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論壇】恐懼的驅力

今年5月起,死傷案件頻繁發生:為錢、為情狠心傷害親人、情人甚至萍水相逢的路人,手法令人生畏。

2016年內湖隨機殺害小燈泡案加害人本月3日二審被判無期徒刑,加深台灣人民對社會安全的恐慌與憤怒,除了訴求以極刑快速處置加害人,也將輿論矛頭轉向替這些案件被告辯護的律師黃致豪,稱他為「魔鬼代言人」,似乎只要消滅死囚和律師,社會的不安與躁動就能得到緩解,卻未察覺這也在如法炮製一個暴力報復的循環。

從主計處公布的警政統計資料來看,台灣近25年的重傷、殺人案件數量降低不少,然而因著「無差別」攻擊事件、無辜受害者數量的增加,人民對於社會環境的不安與恐懼不減反增,本月4日老鼠在台北捷運挑起的恐慌便是一例。

恐懼是人類的原始情緒,幫助我們在面對特定事物、環境或感受威脅時可以集中精神、做出緊急反應。台灣這幾年經歷的這些事件,確實讓我們感到害怕,且在新的事件發生及媒體渲染下不斷堆疊。可惜的是,我們只是膚淺的寄望死刑就是社會安全的解藥,而不仔細探究一個犯罪者生成的原因,也因此無法從過去的經驗中學到教訓,檢討國家與社會必須負擔的責任,這些恐懼和憤怒沒有轉為改變社會的行動,反而變成消耗社會的暴力能量。

律師黃致豪表示民眾憤怒是正常的,但希望大家在情緒抒發完之後想一想,「希望我們的孩子活在什麼樣的世界?」當我們這樣問自己,就會從被動的容忍、控訴社會與政府,轉為積極的參與與改變。

身為國民、父親,黃律師也有情感,也和我們一樣恐懼;身為律師,他設法在職權內理解犯罪者及呼籲改革,也為他的人權信念努力。國家社會安全網的建置與強化,需要治安、教育、醫療與心理健康、社會工作……等專業和每個家庭的努力與配合。此外,黃律師也強調不讓任何人處於社會孤立的情況,才是從預防開始的自保之道。

「恐懼」一直是我們不願接受的情緒,卻也是上帝造人時放在我們生命中的防禦機制,唯有深刻感受恐懼,才能真實理解平安。今日的社會讓人惶惶不安,我們可以選擇繼續被恐懼控制,抱怨凶手、政府;或是釐清恐懼的原因,帶出改變的行動,以理解取代咎責、參與代替洩憤,我們的軟弱和缺乏求神親自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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