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難日,一種名為「猶獨」的死罪

林咨佑

耶穌為了什麼而被羅馬政府判死刑?因為祂擔當了全人類的罪?絕對不是,耶穌的罪狀並不是寫著「全世界人的罪就是我的罪」,羅馬政府不吃這套,沒有官員會因為這種事輕易殺人。耶穌的罪狀寫的是「猶太人的王」(馬太福音27章37節),一位企圖獨立而被判刑的政治犯。在羅馬人的眼裡,「猶獨」是一要處死的罪。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祂的肩頭上。祂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賽亞書9章6節)以色列與猶大相繼滅國之後,先知期待,總有一天上帝會賜下一位拯救者來到他們當中,帶領他們獨立,脫離殖民者的轄制。隨著歷史長河的流動,統治者也不斷更迭,從巴比倫、波斯、希臘、直到羅馬,這樣的盼望雖然仍然存在,但在某些人心中已漸漸消逝不見。

這樣的思想,在統治者眼裡是一種致命的罪。對於羅馬帝國而已,每一塊被征服的領土都是神聖不可分割的土地,若敢抱著獨立的思想,羅馬軍團便會用他們的戰甲踏平每一寸土地。遺憾的是,有些猶太人也將「猶獨」當成是一種罪,甚至當成排除異己的手段。

受難日,耶穌在十字架上承受著兩種不同的痛。耶穌的身體承受著痛苦,當鐵釘穿過手掌,當身體懸掛在十架,耶穌的身體受著極大的折磨。然而,耶穌心裡的痛苦並不亞於身體的痛,耶穌痛的不是統治者把他當作「猶獨分子」釘死,心痛的是祂的子民──理當最親近神的祭司,將祂以「猶獨分子」的名義送去統治者的手中(路加福音23章1~2節)。為了殺死耶穌,神的子民也將「猶獨」當成是一種罪,並且用這個罪來殺死與自己想法不同的人。他們甚至當眾宣告對羅馬皇帝的忠心,將先知應許的王當成背叛者來看待(約翰福音19章12節)。耶穌心裡痛苦,只能向上帝哀嘆。

受難日突顯了兩件悲劇,第一個悲劇是耶穌的「肉體」在十字架上因「猶獨」的罪狀受難。第二個悲劇是原來神的子民也一直在受難,在「思想」上受到殖民者的慢性荼毒。當皇帝崇拜取代了上帝、凱撒取代了大衛、羅馬城取代了耶路撒冷、臣服取代了獨立,先知的期待被丟在地板上踐踏,「猶獨」在猶太人心中成了一種罪。在以色列重新建國之前,這場受難從未停歇。

台灣也存在著悲劇。有許多人與耶穌一樣,被冠上「台獨」的罪狀,遭受了「身體」上的悲劇。那被子彈射穿的身體、那些夜晚被失蹤的人們,那些被禁錮在牢籠中失去自由的人,那些身體內外造成的永久性創傷。許許多多的人跟耶穌一樣,經歷了受難日的痛。

更有許多人,經歷著第二種悲劇,如同部分猶太人一樣,中了一種名為「思想」的毒。透過被人們視為比聖經還要無誤且一筆一劃都不能刪減的教材,將三皇五帝當成自己的祖先,將別國的國父當成自己的國父,以南京取代台北,以喜馬拉雅山取代玉山。當人們將統治者的歷史當成自己的歷史來讀,當人們將「台獨」視為一種罪時,台灣也正過著自己的受難日。

當「猶獨」仍然是一種罪,猶太人的受難日從未停止。當台獨在人民心中仍然是一種罪,台灣人的受難日也仍然持續著。 (作者為屏東中會繁華教會傳道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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