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在基督裡心靈自由

深受農曆七月綑綁的華人社會,恐懼的心靈、受制的行為無非是擔心害怕「犯罪和背約」。違犯那看得見與看不見的罪,背棄與上帝應有行為的約定,導致人與人、人與神關係的毀壞。

若從基督教信仰視角觀察人與上帝的關係,實是人違犯與神的約定,因而逃避上帝(創世記3章8節),接著是顯露害怕與羞恥的樣貌(9~10節)。同時,人與人的關係破裂也出現在亞當被上帝審問時出賣夏娃;從親密關係的「骨中骨、肉中肉」推卸成為遠距的「與我同居的女人」,而且是上帝祢所賞賜給我的,責任不在亞當自己,而是造物主上帝。

農曆七月與創世記中的原罪成為卸責的託辭,在華人社會文化裡「罪」是不受歡迎的字眼。基督教信仰主張人有罪性,這對許多人而言是一種冒犯。希伯來文的「罪」字字根有「偏離目標、沒中」的意思,新約裡的罪字其希臘文harmartia也有「走錯路、沒擊中目標」的含意。在新舊約論罪性其背景都有違背上帝旨意,人缺乏與上帝連結的自由。

信徒信仰培育不單只強調信仰的幸福價值,同時也須直指犯罪為墮落的根源,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那麼,世人犯了什麼罪導致上帝榮耀虧缺了呢?因為「不信」是罪的終極源頭。因為世人破壞與神的關係還有個人言行所為而致。

被罪惡所敗壞的本性就有了一種犯罪必然性,要恢復被破壞的本性,關鍵在於上帝恩典的幫助。把走錯路的尋回,將偏離目標的導正,將不合宜的改過,使人性內外皆一致,在紀律中向前行,在愛心中互相成全。走向正向途徑,而非繼續在腐敗中墮落。

改革宗創始人約翰.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曾言:「人所稟賦的自然才能(natural gifts),因犯罪而敗壞,且超自然的才能(supernatural gifts)也全被剝奪。」故此提醒我們自亞當至今的腐化墮落續存於生活之中,原罪是我們本質上遺傳的邪惡和腐敗,散布於心靈,使我們為上帝的憤怒所憎惡,因此理性與意志的學習挽回墮落後的生命,追求真理的願望與愛好得提升良善人性,人性良善層面增多即減少邪惡,因為我們同時是義人也是罪人,義人確信十字架的恩典使人自由,罪人得赦罪謙卑倚靠上帝恩典而活。願今日《台灣教會公報》的讀者和信徒仍需繼續追尋基督裡心靈的自由,直到那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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