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轉正及人權願景 邀請政治受難者及家屬與談

(攝影/邱國榮)

【邱國榮台北報導】落實轉型正義及國家人權願景,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簡稱促轉會)、國家人權博物館、政治受難者團體聯合工作小組等單位共同主辦全國說明會,台北場9月8日上午在國家人權博物館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率先舉行,現場邀請受難者與家屬出席、發表意見,會後由工作小組統合意見、共識,研擬具體方案,提供促轉會委員參考。

因孫立人案被以軍法匪諜罪判死刑的郭廷亮,其女兒郭志強率先提出意見,當年國民黨整肅孫立人及新四軍,威權遺緒到今天繼續打擾家屬,家屬始終活在匪諜陰影下生活,「至今我已經為人祖母,我生不如死,你們要為我們(孫立人案)這些家屬平反。」

周榮光1951年是在軍法處的牢裡出生,一出生就坐牢的他,相當關心政府是否有針對當時跟他相似遭遇的受難者給予賠償?促轉會副主委張天欽回覆,促轉會已經就該問題進行研議,只要當事人提出相關證據,就可向促轉會申請。

鐵路局司機林德旺1949年遭槍決,其獨子沉痛表示,因母親被逼再嫁,沒有親戚願意收留他,於是少小離家在外奮鬥,從不敢對人講其父親是誰,直到近年,他也才敢向兒子訴說經歷白恐的遭遇,「但我今天來,想要講的不是賠償,而是正義。」

另外有家屬認為,公教人員對國家有貢獻,領取退休金是應該,而對國家民主具有貢獻的受難者,也應比照公教退休金制度辦理,但要優先處理「賠償」。白色恐怖時期受難者及其家屬皆一致認為,受難者必須比照《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將「補償」字眼改為「賠償」,因為補償的意思是,被羅織的罪名依然存在,而賠償則是國家承認有罪,並恢復受難者名譽。

現場有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及《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而獲得補償的受難者也強烈要求促轉會提案,將《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6條有關白恐時期受難者受損權利的補償,修正改為賠償。

不過也有人表示,若促轉會再跟過去政府一樣虎頭蛇尾,訴諸被害人該原諒、要赦免、須寬恕,不願意揪出加害者、公布加害者名字,並且不追訴施行戒嚴法的相關人士,轉型正義只會是空話,也會拖垮台灣。

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榮譽理事長蔡寬裕,代表政治受難者團體聯合工作小組回覆,他表示,他對於促轉會深具信心,促轉會的專任委員楊翠也是受難者家屬,尤其她負責促轉會「威權象徵處理組」工作,已經遭到生命威脅的恐嚇數次,但她依舊沒有因此而畏懼屈服,因此她對促轉會運轉的功能有信心。

(攝影/邱國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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