕得罪人,當場點破這位小秋姊妹別有用心的說詞。妳可以用委婉但直接的語氣對她說:「小秋姊妹,妳是我的朋友,阿偉也是我的朋友。我盼望妳和阿偉能在主裡化解你們的紛爭。但無論如何,妳不應該讓教會其他弟兄姊妹,捲入你們之間的矛盾和紛爭中。」

插圖/Solomon Au Yeung

10.對於罪行也要以愛心包容?

Q:

我擔任教會的查帳,發現牧師報的支出不合理,跟財務長老反應,可是他說那是小錢(每個月800元),並不重要,還告誡我不要那麼嚴苛,要有愛心、要包容,這是對的嗎?

A:

天啊!這麼明顯的事,你怎麼還不清楚、還要掙扎呢?你是教會負責查帳的,帳出了問題,你查出來了,你不報,不就等於失職嗎?你知情不報,不但失職,還很有可能惹上官司呢!你可以試試到銀行去工作,差一分一毫都必須查得清清楚楚的。先別說銀行了,你可以問問這位財務長老,如果他自己的銀行帳戶每個月少800元,他會不會對銀行職員說:「不要緊,我是基督徒,我要用愛心包容你,所以我不追究。」答案明擺著是不可能。

財務長老的這種反應,我認為只有兩個可能:一是這每個月少800元的事,他是直接或間接的受益者,所以他用「要有愛心、要包容」為幌子,怕你揭露此事,他會受到牽連。二是他知道這事是誰做的,但他懼怕那人,想明哲保身。無論如何,聖經中講的「愛心」和「包容」,絕對不是對罪惡講愛心、講包容。愛是「不做害羞的事」、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哥林前書13章5、6節),聖經告訴我們,罪,哪怕是一點點,都會像酵一樣漸漸讓全團被發起來的(加拉太書5章9節)。耶穌甚至說,如果我們的腳讓我們跌倒,就把它砍下來;如果我們的眼睛讓我們犯罪,就把它挖出來,免得我們讓這些犯罪的小肢體害得我們整個人都要下到地獄裡(馬可福音9章42節),這些都是聖經明載的教導。

聖經何時將「包容」二字用到罪上呢?罪,就算是小得像一粒沙子,在上帝眼中也是無法容忍的,不然,祂何須花這麼大的代價來解決罪的問題呢?祂大人有大量,我們又不是什麼大奸大惡的人,祂包容、包容不就行了嗎?這種曲解聖經、濫用聖經的做法,簡直就是荒天下之大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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