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賢內助

鄉下小傳道

我是一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傳道人。

在神學院畢業前,我研究了跟師母有關的議題,思考著「師母」應該是怎樣的一個角色。牧會後,我也蒙主眷顧步入婚姻,因此我又再次思考「師母」,或者說,傳道人的配偶應該是什麼角色。

坦白說,我心裡總是希望我的先生能幫助我更多,能跟我去探訪,能帶主日學、帶青少年,能分擔我牧會的壓力,最好還可以幫忙司琴。但是看著我的另一半,白天要工作,回到家還要安撫我的胃、張羅晚餐,接著所有的打掃工作、洗碗,甚至晾衣服摺衣服等家事都是他在做,還要自己打蟑螂。不敢想像若我們有了孩子之後,他還要變得多忙。看著他在外為家庭、經濟打拚,在內又要料理家務、照顧配偶,我總忍不住想,有了這樣的賢內助,夫復何求?

希望他陪我去探訪、分擔牧會壓力?教會又沒聘他。幫忙帶團契帶主日學?要是連本地會友都對兒少不太有負擔,怎麼又會期待一位外地來的配偶對這個群體有負擔呢?司琴?算了吧!他連這方面的恩賜都沒有,為何要強人所難呢!應該是培育教會的人才成為司琴吧!

想了又想,參與何種服事應該是他與上帝之間的關係,應該是他為了回應神的愛,來決定他要參與哪些服事,而不是回應我的要求。再說,我又沒為他釘十字架!若我們都不會要求會友去參與他們沒有負擔、甚至沒有能力的服事,又為何要要求傳道人的另一半去做他/她沒負擔的事呢?

看著我的愛人,我想通了。

傳道人的配偶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好好愛他/她的另一半,一起好好經營婚姻經營家庭,這才是「配偶」應盡的責任。至於教會服事?他/她有感動做什麼,就做什麼吧! (作者為長老教會傳道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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