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婉婷屏東報導】很多人認為談錢傷感情,但財務管理是勝任管家職分重要的能力。為鼓勵教會受薪者申報所得稅,排灣中會舉辦稅務研習,邀請彰化中會董事長賴昭蓉與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專員周欣儒,從「二代健保」切入申報所得稅,談「雇主(教會)思考而非受雇者(牧師、長執與同工)」。
二代健保計算方式與受雇者的薪資、獎金和補貼等「所得」息息相關。賴昭蓉提醒,二代健保自2013年底實施,超過5年就會失去處罰的追溯效力,所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近期會積極追查各機關單位是否按照規定辦理投保。二代健保簡單定義為「一般保費加補充保費」,補充保費主要針對薪資以外六大收入:高額獎金、兼職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及租金收入,收取比例為1.91%,受雇者與雇主雙方負擔皆需繳交。賴昭蓉指出,不少教會體貼牧者,連同牧者部分一起負擔3.82%,但雇主是以總薪資額和總投保額計算,不同於受雇者依個人申報金額,若教會除了牧師以外尚給付其他同工薪資,需注意計算結果可能不同。
獎金計算為全年累計,逾單月投保薪資金額4倍就需扣繳補充保費。賴昭蓉舉例說明,假使某牧師月入5萬,申報薪資為3萬、獎金2萬,當獎金累計到12萬,就必須開始以超過金額計算補充保費。有人想規避此規定,將獎金轉為婚喪、生育、子女教育補助費等名義來節稅,但這些項目必須為非經常性發生。賴昭蓉說,也有人試圖將固定薪資轉為非固定薪資,但其實這是牽一髮而動全身,基督徒還是應該要誠實納稅。
至於教會裡較常發生的是稿費、交換講台及培靈會講師費等,每次給付2萬以上才必須扣10%所得稅。另外,也有可能發生兼職收入,指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之薪資所得,單次給付若未達基本工資則不用繳納補充保費,基本工資現為月薪2萬2000元或每小時140元。
此外,有些教會是租借房屋為聚會所,有時也將教會場地租借給其他單位使用,不管是哪一種,租金單次給付2萬以上且為自然人租用法人建築或場地才需扣繳補充保費。
至於繳給傳福會的負擔金,賴昭蓉希望各教會勿將此費用計入牧者薪資,如果歸入牧師薪資,可能造成牧者薪資以外的收入更快累積,而必須扣繳補充保費,將有失公平。領取補貼或實習費用的神學生,則要考量所持學生證是否經教育部認可,否則就需繳補充保費。
稅務最重要是合法憑證,賴昭蓉說,物(東西)的憑證為發票、收據、支出證明等,人(生命體)唯一的憑證就是扣繳憑單。像牧師研究費、子女教育費這些補助支出宜直接計入薪資計算,否則很難提出合理憑證,學費繳費單上面是小孩的名字,不是牧師本人,所以無法作為憑證。
賴昭蓉提醒,誠實報稅除了可建立個人與教會信用,也是善用教會奉獻,「教會弟兄姊妹的辛苦奉獻,不該隨便被拿來付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