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請回答!】女朋友離開我,是上帝的懲罰?

圖片提供/monreal312

我之前曾犯了錯,雖然已經改正,但女朋友不原諒我,堅持和我分手。她說聖經指出這個錯是犯罪,所以下定決心跟我分手。我很難過、很後悔,原來我認為的小罪,在神眼裡是大罪,而下場就是最嚴厲的懲罰,我最愛的人離開了我!而且沒多久她就另結新歡了。(內容已簡化)

從你的種種敘述,我覺得你和女朋友的分手,恐怕和你先前犯的錯兩者之間沒有太大的關係。你犯的錯,很可能只是讓女朋友做出決定的最後一根稻草而已。其實,你們的感情,應該早就出現問題,她早有離開你的念頭了。也就是說,就算你沒有犯錯,你們終究會分手,因為她早就不愛你了。當一個人不再愛對方時,遲早會找到理由分手,最後搬上枱面的理由,未必就是真正的理由。

所以,女朋友離開你,與其說是上帝懲罰,不如說是你們兩個人的感情早已生變。最簡單的道理,假使她真的很愛你,有可能分手後,在短短時間內就和其他人交往嗎?療傷有那麼快嗎?

幸而你們還沒有結婚,若感情禁不起考驗,結合在一起,未必是好事;分開,也未必是壞事。假使對方已經不再愛你,那麼,寧可婚前就發現,不要婚後才發現,婚後才發現,已經不可離婚,雙方會很痛苦。所以,你們分手,對你未嘗不是好事。你該愛的,是願意一直愛你的人,懂嗎?

此外,我覺得你們分手和上帝懲罰不懲罰,其實未必有關。上帝是賞善罰惡的神沒錯,問題是,天天犯罪的我們,豈只因某項罪行而必須被懲罰?我們有哪個時刻是「完全沒犯罪」,以致可以不必受罰嗎?你又是怎麼知道上帝是因為你在這件事上犯罪而懲罰,而不是因為在其他事上犯罪而懲罰呢?

再者,我們雖然可能會因為犯罪而被上帝處罰,但是聖經也說,主耶穌已為我們擔當了所有罪過與刑罰,所以,上帝只會管教我們,不會刑罰我們。管教和刑罰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是家務事,後者是上法庭;前者適用上帝的兒女,後者適用未信者;前者出於恩典,讓我們越來越聖潔;後者出於律法,讓罪惡付出代價,彰顯上帝的公義;前者讓我們謙卑悔改、終至稱謝,後者讓我們無地自容、戰兢欲死。

時間,是很好的療傷良藥,上帝會幫助你度過這段時間。親愛的弟兄啊!願上帝恩待你,帶領你走未來的路。

From Your Valentine

愛情?請回答!

問世間情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許。人類亙古難解的感情問題,你也深陷其中嗎?歡迎來信投問,我們將找專家牧者為你解惑。部分具代表性的問答,將去除隱私後匿名刊登於本報,若有不願刊出者,還請特別註明。來信請寄:taiwanchurchnews2016@gmail.com

廣告/手到心至抄寫本-箴言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