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企畫】聚珍講堂:把你的稻草帶過來

先前獲得熱烈迴響的《台灣教會公報》專題「壓垮基督徒的十根稻草」PartIPartII作者Virginia Yip(葉老師),在8月和基督徒討論信仰問題,期基督獨都能卸下快壓垮身心的那根稻草,以真理的火焚燒,化為滋養的肥料,讓靈命更茁壯!


■時間/8月18日(六)下午2:30~4:00
■地點/台灣教會公報社台南書房
■講師/Virginia Yip
(於港、英、法、美深造語言學、法律及神學。從事護教及神學寫作、翻譯和教導等事工,在台灣教會公報曾開設「每週一句凱樂」專欄。)

■整理/曾俊柏

Q1:
常聽人說「得救靠耶穌,進天國靠自己」,所以得救還不一定進天國嗎?要多努力才能達到進天國的標準呢?

A:

「天國要靠人的努力才能進去」的教導,乃是基於和合本對馬太福音11章12節的誤譯。那裡說:「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你若參看英文聖經或較新的中譯本如《新譯本》、《環球聖經譯本》,就會看到這節經文的意思是:天國遭受暴力的對待,施暴者想強行奪取之。你若一定要堅持和合本的翻譯,那必須解釋這句話的開頭為何說:「從施洗約翰的時候到如今……」,難道「天國要靠人的努力才能進去」是從施洗約翰的時候才開始的?結合前文後理,這句話是說:自從彌賽亞的開路先鋒到來的那一刻,仇敵就一直在猛烈攻擊天國(大希律殺嬰、小希律囚禁施洗約翰)。

聖經從來沒有說天國是要靠人努力才能進去。反之,聖經一再告訴我們的是:人的努力再大,也不足以讓他進天國。所以我們才需要靠耶穌基督得救嘛!

Q2:
中古世紀的藝術、音樂、文學創作者創作是為了敬拜神。現今各大學校系所早已經廢棄這些,推崇的是主流文化、現代主義,從事藝術似乎成了虧缺神的榮耀?我渴望用我的藝術才能榮耀神,但這好像沒有「市場」,我該怎麼做呢?

A:

我很能明白在當今華人教會這種世、俗分離的文化中,想做基督徒藝術文化事工很難。我只能說:這不是靠一個人的努力可以完成的事。你不需要打著基督教的名義,而是需要有創意地創造出一些具有基督教意涵、且能與世人心靈產生共鳴的文學與藝術作品。

我看過一部叫《陰森林》(The Village)的電影,講的是一群住在紐約的人,因家中都有親人曾經是紐約罪案的受害人,所以決定合資購買一塊地,自行建立一個村子,與外面這個充滿罪惡的世界完全隔離。影片一開始,觀眾看到一個19世紀的村莊。可是到了後來,凶殺、淫亂等這些罪惡就在村中發生了。我想這部電影不是基督徒拍的,但我認為其表達的資訊卻非常合乎聖經,即罪不是在我們以外、而是在我們裡面的。罪人想脫離罪惡、退隱到與世隔絕之地,最後卻會發現罪就在他裡面,他逃脫不了自己。

若非基督徒都能傳達出這樣的訊息,何況基督徒呢?雨果的《悲慘世界》拍成電影後,不是吸引了許多人認識基督教嗎?我覺得基督教的藝術是可以很有創意、不那麼僵硬、不用說教的方式表達出來的。當然這並不容易!我只是給這個提問者一個方向。當知道,要做這樣的事,就必須抱著宣教的心態,也就是說,是要付代價、要承受孤單的。你說沒有市場,就好像宣教士說:我去他們那裡,他們又不聽我的!如果他們聽你的,你就不必去宣教啦!正是因為他們不聽,你才要去宣教嘛!基督教的藝術創作乃是一種跨文化的宣教!

攝影/陳惠淑

Q3:
耶穌說,祂的軛容易,擔子輕省。這麼說的話,學耶穌的樣式應該必享安息才對。但今天基督徒負耶穌的軛,卻反而疲累,明顯是負錯了軛。到底耶穌負的是什麼軛?我們如何學習祂而享安息、不會疲累呢?

這問題剛好也在馬太福音11章(見第1問),施洗約翰派門徒問耶穌:「祢就是那位要來的,還是我們要等別人呢?」耶穌回答:「你們回去,把聽見和看見的都告訴約翰,就是瞎的可以看見,瘸的可以走路,患痲風的得到潔淨,聾的可以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聽。」為什麼耶穌要特地提到「瞎的」「瘸的」「聾的」「有病的」「汙穢的」「貧窮」「死的」人現在怎樣了呢?因為以賽亞書曾預言:「到那日,聾子必聽見這書卷上的話;瞎子的眼,必在迷蒙黑暗中也能看見。」(29章18節)耶穌要告訴施洗約翰的是:先知的預言已經實現了,祂就是約翰期待的彌賽亞。這裡的重點不是說耶穌能夠行神跡。聖經往往用一些墮落後被罪的後果全然侵害之人的外在身體缺陷,很形象化地揭示其內在的靈性狀況:我們心眼是瞎的、心耳是聾的、能力是瘸的、義行是汙穢的,我們是死的。耶穌透過指出他對人這些外在疾病的醫治,來告訴施洗約翰(和我們),祂正是那位醫治、拯救靈魂的彌賽亞。

耶穌禱告父說:「祢將這些事向聰明智慧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這裡的「聰明智慧通達人」指的並非箴言書所說的智慧人,而是那些自以為聰明、有見識的人。耶穌常常用嬰孩比喻那些對上帝完全信靠的人,嬰孩對大人倚靠是沒有保留的,他們不會持著自己有什麼而覺得配得大人的保護和供應。耶穌的意思是,任何自以為可以靠自己的努力得蒙上帝接納的人,是不會認得出耶穌就是彌賽亞的,只有視自己為一無所有、一無所是的人,才能認得出祂就是他們的救主。

為什麼上帝接納你?是因為你在教會敬拜從不間斷?殷勤服事?忠心奉獻?熱心宣教?還是你夠敬虔、夠謙卑?如果你這麼想,那麼你根本不明白福音,你一直過著一種法利賽人的宗教生活。法利賽人是什麼人呢?就是那些認為上帝接納他們,是因為他們做到了種種他們以為很難做到的事,而上帝接納他們,正正是因為上帝看中了他們這些努力。

我們一旦要建立自己的義,就等於在廢除基督的義。與此同時就會有兩種結果,一是你無法接受那些你覺得不敬虔的人,二是你在上帝面前常常會感到患得患失。日子過得不好,你就認為那一定是因為你沒有靈修、沒有禱告、沒有奉獻、沒有定時參加聚會……;過得好些了,就會覺得那是因為你有敬虔度日、有聖潔的表現、在人前有美好的見證!你將蒙福與遭難的原由完全歸到自己的表現和行為上。

這樣,你也難免會用這種方式去檢視別人:看到別人遇到苦難,就說他們一定是因為沒有做到什麼。耶穌對法利賽人說:「你們把難擔的擔子叫人擔,自己連一個指頭也不動。」這難擔的擔子,就是各樣律法的要求,所以讓人覺得越當基督徒越累。

事實上,我們憑什麼說我們不會與上帝的愛隔絕呢?不是因為我們做到了什麼,而是因為耶穌為我們做了兩件事。第一件:祂將我們所有罪債都擔在祂自己的身上,因此我們被視為無罪的了。這不是因為上帝是慈愛的,所以祂「大人有大量」,饒恕我們的罪過,而是因為上帝是公義的:既然耶穌已經為我們承擔了罪責,所以上帝不會又轉過頭來向我們追討罪債,公義的上帝是不會為同樣的罪二度追討罪債的。如此一來,就再也沒有什麼罪能讓我們與上帝的愛隔絕了。

耶穌做的第二件事是,祂將自己的義加在我們身上。祂在地上沒有犯過罪,祂遵守了上帝一切的律法。今天我們能來到上帝面前,不是因為自己做得多好,而是憑著耶穌的義。

那麼你會問,既然耶穌都已經為我們做到了,我們為什麼還要過聖潔的生活呢?難道我們除了懼怕刑罰或期望得到祝福才去過聖潔的生活,就不可能有其他動機和理由了嗎?為人父母的,有哪個會希望自己孩子乖乖聽話,不過是出於想父母給他買一台iPad,或者怕父母沒收他的手機等等這些功利性的動機呢?有沒有可能有孩子聽父母的話,完全是出於敬愛父母、感謝父母的養育之恩呢?如果這個道理,連用人間的關係都能明白,難道說基督徒可以在領受了基督白白的恩典後,不為別的,只為感恩、只為愛主,而甘願過聖潔的生活,就這麼難明白嗎?況且,上帝除了拯救我們,還賜給了我們聖靈,使我們裡面有了上帝的性情,而祂的性情,本來就是不喜歡罪惡、喜歡美善的。所以基督徒願意過聖潔的生活、能過聖潔的生活,這有什麼難理解的呢?

為何我們今天基督徒的擔子會越來越重?因為我們不明白耶穌講的福音真義,想憑自己的力量去挑律法的重擔。如果你想你的信仰生活過得輕鬆喜樂,所需要做的,就是廢除企圖想建立自己的義這樣的想法。

Q4:
教會請弟兄姊妹用專業服務教會,一句「奉獻給上帝」就輕輕帶過?教會對創作詩歌的版權,似乎看得太過輕率?

A:

我覺得這是華人教會對於信徒的虧欠。首先,華人本來就只看重實質的東西,對非物質的東西,例如智慧財產權,是不覺得有價值的。我若奉獻便當,大家都知道我奉獻了。但如果我奉獻的是時間、翻譯、編輯、排版、設計、財務管理、音樂創作或演奏等勞力呢?這些都是看不到、摸不著的東西,所以在華人的概念中,這些都不是可以用金錢衡量的,所以也不需要用金錢予以回報。在華人社會中,看病時,一般都會覺得藥是可見的、具體的東西,花再多錢也值得;但是醫生斷症,這有什麼大不了?他不過就這麼說幾句話嘛,居然還收得這麼貴!因為,醫生的診斷是非物質的,是看不見的,所以不值錢。

因此,華人教會也常常不尊重那些看不見卻是非常實在的服事,這是我們對人極大的虧欠。如果你在教會是長執或是有影響力的人,要努力改變這樣的文化。如果你自己是受虧損的那位,我也希望你能夠明白,這不只是教會的問題,而是整個文化的問題,可能需要整個同行一起努力,提升華人教會對你專業的重視。

我會建議一開始就說明白這些專業需要怎樣的費用,如果對方期望你提供免費服務,你要知道,「奉獻」是必須出於甘願的,沒有任何人能夠用權威或道德操控的方式強迫別人奉獻。

Q5:
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3章13節說:「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為何「信」排第一,卻是「愛」最大呢?

A:

你是根據排序的先後來定輕重的嗎?上帝造天地時,先造動物最後造人,但人不比動物更重要嗎?所以排最後的,不一定是最小的。而且「有信、有望」,是指我們現在的處境,我們需要用信心和盼望面對將來。但在永恆裡,信和望都不需要了,但愛卻是要永遠長存的。

Q6:
教會一直很流行說「不要論斷」,但是我時常感覺,結果到頭來變成大家都「不要分辨」。譬如新加坡教會有牧師挪用教會的款項,作為他太太發展事業之用,最後他也因此被國家判刑了,可是前陣子和教會的弟兄姊妹聊起這件事,還是有人覺得不要論斷,只有神可以審判。我的疑問是,如果法律都確定判刑了,我們還不要論斷嗎?聖經叫我們不要論斷,但也叫我們要分辨,究竟論斷和分辨有什麼不同?

A:

我認為問這個問題的人是很有思想的基督徒,而且點出了華人教會一個極大錯誤。

「不可論斷人」這節經文出自馬太福音7章1~5節:「不可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這裡和合本聖經譯作「論斷」的「judge」一詞,又可譯作「判斷」,即「糾正」「指出錯誤」「批判」的意思。這段經文並且用了「除刺」和「除梁木」的比喻來形容「論斷」,對不對?但我們若仔細看整段經文,就會發現,經文後面豈不是還說:「偽君子啊!先除掉……」然後再去「除掉弟兄眼中的木屑」嗎?換言之,經文最後不還是要我們去「論斷」嗎?

不要胡亂解經文!這段經文不是說「凡事都不可論斷」,而是要我們在論斷別人之前,先以同樣的論斷標準自我省察。

聖經有多少地方要我們學會「分辨」「察驗」「試驗」「拒絕虛謊」「為真理竭力爭戰」等等呢?我們若沒有分辨力、判斷力,怎麼做基督徒、怎麼知道自己是否走在真道上呢?其實,這種錯謬,乃是由於華人不喜歡衝突,一有爭議就說對方論斷,結果信徒什麼都不分辨,你好我好,還以為這叫做「有愛心」「合一」!

Q7:
耶穌能體會我們身為人的每種痛苦嗎?能體會人失戀的痛苦嗎?祂也沒生過小孩,應該也不知道生小孩的痛苦吧?

A:

會問這問題的大概有兩種人,一是純粹為討論神學,二是這人正處在痛苦當中。我先從神學的角度來看,發問者認為什麼事情都要經歷過才能體會,但我們人不可能什麼事情都經歷過,否則當牧師的就很難了,什麼都要經歷,不然講道沒人聽。其實只要有過某些痛苦,就能夠體恤那種痛苦了。耶穌在世上有什麼苦難沒經歷呢?祂被遺棄、嘲笑、誤解、拘禁、經歷死亡、與神隔絕、承受肉體的痛苦……。人所經歷到的痛苦,祂都經歷了,所以祂能體會我們的痛苦。

況且,為什麼你關注的是耶穌能否明白你的痛苦呢?你若患癌症去找醫生,醫生對你說,他很能夠體會你的痛苦,因為他也有癌症,你會感到很受安慰嗎?你要知道的是他能不能治好你病,對不對?耶穌不僅能夠明白我們的苦,更有能力讓我們勝過苦難!你在苦難中,耶穌如何讓你得勝,才應該是你應該關注的重點。如果有人在痛苦當中,你要告訴他:耶穌絕對能夠明白他的痛苦,祂不但明白,而且有能力讓他超越苦難、勝過困難,而不是僅僅救他脫離苦難才算明白他的苦。

沒有任何宗教有這種能力。我們所求的,通常是人間宗教提供給人東西:一個神明靈驗不靈驗,就看它能否趨吉避凶。只有耶穌可以讓人即使在苦難中也能夠得勝,沒有任何宗教敢說這樣的話!

Q8:
基督徒如何過得勝的生活?結出聖靈的果子?基督徒可以先顧好自己的生活再來談奉獻嗎?

A:

我相信提問者是基督徒,如果他不是,根本不會為這些事情不安。即上帝的靈在他裡面,他有「雖然我不知道該怎麼辦,但至少我知道我的生命不應該是這樣」的感覺。為何覺得無法過得勝的生活、結聖靈的果子呢?很可能信仰對他來說是一大堆規條,他做不到,所以無法愛上帝。規條不能使人愛,只會讓人感到上帝殘忍。

聖經常常用「假冒為善」形容法利賽人。人若期望用道德主義、律法主義的方法蒙上帝悅納,免不了變成法利賽人。因為他會發現達不到上帝的標準,就將標準降到一個雖然很難但仍然可以做到的地步,然後努力達到,覺得自己做到了。可怕的地方在於,他其實有很多惡不敢告訴別人,於是在人前偽裝有美好的見證。

我們在人面前,是見證我們很聖潔、很得勝嗎?不是的,我們要見證的是,像我們這樣的罪人,上帝都願意愛我們。我們見證的是上帝的恩典,而不是法利賽人的義、不是我們自己做得多好。當一個人與基督聯合、與上帝建立關係後,他看到的不再是一項項要做的事,是一種活潑的關係。當他做不好時,他知道自己本來沒有良善,幸而上帝不因為他做得好才接納他,所以他很自由,也很願意再度爬起來,繼續從錯誤中學習。反之,他會跟上帝斤斤計較,到底做多少才算達標呢?譬如要奉獻多少呢?(其實,教會從來沒有在「有能力奉獻」的富人手裡被建立起來,最多奉獻的都是經歷過恩典、心甘情願的人。)讀經、禱告、做見證、敬拜不也一樣?把這些看成是責任還是特權?若認為基督徒要努力過得勝的生活,就不可能活出得勝的生活;要努力結聖靈的果子,就不可能結聖靈的果子。如何才能?認識恩典,讓自己成為一個被恩典感化的人,一個明白自己何等不配、何等蒙恩的人,一定會不計算人家的過、充滿喜樂、和平、溫柔、謙卑、忍耐、只喜愛真理、不喜歡不義……!

「沒時間讀完一本書,就來聽一場演講」,台灣教會公報社台南書房「聚珍講堂」不定期舉辦講座,讓讀者與作者面對面;包括新書分享、手作課程、小展演等,讓弟兄姊妹享受知識性的五感體驗。講座或活動場地接洽請電:06-2356277#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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