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教會反對安樂死法案

紐西蘭國會擬將醫療輔助死亡合法化 教會代表堅守生命神聖性 300名代表年會議決不支持

▲紐西蘭長老教會10月3至7日在基督城舉行2018年度議會。(相片來源/PCANZ)

【曾菀妤編譯】紐西蘭長老教會(PCANZ)10月3至7日在基督城聖安德魯學院(St Andrew’s College)舉行2018年度議會。10月6日,300名代表通過決議,將不支持紐西蘭國會提出的《生命終結選擇法案》(End Of Life Choice Bill),並將敦促議會尊重所有人的尊嚴和價值,嚴格保護社會最脆弱者的生命。

PCANZ教義核心小組向大會提交了一份綜合報告,供眾人表意前審慎考慮。教義核心小組強調,教會認為《生命終結選擇法案》於醫學上沒有必要性,因為臨終患者早已有權利拒絕接受手術或延長生命的治療。「教會反對這項法案的另一個原因是,以醫療協助患者自殺,將會讓這個國家高得驚人的自殺率變得更糟。」

「我們相信所有生命都是珍貴的。我們每個人都是按照上帝的形像所創造,因此人類的生命是神聖的,」教義核心小組成員蘭格(Stuart Lange)牧師表示,對PCANZ而言,政府批准醫生得以積極終止個人生命或協助自殺的規定,在道德上,是不可接受的,「我們相信,從長遠來看,這項立法對公共安全有害,特別是對那些病情嚴重、情緒低落、殘疾或高齡的人來說。」

此外,教義核心小組也認為《生命終結選擇法案》不完備,一些「保障措施」略顯可笑,比如必須警告人們「不可逆」和協助死亡的「預期影響」。蘭格表示,這些保護措施的設計主要不是為了保護公眾,而是用來保護執行安樂死的醫生,使他們於法中得以有罪不罰。

蘭格擔心一旦法案順利通過,將可能為部分家庭帶來壓力,「所謂的『死亡權利』對某些人來說會成為『死亡壓力』,甚至是『死亡義務』。我們認為,該法案將為國家濫權侵害老年人和弱勢群體開闢道路。」

紐西蘭對於「是否該將安樂死合法化」的討論不絕於耳,許多罹患絕症的病人、家屬和醫生面臨兩難抉擇。2017年12月13日,紐西蘭行動黨提交的《生命終結選擇法案》通過國會一讀。提案的主要內容包含:允許身患重病、生命僅有6個月時間或者備受煎熬、生命無法挽回的心智健全的成人請求醫生幫助他們結束生命;病人必須能夠明白安樂死的本質和後果;執行安樂死必須要有兩名醫師進行,病人必須滿足規定的要求,第二名醫師必須與病人及病人原先的醫師沒有任何關係;衛生局局長必須組建一個醫師小組,這一小組的成必須有專業資質,並有意願參與安樂死;接受安樂死的病人必須在18歲及以上,必須為紐西蘭公民或居民。

紐西蘭國會健康專責委員會(Health Select Committee)旋即展開民意調查,尋求公共意見。當時由紐西蘭聖公會、衛理公會和長老教會三教派組成的跨教會生命倫理委員會(ICBC)即鼓勵會眾積極提交意見。最終結果顯示,高達74%的紐西蘭人贊成安樂死合法化。主流民意認為,如果一個人患有不治之症而且處在痛苦中,他們有權要求以合法方式終結自己的生命。(資料來源:PCAN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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