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許、盼望與仁愛

◎李愆

應許

「你們既然聽了真理的道,就是使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就在祂裡面受了所應許的聖靈作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到神的產業得贖,使祂的榮耀得著頌讚。」(以弗所書1章13~14節)

以弗所書1章11~23節說的是神的應許,但還沒有成就,所以人以盼望回應。

應許是神的話,盼望是以信心為根基的,基督徒對神的話以信心接受,對於應許則以盼望等候。

等候,是盼望產生的行為。聖經讓我們看見,神在永恆中已經成就,只是我們在所處的時間軸中,還有未成的事。舉個簡單的例子,神已經預備了耶穌基督帶來救恩,如若我們在舊約的時代,事情卻還沒有完成,而神已經表明了,這就需要我們以盼望定睛於神所應許的。

對今日的我們而言,聖經同樣應許了聖徒將來的基業,且賜下聖靈為憑據。令人感到震撼的是,神用「不以為恥」(希伯來書11章16節)這種重話,表明祂預備了這應許、並且必定成就,這實在無異於神指著自己的聖潔起誓,使我們這小信的人信心得以堅固。賜給我們的聖靈,也堅固了我們對神所應許的盼望。

盼望

「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了的,還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只不過是從遠處看見,就表示歡迎,又承認他們在世上是異鄉人,是客旅。」(希伯來書11章13節)

我們既因信知道,我們蒙恩不是因為行為,乃是主的旨意;我們既因信知道,我們在世上度日是倚靠主的保守,而非己力;我們便因信知道,我們今日還在肉體時,只是寄居於帳棚,主應許的榮耀、天上的居所、與神同在,是我們的盼望。

我們今日遭遇的苦楚,不過至暫;我們今日經歷的患難,不過至輕;我們今日糾結的軟弱,終將過去;我們今日恨誤的罪惡,終將洗淨;我們今日羨慕的聖潔,終將成全;我們今日仰望的榮耀,終將親睹。

這是盼望,若說信心是因聽道而信道,我們可以稱為是關乎耳朵的;那麼盼望,便是關乎眼睛的,使我們雖然還沒得到,卻著眼那未見之事。

舊約的列祖、士師、君王、先知不是我們的見證嗎?他們不是聽到主應許將賜下福音、預備救主嗎?他們不是因信等候,即使不見得清楚,但仍睜著模糊的眼睛,切慕神應許的恩典嗎?他們不是因著信承認,這世界不是他們的家鄉,他們的家鄉在神應許的遠方嗎?他們不是直到死時,仍未得到應許的一切嗎?

這就是盼望,誰還盼望已得到、已見的呢?(羅馬書8章24節)

仁愛

「神愛世人,甚至把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章16節)

與「信心」相仿,在我們這個世代,「愛心」同樣是容易混淆、扭曲的觀念。這個世界關注、切慕的愛心,是不是與聖經定義的愛心相同?

這當中實在有重大的差異,需要我們以聖經為基礎,認識其中的分歧。最低限度,我們至少當知道聖經說的愛心,具體的內涵是什麼。一個令人難過的現象是,當這世界歌詠愛心的偉大、感人時,今日基督教竟然不假思索地將那沒有真理的愛心視為與聖經殊途同歸。

難道我們不曉得聖經的愛是律法的總綱(馬太福音22章36~40節)?難道我們不曉得聖經的愛是人所不能的恆久忍耐、又有恩慈(哥林多前書13章4節)嗎?難道我們不曉得聖經的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嗎(哥林多前書13章6節)?難道我們不曉得聖經的愛是無條件、甚至能夠愛罪人,因此為與神為仇的你我捨命(羅馬書5章8節)?

世界說的愛,往往只講溫情、不重是非;只求浪漫、不求真理;只想獲取,而非給予,狹獈且自私。然而,聖經所說的愛,卻是以「捨」為要件(約翰福音15章13節)。

有人或許要抗議說,保羅不也以婚姻類比基督愛教會?是的,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但現下哪個丈夫願為妻子捨己呢?我們所處的世界是以此衡量、要求丈夫嗎?我想答案很清楚。那麼,如果按聖經的標準來看,丈夫稱不上愛妻子?是的,相對於聖經的愛,我們所說的愛都不算什麼。就時間而言,不是能持恆的愛;就深度而言,也不是能捨己的愛;就對象而言,更不是無條件的愛。所以我們在彼此相愛之前,實在是需要先認識主是如何愛我們。

「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約翰福音15章12節)這是主的命令,也是如今常存的愛,我們因認識這愛,知道愛非出於人;我們因認識這愛,知道愛是神的恩賜、聖靈所結的果子(加拉太書5章2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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