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能向上帝發怒嗎?

王乾任

最近一位基督徒母親在其臉書發表的管教孩子發言,引爆鄉民網友不滿,紛紛到其臉書上留言。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這對父母為了讓朋友參觀房子格局,事先有跟孩子說好需要讓別人到家裡來,但似乎在執行過程中,來訪家庭的孩子做了某些讓自己孩子覺得個人空間和隱私被冒犯的事情,於是對父母發脾氣。

父母一開始耐心道歉並解釋,但小孩似乎仍在情緒中完全不聽解釋,最後母親「放大絕」對孩子說:「有法律規定小孩必須擁有自己的房間嗎?或是父母必須給小孩隱私?私有空間和隱私不是小孩的權利,是福利,是恩典。是因為爸爸愛你,所以樂意主動給你,你們不可以反過來拿這個對爸爸發脾氣……」

接著還繼續說,「就像這世界是上帝造的,祂愛我們,所以讓我們享受一切。我們應該很感激很高興,不是生氣祂為什麼這樣做那樣做。我們只有感激的義務,沒有生氣的權利。」

姑且不去談隱私權法律有沒有保障,難道法律沒有保障,就不能存在這些複雜的論述(台灣的法律現在要保障同志的婚姻權,一堆基督徒還不是很生氣要推翻或不打算遵守)嗎?

扯法律就太遠了,而且人類也的確不是一直都有隱私權的概念,所以就先不談第一段論證的私有空間這件事情的是非對錯。

若隱私權不是法律保障,是否就可以跳到是福利跟恩典,也有很多可以討論,篇幅有限就暫且不論。

我猜想應該有不少基督徒看到第二段時覺得很認可,連帶也接受第一段的論述。然而,第二段的論述真的沒錯嗎?

從聖經歷史中我們不難發現,上帝愛的並不是乖巧聽話順服不犯錯的人類,而是不斷犯錯且始終學不會教訓的人類。人即便忤逆上帝,對上帝發怨言或生氣,上帝也依然愛他。不然耶穌就不會為我們上十字架捨命。

神從沒說人不能忤逆、不能犯錯,只能順服,這是曲解聖經。詩篇裡也有很多作者埋怨上帝的話,或是向上帝埋怨的話,傳說中詩篇的創作者大衛王更是犯過不少低級錯誤,但他仍然是上帝所愛的。

這對父母應該讓孩子知道的是,即便我們在這件事情上有情緒,彼此都不能認同對方的看法,但無論如何我們還是家人,我們還是彼此相愛,而不是什麼這是我給你的恩典,你不能把它當成理所當然。

言下之意是,想要住下來就得乖乖聽話,不然就把你給趕出去!小孩當然聽得懂大人話裡的威脅,當然會乖乖聽話,因為年幼的孩子還沒有自己賺錢養活自己的能力。

上帝並不會在人類犯錯的當下馬上就審判,而是耐心給人類時間跟機會,直到末日來時才審判,跟這位母親當下屢說不聽就「放大絕」根本是兩回事。

上帝比較像是「即便我們彼此之間在這件事情上有不同意見,也不會馬上就告誡你,這世界是我創造的,你們是我創造的,不聽話就把你趕出去。」上帝非但沒有把不聽話的人趕出去,「因為神降雨給義人,也降雨給不義的人」,且萬一人要是真心悔改,就會像接納浪子回頭的父親一樣開心不已。

這整段話最大的問題其實是拿自己比上帝,人無論如何是不能妄稱上帝,更別說跟上帝比,而且還是要命的透過錯誤類比,以上帝的權威替自己的行為背書,雖然這類事情三不五時會在教會生活中出現,但我們都應該更警醒自己不要犯了讓上帝替我們的言行背書的錯誤。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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