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譽

李冠呈

日前傳出在台灣頗有名氣的大創百貨因內部人員竄改交易日期,以利取得專案輸入許可證,嚴重影響商譽,引發消費者的不信任,如同頂新地溝油事件一般,從一開始矢口否認,到坦承錯誤、副總經理島崎信之出面道歉,試圖挽回商譽,可見商譽之重要。

企業商譽可以說是一種誠信,是企業應當視為最首要的企業文化或精神。商譽至上,不容許有任何毀損,若遭不實指控,也應當捍衛之,無非也是個人待人處事安身立命的準則(個人信譽)。在教會歷史上,也有「護教學」。為了捍衛基督教的真實信仰,駁斥詆毀謠言,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也是要寫給法國皇室說明當時新教處於受迫害的境況。但是曾幾何時,卻成了今日這個世界欠缺的元素。

從社會事件省思我們的信仰,我們有否注重基督教的「商譽」,傳出所活的耶穌,活出所傳的基督,能夠讓人看到我們基督徒,就看見活生生的聖經生命活在世人眼前,會敬重、敬愛?還是讓世人看了一齣灑狗血的肥皂劇,基督教醫院、機構、學校、教會爭權奪利,成為世人眼中的笑話?

清末時期,基督教信仰隨著帝國主義傳進中國,一開始,大家對基督教並不排斥,反而有種莫名的好感,以為基督徒就是聖人,很有愛心不會說謊不會騙人。哪知有不肖者利用基督徒的「商譽」,謀財害命,騙人土地,借錢潛逃,漸漸的引起地方人士排斥與反感,到最後甚至汙名化、妖魔化,甚至使得當時候的福音工作一度受到極大攔阻。歷史殷鑑不遠我們豈可不慎?

最後,筆者也要為自己的「商譽」做以下說明:去年年底一間教會曾經接洽聘牧事宜,過程甚為順利,奈何監選前謠傳出我們夫婦兩位牧師獅子大開口,向教會要兩份謝禮,金額一說11萬,一說12萬,一說15萬,最後監選失利,無奈中仍為對方祝福,但願有更好的牧者前往帶領。豈料謠傳越演越烈,最後甚至有謠傳說我們向教會要20萬(有同工安慰我說:原來你行情這麼好……)。本欲選擇忍耐緘默,奈何不堪其擾,盼藉此文一併澄清:我們夫妻從傳道師至今都是一份謝禮,未曾開口要求過任何金額,三次接洽聘牧,都是「按教會規定」即可。

詩篇18篇26節:「清潔的人,祢以清潔待他;乖僻的人,祢以彎曲待他。」但願在當中牽涉的人所受到毀損的名譽能夠傷癒,求主看顧我們以基督的心為心活出屬天的樣式。
(作者為壽山中會重生教會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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