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回應:折扣非特權──3437期公報廣場〈牧者呢?有折扣嗎?〉讀後感

戴勵民

因職業之需要,很多人都要參加職業工會或是公會,每當召開會員大會時,大會手冊內常常會附帶印出各行各業對工會或公會會員去消費時的折扣宣傳廣告。然而,這並非這些會員本身德高望重,或有特殊貢獻才能得到此優惠。在自由經濟的競爭下,各行各業為求營業額增加,無不各出奇招拉攏顧客,辦理促銷活動,如買一送一、跳樓大拍賣等,花招無奇不有,說穿了只是商業手段,與權柄、公平、公義完全不相干,若有些商家對特定人士優惠、禮遇,乃屬公關手法,並非特權。

按傳福音者靠福音養生,哥林多前書9章7~10節記載,「有誰當兵而自備糧餉呢?有誰栽種葡萄而不吃自己園裡出產的葡萄呢?有誰牧養羊群而不喝自己羊群的奶呢?我所說的不必只限於日常的例子,法律不也這樣說嗎?摩西的法律規定:『牛在場上踹榖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上帝所關心的難道是牛嗎?他說這話不就是為著我們說的嗎?當然這是為我們寫的!因為耕種的跟收割的出去工作,都盼望分到他們所應得的榖物。」

聖經寫著清清楚楚,我想這不是傳道人擅作主張去編著的吧!聖經怎樣寫,我們照樣去做就對了,至於傳道者待遇所得內容,可去參考台灣四大報紙,每天的就業商機分類廣告版,公司行號徵求人員內容,常見到待遇佳、福利完善、享勞健保團保、供住宿午晚餐、旅遊、三節禮金、生日禮券、紅利、特休津貼、全勤獎金等等不一而足。

傳道者之待遇,或許可說,比上不足、比下有餘,互相參考來取捨亦不涉權柄、順服之說。

上班也好、牧會也好、工作也好,其待遇所得之名稱五花八門,如束脩、俸祿、薪水、工資、報酬、謝禮等等,就如同人死亡時,我們以蒙主恩召、過身、去世、圓寂、往生、歸西天等等稱之,只是我們在使用上選擇比較得體妥當、用合宜語詞來稱呼表達是合乎禮貌。如果將給傳道者之待遇用謝禮來稱呼,說成用虔誠的外衣包裝,實在言重了。

當我們基督徒依照聖經的話,用寬宏的眼光來看待時,會發現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 (作者為教會長老)

廣告/聖經充滿我-經文填充本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