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應有思維

陳義凱

基督徒的道德操守比非基督徒好是「應該」的嗎?有時我會思考此問題。按常理而言,理應是的,因深受上帝的靈感動與激勵,受洗為基督徒,並能遵行上帝的話語行事,清楚明白自己是個罪人,要依靠耶穌的寶血救贖,內心存有謙卑喜悅,道德操守理應至高無上,無庸置疑。但往往事與願違,只因基督徒常用自律的道德來律人,而製造了許多無謂爭端與誤會,就因內心唯我獨尊、夜郎自大的心理作祟。

新春期間,移居海外親朋好友回台過年,一起泡茶敘舊,也分享教會服事種種匪夷所思之事。例如:神父鬧緋聞性侵、牧師用弓箭射死隔壁小狗、教會因財務不彰而關閉、神職人員酗酒出言不遜,導致教友身心受創等。

不同的宗教或沒有信教者都是一樣,只要為人謙恭有禮必受尊敬,從善之事必得福報。其實在每個人的心中,都有神的存在,任何宗教的神都不受限於一個國家、一個民族或團體。神聖的神存在於每個人的心中,人與人相處最難能可貴之處,在於言語態度要謙卑謙虛,真誠相待,眾人才能心悅誠服,彼此相互憐憫關愛,絕對不要有任何一點高高在上的傲慢姿態。
(作者為台北劍潭基督教會會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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