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拿聖經、 右手指著美國憲法的耶利米──20世紀民權鬥士馬丁.路德.金恩(上)

編按:本文為《以愛制暴的人權鬥士:馬丁路德金恩博士》一書導讀,內容精實豐厚,極富公共神學省思,特以連載三期方式與讀者分享。
葉浩(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1.「愛仇敵」不該是接受壓迫,而是尋求共同的救贖 

那時候我感受到了神的親臨,一種不曾有過的體驗。我宛如親耳聽見了來自內在的聲音,以確定的口吻輕輕說:「站起來捍衛正義,捍衛真理!上帝會永遠在你身邊。」我的恐懼幾乎立即開始退去,不確定也跟著消失。我可以面對任何事情了。外在的情境維持不變,但上帝賜給了我內在的寧靜。──馬丁.路德.金恩

1956年1月27日半夜,地點在自家廚房,此時的他恐懼又無助,決定把一切都交託在上帝的手中。而上帝也給了明確的回應──他後來在自傳裡說,那聲音是來自於耶穌。這一刻是金恩(Martin Luther King Jr., 1929~1968年)人生的轉捩點!

此前不到兩個月的12月1日,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郡的一位非裔美國婦女羅莎.帕克斯(Rosa Parks)拒絕讓座給白人而被捕,因為那違背了當地的種族隔離法律。隔天晚上,身為當地浸信會牧師的金恩舉行了一場黑人領袖會議,並於3天之後聯合帕克斯的律師等人,發起了一場為數超過5萬人的罷乘公車運動。

然而,運動開始的當天帕克斯被判有罪並處14美元罰款,黑人領袖旋即再次開會,決議成立「蒙哥馬利改進協會」(Montgomery Improvement Association,簡稱MIA),準備長期抗戰,並推選金恩為協會主席。

金恩在廚房祈求上帝親自介入之前,已飽受來自白人社會的各種謾罵與騷擾,同為上帝子民的白人牧師也不支持,甚至訓斥那些參與民權運動的黑人基督徒過於躁進、不懂得靜候上帝的時間。

而聽到耶穌回應的前一天,金恩本人也因超速被捕入獄,出獄後身心俱疲,回到家還接到了威脅他人身安全的電話。在餐桌前禱告的他,雖然絕望、害怕,但也知道整個運動的參與者期盼一位能指引方向的領導者。更重要的是,他知道唯一能引領自己的只剩下上帝。

能如此作想,當然也因為金恩本身是基督徒。他5歲時自願受洗,15歲提前進入大學就讀,18歲開始講道,26歲成為這場維持了381天的「抵制蒙哥馬利公車」(Montgomery Bus Boycott)運動靈魂人物,不僅開啟20世紀、1960年代「非裔美國人民權運動」(African-American Civil Rights Movement)濫觴,也讓始於19世紀的黑人解放運動走完了最後一哩路。

在1967年的一場佈道會裡,也就是金恩遇刺身亡的半年前,他如此回顧自己所做的一切:

在我成為一名民權領袖之前,我只是一名福音宣教士,那是我第一份工作,也依然是我最大的奉獻。其實我在民權運動所做的一切都是因為我認為它是我神職工作的一部分。此生我一心致力於實現卓越的基督教事工,沒有別的野心。

這一段看似所有基督徒都會說的話,旨在感謝主的帶領,並將一切榮耀歸於主,但實則隱藏了金恩對於一個基督徒身處種族歧視嚴重的社會底下,應該如何面對才稱得上是「耶穌的門徒」之看法。

的確,倘若沒有從教會走上街頭,或許金恩終身將是個浸信會牧師,跟當時絕大部分的牧師一樣,在教堂裡教導「上帝的眼中,人人平等」的理念,走出教堂之後卻對於白人與黑人之間的各種不平等視若無睹,不但自己不採取任何行動,甚至還會引用耶穌底下的話來告誡黑人同胞:

你們聽見有話說:「要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迫害你們的禱告。(馬太福音五章43~44節)

相較於許多黑人牧師將此理解為消極接受一切不義的誡命,抑或白人牧師藉此檢討受害者的做法,金恩卻試圖尋找一個積極對抗不義,同時又能不違背這個教導的做法。

事實上,金恩的整個求學生涯可理解為尋求此一做法的心路歷程,也是一段與上帝拔河的過程,不但涉及了對耶穌的質疑,對於人能否得救的懷疑,以及對於上帝國度的終極想像──究竟是該建立在地上,還是死後才進入的天上?直到他接觸到甘地的思想之後,這些問題才迎刃而解,並走出一條解放神學之路。

2.耶穌指出了目的地,甘地則提供抵達的方法

接觸到甘地的「非暴力」(ahimsa/non-violence)思想之前,金恩其實接受過「社會福音」(Social Gospel)的洗禮。首先,剛進入莫爾豪斯學院的他,隨即受到校長班傑明.梅治(Benjamin E. Mays, 1894~1984年)的影響。梅治是民權運動興起之前,批判種族隔離政策的主要聲音之一。身為浸信會牧師的梅治,也是影響數代黑人自覺,進而爭取平權的精神領袖,強調身為人的尊嚴,以及美國民主理想與現實之間的落差,並主張福音可以用來喚醒社會,而教會不僅可以提供受逼迫者物質的協助以及心靈上的安慰,更應該與弱勢者站在同一戰線,直接採取行動來對抗不公、消弭不義。

與此同時,金恩也因為受到了神學家喬治.凱爾西(George D. Kelsey)教授的影響,逐漸明白自己父親所奉行的基本教義立場並非落實基督信仰的唯一方式。換言之,他最終接受了梅治的教導,一方面相信黑人必須藉由教育和政治行動來自救,關在教堂裡面不主動對抗外在世界不過是一種逃避;一方面金恩也開始堅信,無論是沒有神學作為基礎的非暴力抗爭論述,或沒有神在背後支持的非暴力抗爭運動,都不可能成功,也因此在大三的時候回歸信仰。

雖然金恩推崇梅治為自己的精神導師,但後者並未提供具體的政治策略。不過,在畢業之前他閱讀了一個世紀之前亨利.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 1817~1862年)的《論公民不服從》(On Civil Disobedience),並且認真思索了後者以拒繳稅金來抗議政府持續允許蓄奴且入侵墨西哥的做法。

梭羅在該文主張,「組織本來就不具備一顆良心,但倘若成員皆有良知,那就是一個有良心的組織。法律從來不會讓一個人更加公義;人人遵守法律,甚至會天天養出不公不義的幫凶。」並據此大聲疾呼:「身處不當囚禁人民的政府統治底下,正義之士最合宜的歸處也正是監獄。」梭羅本人做到了。他個人採取的公民不服從行動,宣示了自己的良知,拒絕與漠視不義的社會同流合汙,不讓自己淪為體制的共犯,而且甘願為自己所選擇的違法行為付出代價,入監服刑。初讀《論公民不服從》的時候,金恩認為沒有人比梭羅更加熱情且具有說服力地闡釋「非暴力」對抗不義法律的手段。不過,他對這種個人行動的方式,無論在實際效果或神學基礎上,仍有疑慮。

金恩真正系統性接觸到「社會福音」(Social Gospel)神學思想,是在進入克羅澤神學院之後,閱讀華特.饒申布士(Walter Rauschenbusch, 1861~1918年)的著作才開始的,也是此時他才認真思索了人類靈魂與社會結構之間的關聯性。作為一種神學運動,社會福音派相當看重記載於馬太福音5至7章的耶穌的「登山寶訓」,特別是後人理解為「天國八福」(馬太福音5章3~10節)的這一段教導:

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
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
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
清新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對社會福音派人士而言,這一段經文所勾勒的並非人死後進入天國才會見到的景象,而是我們應該在人世間建立的上帝國度。

這種「地上天國」的想像,提供了社會福音派人士分析與批評現實世界的方向,並讓社會關懷有了奠基於經文證據的神學基礎,與金恩從梅治和凱爾西那邊學到的理念契合。成為饒申布士信徒之後的金恩,也將社會問題指向了罪所帶來的各種人際關係的扭曲,相信唯有恢復人與上帝的關係,並主動與社會的受壓迫者站在一起,積極以行動來改造社會,才能落實福音書的主旨,共同創造一個同時彰顯上帝愛與公義的國度。 (待續)

廣告/聖經充滿我-經文填充本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