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聲明代表誰?

日前媒體上突然出現一份〈南北長老教會暨南高屏聯盟支持罷免黃國昌聯合聲明〉,讓人丈二金剛摸不著頭緒,因為除了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外,較知名的還有台北市中華基督教長老會台北信友堂,及數個依循長老宗制度的獨立教會等,卻不曾聽聞台灣竟還有「南北長老教會」這個宗派,更遑論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從來就沒有「南北中會」這樣的編制。

仔細一看,原來這是一份以「南高屏跨教派聯盟」為首所發出的聲明,聲明雖取得了數位北部長老教會牧師的具名連署,然而標題卻堂而皇之使用「南北長老教會」這樣曖昧的名稱,恐怕刻意要讓外界看不清來者何人,全台灣從南到北1200多間的長老教會信徒,就這樣神不知鬼不覺的「被代表」了,那麼「中東長老教會」信徒恐怕也要跳出來申冤,為什麼連署獨獨忽略了他們。

姑且不論南部跨教派宗教團體發動罷免北部立委是否合乎憲政制度,也不論罷免理由是否撼動人心、言之成理,就針對幾個牧者私下討論後,便以「南北長老教會」之名,來代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由南到北的教會與信徒,實在難以令人認同。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長年以來有一套運作規範,議會制度確保不同意見能得到充分討論,未經正式決議前,誰都不能妄稱自己代表「長老教會」,甚至在地方教會內,若非經小會決議,任何聲明都不能代表教會,更不能代表全體信徒。簡單來說,若非正式決議,聲明僅能代表參與連署的當事人罷了。

在驚訝自己竟莫名就「被代表」後,許多「南北長老教會」信徒急得跳腳,這幾天,不同聲音的投書紛紛在媒體及網路平台上刊登,他們有的署名「長老教會青年某某某」、有的署名「一群長老教會信徒」,非常慶幸這些投書者不是以「南北長老教會信徒」這種全稱來署名,否則同一個信仰團體的牧者與信徒立場截然衝突對立,情何以堪。

值得慶幸的是,台灣是一個民主法治的社會,各種不同的聲音,在不傷害他人的前提之下,都能得到保障,這是民主前輩鄭南榕以生命來爭取捍衛的「言論自由」,因此無論有什麼樣不同的意見,無論是否內容有爭議,想要在媒體刊登、或者想要站上大街宣講,都無人能夠阻止。

不過,在言論自由獲得保障的同時,切記發表言論仍須自負全責。若是政治人物失言,就道歉下台負起政治責任;若言論逾越法律界線,就需受到制裁;若宗教領袖失言,又該如何負起當負之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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