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新書發表 促身心障礙者權利

攝影/林宜瑩

【林宜瑩台北報導】為讓台灣國人更了解21世紀第一份國際人權公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邀集20多位身心障礙議題學者、倡議者、實務工作者擔任共同作者,詳細介紹《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發展歷程、理念及條文核心價值所在,並針對台灣現行法令下身心障礙者面臨哪些困境進行檢討、建言集結成書,以作為執政者在推動國內身心障礙相關政策的指引。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於2006年12月13日在聯合國大會通過,與族群、性別、兒童等議題相較,身心障礙者議題之前在國際人權上並未獲得同等重視,甚至在聯合國大會通過後,直到2008年5月3日才生效,共有174國簽署與批准成為締約國。

在台灣,1980年制定的《殘障福利法》曾於1997、2007年進行兩次的條文修正,可以說,在《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國內法化之前,台灣國內身心障礙者權益議題的相關研究相當有限,相關法律僅以點狀式探討定額進用制度、視障按摩保留等優惠性差別待遇的合憲性問題,可是對如何以法律手段來消弭歧視,卻缺乏有系統的研究。

2009年,立法院制定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暨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接著在2011年5月20日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2014年5月20日通過《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同年8月1日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但是相較於其他國際公約施行法,大多數人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基本精神與核心概念,卻缺乏通盤認識,因此台灣新世紀基金會才會邀集多位作者出書並於1月底召開新書發表記者會,期盼藉此促進社會重視身心障礙者應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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