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難週信仰省思】主與我同行荊棘路

《耶穌為彼得洗腳》(Christ Washing Peter's Feet),福特.馬多克斯.布朗(Ford Madox Brown),1821~1893年。

◎梁家豪

DAY 1

這是誰?

 馬太福音21章1~10節

耶穌復活的前七個日子,教會傳統稱為受難週或聖週,藉以表達這七個日子不同於其他時間的特殊性。「七」這個數字在聖經裡第一次出現,是在創世記裡,當神創造萬物的工作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祂一切的工,安息了(創世記2章2節)。耶穌選擇在七日的頭一日進入耶路撒冷,也呼應創世記裡改變舊世界、創造新生命的意義。創世七日的頭一日,神說:「要有光。」那是神將光帶到世界,把光和暗分開的日子。耶穌進入耶路撒冷的這一天,以及之後祂復活的那一天,也都是發生在這七日的頭一日,就好像世界之初第一個有「光」的日子來到一樣,而耶穌祂就是「光」,「光」來到世界(約翰福音1章4~5節、3章19節)。今天,「光」進到耶路撒冷。

看哪!「光」來了!耶穌的來到引起全城轟動,此時還有誰記得施洗約翰看到耶穌時的說法呢!(「看哪,這是神的羔羊!」)眾猶太人懷著對羅馬人統治的不滿,熱情地歡迎祂、呼喊祂,他們大聲地歡呼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這樣的讚美出於詩篇118篇26節,那是一句多麼高的推崇啊!連不明就裡的人都震驚了,問:「這是誰?」殊不知,這首詩的下一節即解釋了這道疑問:「耶和華是神;祂光照了我們。理當用繩索把祭牲拴住,牽到壇角那裡。」他們呼喊的這人,祂是神的光,是要被繩索拴住的祭牲,是要被牽到祭壇那裡獻祭的羔羊。

默想:

在一個安靜的環境中省思,在我生命中耶穌是誰?占有哪個位置?與我的關係有哪些?

《驢駒上的基督》(Christus auf dem Palmesel),收藏於奧古斯丁博物館(Augustiner Museum)。

DAY 2

竟找不著什麼!

馬可福音11章12~21節

伯大尼是位於耶路撒冷附近的村莊,前往耶路撒冷的外地人,晚上若是在城裡找不到住的地方,往往會前往伯大尼過夜。耶穌與門徒在伯大尼過了一夜之後,隔天繼續來到耶路撒冷,預備參加一年一度的逾越節盛會。在前行的路上,耶穌餓了,看見一棵無花果樹,想要在樹上找到果子。此時並不是採收無花果的季節,因為果子在這個時候還沒有完全成熟、也不好吃,所以人們不會去採收。而由於無花果樹的生長特性是當葉子長出時,果子就會接著開始生長,所以這棵長了葉子的無花果樹應該要有果子,況且它不在採收的季節。

耶穌在無花果樹上找果子,就好像遠道而來的人在伯大尼找歇腳之處,以及進聖殿的人在找尋神。無論尋找的對象是果樹、伯大尼還是聖殿,他們的存在都是為了讓人找到對應的需要,因為那原本就是他們所要發揮的功能。耶穌教訓聖殿裡的人,說:「你們倒使它成為賊窩了。」我們需要留意這句話說的「你們」不單是對賣的人說,也是對買的人說。耶穌同時教訓來這裡要做買賣的人,憤怒地朝人群告誡,你們來這裡找什麼呢?是來找一場儀式、一項交易、一些熱鬧,還是一時的脫離罪咎感?在受難週的第二天,在一個又更接近逾越節的大日子裡,耶穌來到祂自己的殿中,祂想要尋找那尋求神的人,結果卻像來到那棵無花果樹下一樣,竟找不著什麼!

默想:

我今天是否尋求神?我為了何事尋求祂?

《基督驅逐聖殿的商人》(Christ Driving the Merchants from the Temple),雅各布·喬登斯(Jacob Jordaens),1645~1650年。

DAY 3

神的物當歸給神

馬可福音12章13~17節、創世記22章1~4節

根據四福音書的記載,進入受難週時,耶穌即面臨到各方敵對勢力的攻擊和試探。此時的耶穌很可能是在聖殿的院子裡,祂正在教導眾人,而經文中的「他們」是指以色列當權的宗教領袖派出的幾個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前者是以宗教正確性為核心價值的親宗教派,後者是以政治正確性為核心價值的親政府派,如今他們一起來到耶穌面前,為要「就著祂的話陷害祂」。

耶穌的回答有兩階段。首先,祂直接批評這群人的偽善,說:「你們為什麼試探我?」馬太福音更記載耶穌對他們說:「假冒為善的人哪!」(馬太福音22章18節)接著,祂的回應同時滿足了兩派人的立場,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耶穌的回應不僅是表現祂的機智巧妙而已,這場問答交鋒最值得留意的是,促成祂如此回答的關鍵在於一個人如何看待神的主權。

表面上,錢幣上的像和號是該撒的,不過從屬天的角度來看,一切榮耀、尊貴、權柄都是神的,真正信神的人、真正的以色列人理應要具備這種眼光。就像他們祖先亞伯拉罕所立的榜樣,是對神的主權毫無保留地絕對忠心,因著對神的信心,即使神向他索要親生兒子,他也毫無質疑。而如今這群自稱亞伯拉罕後裔的人,不僅來詢問祂何者歸神?何者歸該撒?還邪惡地藉此衍生出試探祂的「靈感」。

其實,還有一件快要成就的大事會讓他們更不明白,「神的物當歸給神」,站在他們面前的耶穌就是「神的物」,唯一能滿足神的公義之「神的物」,祂此行的目的就是為了「歸給神」而來。

默想:

聽到耶穌說:「神的物當歸給神。」之後,我如何看待自己擁有的各項資源?「神的物當歸給神」這句話會造成我奉獻的壓力嗎?

 

DAY 4

一件美事

馬可福音14章1~9節

馬可福音14章1節的背景描寫讓我們知道,耶穌在敵對勢力的環伺之下,這群人從先前的「試探、陷害」(馬可福音12章13~15節),此時已變成動了殺機。接著第4節裡描寫了另一群人,他們心裡不悅、出面阻攔,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並直接對這名女子生氣。

馬太福音告訴我們這幾個人正是長久以來跟隨耶穌的門徒(馬太福音26章8節),而約翰福音則告訴我們其中包含加略人猶大(約翰福音12章4節)。門徒的舉動顯示,他們並不明白耶穌正朝著像罪犯一樣被抓、處死的時間越來越近,也似乎遲純地感受不到周圍的氣氛緊張、充滿惡意。

耶穌將這事與賙濟窮人做出區別,告訴門徒這是一件美事。原因是祂不會經常在肉身的條件下和人們在一起,接受人的這份心意,且這件美事的時空背景,正契合了耶穌將要受死並帶給全人類盼望的關鍵時刻。在接下來的日子裡,門徒與耶穌相聚的時間如倒數計時般一點一滴流逝,任何能親身在祂面前親近祂、服事祂的機會很快就永遠失去,祂的被捕、被殺將會突然來到,不容任何人有機會靠近祂和為祂的死亡預備。雖然這位女子不一定明白她做的事情對耶穌何等寶貴,但她確實做了一件合乎時宜的美事,在耶穌死前每每遭遇「壞事」的這一週,只有這一件事是讓耶穌感受到慰藉的,而這也突顯出耶穌如何評價我們的服事,即便這名女子的行動其重要性是連她自己都想像不到的,但耶穌對她的紀念卻是存到永遠。所以將來無論天國的福音傳到哪裡,人們都應當記得她的作為。

默想:

我是否輕看服事神的人和機會?有沒有人因為我的服事感到美好、安慰、一生難忘?

▲《法利賽人西門的盛宴》(Feast of Simon the Pharisee),魯本斯(Peter Paul Rubens),1620年。

DAY 5

愛他們到底

約翰福音13章1~15節

受難週期間,有些教會會舉辦「洗腳」儀式,藉由身體力行來學習彼此服事。耶穌時代的洗腳,則是家家戶戶普遍的衛生習慣。那時的鞋子類似現在的涼鞋,道路也不像現在鋪有柏油,所以在戶外活動過後必定腳沾塵土,用餐前需要先做清潔。耶穌為門徒洗腳的事極不尋常,因為祂是門徒的老師,門徒也稱祂為主。在當時,洗腳通常是僕人的工作。

門徒並不明白耶穌這個舉動,彼得更是直說了:「祢永不可洗我的腳!」耶穌則回答他:「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意思是拒絕接受耶穌服事的人,以後就和祂沒有關係。這句話是為了預告祂即將遇到的死亡,表示祂的死亡就像現在祂為門徒洗腳,能使人得到潔淨,除去我們在這世上沾染到的所有污穢。這一晚的洗腳,也像主耶穌對門徒所做的告別儀式。

值得注意的是,耶穌沒有不為加略人猶大洗腳,儘管祂知道即將被這位門徒出賣,祂依然愛他到底。祂跪著、彎下腰、握住每個門徒骯髒的腳,認真且專注地清潔,然後擦乾,徹底將祂的愛以及祂要帶來的盼望賜給他們,最後才吩咐門徒以後也照著祂所做的去行。

默想:

耶穌愛門徒到底,耶穌也愛我到底,我有時常讓自己、讓弟兄姊妹活在這樣的愛中嗎?

《耶穌為彼得洗腳》(Christ Washing Peter’s Feet),福特.馬多克斯.布朗(Ford Madox Brown),1821~1893年。

DAY 6

我身擘開,我血流出

路加福音22章14~23節

逾越節是一個記念以色列人出埃及、脫離在埃及奴隸身分的重要日子。耶穌在筵席上說:「我不再吃這筵席,直到成就在神的國裡。」又說:「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等神的國來到。」

一起吃喝是耶穌人性表達最常見的方式,此時耶穌是這場筵席的主角,祂重複地說這是最後一次(我不再吃、我不再喝),一方面表達祂將離世的確定,另一方面表達神國實現的日子更接近了。而在神國尚未完全實現以前,門徒需要繼續行這聖餐之禮,以表達我們對神的感恩,也堅固我們的信心。

聖餐中的食物分為兩個部分,一個是要被「擘開」的餅,另一個是要被「分著喝」的杯。前者象徵耶穌的身體為我們犧牲,代替我們受罪的刑罰;後者象徵耶穌的寶血為我們流出,洗淨我們一切的罪,兩者的共同之處都是要分出去給他人,而非自己獨自領受。而一起領受聖餐的我們,就是耶穌所建立的、屬於祂的群體。聖餐之禮也幫助我們與耶穌受難的神聖時刻相連,有助於我們內在對神有真實的敬拜。

耶穌分完餅和杯之後,祂說出門徒中有一個人要賣祂。接著祂將走過汲淪溪(約翰福音18章1節),在客西馬尼園中禱告,然後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以賽亞書53章7節)。

默想:

聖餐源自逾越節的筵席,是眾人一同分享,也是眾人凝聚在一起的時刻,這對我有什麼意義?

 

DAY 7

這些事成了

約翰福音19章31~42節

按照申命記21章22~23節的規定,屍首不可掛在木頭上過夜,且當日就需埋葬。又因為逾越節期間的安息日被視為一個大日子,所以宗教領袖更不肯讓耶穌的屍首掛在十字架上,以免他們違反舊約律法。打斷腿的做法是為了加速犯人死亡,當羅馬兵丁來到耶穌那裡,並確認祂已斷氣時,沒有打斷祂的骨頭,並且用槍刺進祂的肋旁,這些都應驗了舊約預言(詩篇34篇20節、撒迦利亞書12章10節)。

在耶穌斷氣後,福音書作者繼續記載這些事,並寫「這些事成了」,強烈地表達出即使在耶穌死後,上帝在人間的救贖工作上依然掌權,神所預定的事情都要一一成就,任何因素都無法攔阻。

更特別的是,在耶穌斷氣後,從前暗暗地跟隨耶穌的亞利馬太人約瑟,生命有了極大的改變,他突然成為耶穌的家屬代表,放膽地向彼拉多要求領回耶穌的身體(馬可福音15章43節)。亞利馬太人約瑟同時是位財主(馬太福音27章57節),主耶穌的安葬之處很可能是他原先要為家族預備的新墳墓。

那日子的下午,曾經向耶穌求教的尼哥底母,以及一些曾經跟隨耶穌的婦女,一起把耶穌的身體加上香料、裹好,放在財主的墳墓裡,這又應驗了以賽亞書53章9節:「祂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祂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神所計畫的,繼續在「成了」。

默想:

死亡並沒有中斷神的計畫,不僅如此,耶穌的死亡還帶來亞利馬太人約瑟的生命改變,對我而言,還有什麼事能攔阻神改變我呢?

《基督被安葬》(Christ’s body is carried to its tomb.),Raphael,1506~15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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