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國榮採訪報導】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台南市國中小體罰事件數量於縣市間比較,確實偏高。監察院該項調查主要根據教育部統計2013年至2017年各縣市校園體罰事件資料,調查是由監察委員王幼玲、高涌誠所進行。

去年,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接獲台南市29個校園申訴案,向監察院檢舉。申訴案由指出,台南市政府教育局未能積極徹查體罰案件,任由學校自行調查,包庇執行體罰教師,導致校園體罰案件層出不窮。

監察院於914日通過王幼玲、高涌誠所提糾正案,指出台南市政府教育局對轄內校園體罰事件頻仍現象,無法有效防範因應,處理體罰事件未能依規通報、調查程序不ㄧ,顯然未落實監督責任;至於中央的教育部身為最高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明知校園體罰情形仍存在,卻對於學校調查程序規定不明、內部認定錯誤致無法有效管制及輔導教師違法處罰行為等爭議,消極以對,輕忽學生權益保障。

調查報告指出,據教育部統計2013年至2017年,台南市國中小體罰事件數量相較其他縣市,確實偏高。又根據教育部公布「校園事件統計分析報告」資料,高中職以下累計有834件體罰案,顯示我國校園體罰仍層出不窮,零體罰政策目標尚未實現。國小部分累計有488件,幼兒園部分數據2017年尚未公布,但累計有55件,顯示國小以下身心發展未臻成熟且亟需保護的兒童,竟為體罰對象的大宗。

報告指出,據「校園事件統計分析報告」,復以本案據訴調查台南市教育局處理轄屬學校不當管教及體罰事件等情形,請教育部主管人員到監察院說明,教育部相關主管人員到院表示,「認定權責在地方」、「有沒有吃案,中央去稽核是比較困難的」等語,顯見校園體罰事件疑有「黑數」存在,體罰情形恐較教育部公布的統計分析數據更為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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