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小,他是我們的寶貝

◎趙歆怡

有一天,我走在萬華龍山寺附近的巷子,看到路邊有兩座跟人一般高的仙女神像,下面有塊牌子寫著「嬰靈聖母」。據我所知,拜「嬰靈聖母」的人多數是女性,若不是孩子夭折,就是墮胎。雖然佛、道教的信徒會說孩子先去投胎了,但是媽媽畢竟很難過也很害怕,不知道孩子會不會回來找她「算帳」,所以民間信仰有祭拜嬰靈這種習俗,甚至造出了「嬰靈聖母」這樣的神明。

根據2011年官方統計,台灣每年墮胎人數約24萬,有醫師認為實際數字應該更高。婦女考慮墮胎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未婚懷孕害怕他人異樣眼光,也可能不想失去工作、沒有經濟能力撫養小孩,甚至是怕身材走樣、想繼續過沒有牽絆的日子,有時則是迫於男方的決定,她們是加害者,同時也是受害者。

        困難的抉擇

不管決定的是媽媽或爸爸,都需要耶穌赦罪的恩典和聖靈的醫治。身為基督徒,我們有先知的職分。上帝對以西結說:「人子啊,我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所以你要聽我口中的話,替我警戒他們……你若不警戒他,也不勸戒他,使他離開惡行,拯救他的性命,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以西結書3章17~18節)也就是,如果我們看到別人犯罪卻保持沉默,那麼我們手上也沾滿這些人的血,神要追討我們保持沉默的罪孽。

有時候,一句鼓勵的話就能讓婦女有勇氣保住孩子的性命。小范是來自中國的基督徒,她很早婚,剛嫁來台灣就懷孕了。本來她覺得自己還需要時間適應台灣的生活,所以想墮胎,禱告問神該怎麼做。一天,她肚子痛到不得不去診所看醫生,醫生檢查後說:「妳胎兒的心跳很有力,是健康的孩子。」因為這句話,她決定把孩子生下來。

醫療越來越發達,孩子還在腹中,就可以知道是不是喜憨兒或身體有沒有缺陷。我認識的一位基督徒醫生,會這樣問懷孕的婦人:「如果妳的孩子有問題,妳會考慮墮胎嗎?」如果不會,他通常建議孕婦不要做羊膜穿刺術。有一位弟兄是3個孩子的爸爸,他說每個人都希望孩子生出來是健康的,他深知自己的軟弱,如果生產前就知道孩子有身心障礙,可能會覺得照顧很麻煩,墮胎比較方便,「因為我們不想遇到這樣的試探,所以我們生了3個,都沒有做這種檢查。」

可惜的是,有些父母連一點點風險都不願意承擔,動不動就想墮胎。J的女兒結婚了幾年,考慮生孩子,她有一陣子感冒,還在服抗生素時卻發現自己懷孕了。雖然醫生說服藥量影響胎兒的機會很小,J卻說:「我的女兒很完美主義,萬一孩子生下來有什麼問題,她沒辦法接受,所以吃藥把孩子流掉了。」但其實,即使是沒有風險因素的婦女,也存在孩子發生問題的風險。

        彰顯神的作為

即使在教會裡,這仍然是一個難題。我念神學院時,有20位新生,其中兩位同學分享見證的時候,坦承曾經墮胎,造成身心靈的創傷。因為經歷了上帝的赦免和醫治,決定讀諮商碩士,幫助受傷的人。那時候我才意識到,原來教會的姊妹有這樣痛苦的經歷,但多數不敢說出來。

我在台北一間大型教會聚會,牧師常常說要有幸福家庭,不要怕生小孩,可是我從來沒有聽牧師講過關於墮胎的教導。我在新加坡的母會,也沒聽過這樣的信息。或許牧者們理所當然認為,基督徒都知道十誡當中不可殺人的誡命,沒想過基督徒會因為恐懼而選擇結束自己孩子的生命?

一次,同工哭著說,她認識的一對傳道人夫婦,因發現胎兒有重度殘障,選擇了墮胎。對傳道夫婦來說,這是一個痛苦的決定,他們應該掙扎了很久。我不知道他們有沒有跟教會的屬靈長輩商量過這個決定,一起禱告。只希望他們沒有把自己的痛苦隱藏在「好基督徒」的面具背後,不敢讓弟兄姊妹知道他們面對的困境。

另一位同工也說,幾年前教會有未成年的姊妹懷孕,師母也勸她墮胎。

遇到孩子有問題,就選擇墮胎,其實背後可能是成功神學作祟。因為成功神學的論述是:「信耶穌就會蒙福,蒙福就是萬事如意、心想事成。如果你的孩子有缺陷,一定是因為你信心不足,你得罪了上帝。」

耶穌的門徒也有類似的想法,他們問耶穌:「拉比,這人生下來就瞎眼,是誰犯了罪?是他呢,還是他的父母呢?」耶穌卻回答他們:「不是他犯了罪,也不是他的父母犯了罪,而是要在他身上彰顯神的作為。」(約翰福音9章2~3節,新譯本)

身為基督徒,我們真的相信神的作為會在身心障礙的人身上顯出來嗎?還是,我們覺得有這樣的小孩很麻煩,讓我們覺得丟臉?

基督徒應當都知道人是按上帝的形像造的,生命很寶貴,但面對自己的孩子有特殊需要,要一輩子照顧他,的確仍然是很艱難的事。就像面對人生其他不可能的任務一樣,我們只能謙卑俯伏在父神面前,承認我們缺乏信心和能力,需要上帝的恩典。

雖然養兒育女有時候是吃力不討好的事,但我們靠著聖靈的大能,順服主的旨意,作良善、忠心的僕人,有一天我們的主人會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馬太福音25章21、23節)我們的信仰不是掛在嘴邊,而是要力行在生活之中。

有一次帶小組時,我們談到墮胎這個議題。小組員多支持墮胎,口徑一致地說:「為什麼要讓孩子來受苦呢?」我提醒她們,之前曾看過力克‧胡哲(Nick Vujicic)的見證,婦女馬上說他很帥,說的話很激勵人心。於是我問她們,如果力克的父母當時知道他沒有四肢,在他還沒出母腹前就結束他的生命,這個世界是不是就少了一個偉大的人?她們都點頭了。

台灣本地就有很多出色的身心障礙人士,劉俠(筆名「杏林子」)就是很好的例子。雖然她12歲時罹患了類風濕性關節炎,發病時手腳腫痛,行動極為不便,但是信仰使她體驗到生命的價值和尊貴,也成為她創作的動力,寫出許多激勵人心的文章。除了寫作,她也致力服務殘障人士,1982年,和夥伴成立伊甸殘障福利基金會(後改名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實踐「福音」與「福利」並重的「雙福」理念。

        愛的寶貝箱

古時候,羅馬的歷史學者記載初代教會基督徒的生活,發現他們跟別人不一樣的地方是:「沒有淫亂的生活,願意照顧有傳染病的人,不丟棄嬰孩,甚至把棄嬰從街上撿起來帶回家撫養。」

兩千年後,韓國牧師李宗讓(Lee Jong-Rak)在位於首爾的教會前設置了寶貝箱(Baby Box),箱子裡有毛巾、燈光和暖氣。把孩子放進箱子後,按一下門鈴,牧師或同工就會把寶寶抱進屋裡。李牧師希望幫助走投無路的媽媽們,沒想到嬰兒比他預期的多。有一位原本想自殺的媽媽跟牧師聯絡,牧師說請她把孩子帶來。媽媽留下字條寫著:「孩子啊,媽媽對不起你。很抱歉我要做這樣的決定。我的兒子啊!我希望你遇到很好的父母。我對不起你,無話可說。對不起,對不起,我愛你。」這個媽媽雖然不能跟孩子一起生活,但她給孩子一個禮物──生存的機會。

美國青年布萊恩‧伊比(Brian Ivie)在報章上讀了李牧師的故事,決定拍攝一部關於寶貝箱的紀錄片。影片後來得獎了,布萊恩說:「這些孩子不是錯誤,他們很重要。在拍攝的過程中,我信主了……這些殘障孩子的身體有缺陷,是扭曲的,就像我的靈魂是扭曲的一樣,但是神仍然愛我……對那些社會覺得是『多餘』的人來說,上帝是他們唯一的避難所。」

李宗讓牧師在紀錄片裡說:「這些小孩不是『多餘的』。上帝派他們來,上帝會使用他們。」我們是不是跟李牧師一樣有天父的眼光?我們是不是相信這些孩子是神所愛的呢?他們是上帝按自己的形像造的,是寶貴的生命。聖經說:「啊!人算什麼,祢竟記念他?世人算什麼,祢竟眷顧他?祢使他比天使低微一點,卻賜給他榮耀尊貴作冠冕。」(詩篇8章4~5節)是的,我們不用做什麼事來證明自己的價值,因為神給我們與生俱來的身分就是榮耀尊貴。

基督徒活在這個敗壞的世界,會經歷苦難,但所謂「真金不怕火煉」,使徒彼得就寫道:「因此,你們要喜樂。然而,你們現今在各種試煉中或許暫時會難過,是要叫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就比那被火煉過,仍會朽壞的金子更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和尊貴。 」(彼得前書1章6~7節)

一個身心障礙的孩子,只要他認識耶穌,就是有盼望的人,將來給他的產業和福分,不會比其他人少。我們活在上帝的愛中,愛就是一股最大的力量,讓我們雖然面臨苦難,仍然能以喜樂的心堅持下去,活出跟這個世界完全不一樣的價值觀。

         溫馨盼望的結局

美國作家弗朗辛‧里弗斯(Francine Rivers)有一本小說叫《贖罪的孩子》(The Atonement Child),女主角黛娜是基督教大學學生。有一天,她在回家的途中被人強暴,不幸懷孕了。一向支持反墮胎立場的未婚夫勸她墮胎,因為她未婚懷孕,學校也要開除她,黛娜被迫認清這些假冒為善的真實面孔。原來,不是親身經歷的時候,我們都很容易喊口號,捍衛胎兒的生命,但一出現影響我們生活的狀況時,信仰的價值觀就會動搖。黛娜的媽媽生她之前,也曾因未婚懷孕而墮胎,後來她懷著「贖罪」的心情生下黛娜,而黛娜再次面對艱難的抉擇。

我沒有結婚,也沒當過母親,很難想像一個未婚媽媽如何面對家人的壓力與社會的眼光。雖然許多藝人「帶球嫁人」,社會大眾已不再大驚小怪,但是比較傳統的家庭,尤其是信仰敬虔的父母,多數還是沒辦法接受。身為父母、牧師、屬靈長輩,我們會鼓勵她們把孩子生下嗎?

試想想,當年馬利亞「未婚懷孕」,需要多大的勇氣?如果她怕約瑟把她休了;怕被眾人指責「在父家行了淫亂,在以色列中做了醜事」,被石頭打死;即使跟約瑟成親,還是要面對別人的閒言閒語、指指點點,那麼救主耶穌也不會誕生……。

10年前,台北服務業福音教會一位姊妹未婚懷孕,她想墮胎。內地會宣教士魏莉萍勸她不要,答應當小孩的阿嬤,並承諾教會的弟兄姊妹會幫她把孩子帶大。教會的實習傳道也說會視如己出,讓小孩喊他「爸爸」。後來,小孩上學了,傳道當上牧師也結婚了。小孩跟老師說:「我跟媽媽住樓下,爸爸跟阿姨(師母)住樓上。」如果沒有上帝的愛,沒有基督的肢體,這個故事會有這麼溫馨的結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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