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神悅納的奉獻與服事

陳義凱

奉獻也好、服事也罷,假若不是個人出於心甘情願、存感恩的心,而是帶有自我慾望或任何目的來奉獻或服事,都不是上帝所悅納。這種奉獻稱之為「投資」,這種服事也不是服事上帝,而是服事自己。

教會本是靈糧泉源之所在,更是上帝賜福之莊嚴聖殿,為人人所景仰嚮往的精神寄託之處。當今台灣許多教會的成立原因是,上一代長輩吃苦耐勞、省吃儉用、苦幹實幹,心靈深深感動上帝的慈愛與恩賜,心甘情願出錢出力購地建堂、拓堂,為的是想讓更多社會需要者得到幫助、心靈受創者受到關懷照顧、迷失方向踏入歧途者回頭,讓整個社會充滿溫暖與活力。基於這個初衷,教會應該是屬於上帝的教會,絕非屬於私人或特定機關團體所有。

但很遺憾的,如今台灣的教會在後輩的帶領下,常有觀念偏差、思考不正的作風,將教會與公司經營混為一談。公司業務成長有賴業績成效,每年開會檢討是否達到投資效益,才能永續經營。但若用經營公司之方法帶領教會,教會必是窮途末路,最終走上休會一途。任何有條件及本位主義的奉獻與服事,都是令人厭惡,更不會蒙上帝悅納祝福。

箴言22章9~10節:「眼目慈善的,就必蒙福,因他將食物分給窮人。趕出褻慢人,爭端就消除;紛爭和羞辱也必止息。」
(作者為台北劍潭基督教會會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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